单日瑶拗不过御乾,想着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也就马虎着答应了。御乾十分高兴,给她讲解了一些流程,她边听边点头,心里想着:今天这么重要的时刻,御老板的儿子竟然也敢迟到,果然父母亲太过于能干的孩子,大多没有什么本事。
时间也差不多了,单日瑶便与同仁们一同去挂炮,这次的庆典倒是中西合并,既有中国的传统鞭炮,亦有西方现代的礼炮。当庆典正式开始时,单日瑶站在礼炮台,看着面前的礼炮时,不禁怵惕——
这,这玩意儿是礼炮么?
她单日瑶从未见过这样庞大的一根礼炮,她无奈的将礼炮拿在手里,脸上露出惯常的皮笑肉不笑的那一种笑容——还好她有武功底子,非一般柔弱女子,否则这么大一根礼炮,哪里是女孩子抱得动的?
而在主持人说了一堆开场白之后,提醒她开始点燃礼炮时,她便抱着礼炮走上礼台,双手便开始拨动礼炮上的机关,只听“轰”的一声,礼炮仿佛被炸开了花一般,五颜六色的彩带和鲜花,从礼炮里轰轰烈烈的散欢出来,可是这太过于响动的声音和一瞬间的后作用力,使得单日瑶立地不稳,往后栽倒而去。
那礼台后是鲜花妆点的花台,单日瑶就这样直挺挺的倒下去,眼见着她就要摔倒在花台之中,忽然,一双横空而来的大手,轻轻的抱住了她的小蛮腰——
一个男人抱住了她,使她没有在众人面前出糗。
太阳好大,单日瑶眯着眼镜,欲看清楚这个男人的长相——说他是男人,未免言过其实,这还是一个男孩,一个大男孩,尽管单日瑶一时间头晕眼花未曾真正的看清楚他的模样,但她还是记住了他身上独有的这种青春健康的气息。
他的那一身的浩然之气,就像一束能够照亮人心的阳光一样,他是真正生活在太阳底下的孩子。
“你……你……”单日瑶眯着眼睛,想说什么,却又不能说。
谁料得,这个仿佛阳光一样的大男孩,却忽然将双手一放,任凭单日瑶就这样跌倒在花台之上,使她的那一身名贵西装,就这样被泥巴染成了脏色。
单日瑶倒在地上,实在不解方才还让自己产生了一种美好错觉的阳光男孩,为什么此时却忽然变成了一个恶魔,她呵斥道:“你……你干嘛把我放下来?”她用手揉了揉摔疼的后脑勺,艰难的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问他:“你这个人太不像话了吧,你把我整个人放倒,不是要让我出洋相么?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教诞生了你这样的人,完全没有半分的绅士风度!”亏她之前还觉得他像阳光一样温暖,她不得不承认自己阅历尚浅,容易被一些错觉迷惑。
这时,那周遭的宾客都围了上来,只听得御蒂娇一声喊:“俊初,你到底跑哪里去了,害的我们苦等了半天!”
原来,这个阳光男孩,便是御家的二公子——御俊初,他见到姐姐向他哧溜溜的跑过来,又回复了温柔的笑容:“对不起,是我太不了解北京的交通,之前带小杰去了城外玩耍,哪知道回城竟然要这么多时间,从城外堵到城内,真是太了不起了。”“那你的手机怎么打不通呢?”“我有什么办法呢,小杰将我的手机不小心给摔坏了,我实在也很无奈呀。”
本来,众人都对他的迟到颇有微词,可是面对着他的笑容,和那种充满礼节的温柔对答,谁也无法真正的生他的气,尘世间就是有这样的男孩子,他永远面含着笑容,让你永远无法真正的对他发火,与他作对。很不幸的,御俊初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御俊悦见到哥哥来了,也是欢喜道:“我就是说嘛,哥哥你绝对不会忘记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的,毕竟,建造游乐园,是你的梦想呀。”御俊初笑笑道:“我是不会忘记,但是我迟到了是事实呀,礼炮已经放过了,鞭炮还没放呢,让我去点燃鞭炮吧。”他就这样笑眯眯的跑去点燃鞭炮,鞭炮一响,更热闹了,宾客们欢天喜地,各个都仿佛置身在游乐场里呢!
唯一不快活的就是单日瑶,她双手紧环于胸前,蹙着眉头,看向御俊初——她真怀疑自己今天是不是命里犯煞!先是去宝塚歌剧团面试被刷下——理由是她的强项是跳舞(虽然如今已经不强了)而他们要求的是歌剧的人才而不是舞剧的人才,这不是她擅长的,所以她就这么无情的被刷下来了,她并不气馁,因为她不是一个软弱的女人,可是,她真的非常坚强吗?当一个女人,面临着失恋、失业的双重打击,她也许可以撑下去,却无法克制自己心情不畅快的悲哀。尤其是,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孩子当众抛下!
单日瑶从来都是对自己的美貌有着信心的——当然了,任何一个女人,有着一米七的高挑身段和一双睫毛根根分明的深邃大眼,都应该对镜子中的自己感到满意的。所以,单日瑶多少是有些失望的罢,尽管她不想承认——原来,也有对自己的美貌视若无睹的人吗?这样英俊的男孩,竟把自己当做草芥一般的抛在地上……
这御蒂娇见单日瑶一直盯着御俊初的背影看,便上前勾着她的肩膀道:“怎么样,你也觉得我弟弟很帅吧?”她是个自来熟的女人,这样勾搭着初次见面的人,也不觉得尴尬。
单日瑶咳嗽了一声,并不回答。
这时候,御俊初却转头见到御蒂娇勾着单日瑶的肩膀,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迈着步伐走了过来道:“娇娇,我们是一个家庭呀,我在这边忙,你却在这边闲,去,招呼客人去。”御蒂娇吐了吐舌头,便从服务员的手中拿过了水果酒,笑眯眯的去应酬那些她不大喜欢的客人去。
那长长的鞭炮依旧频频擦擦的响着,单日瑶抬起头来,于那响声中,听见御俊初严肃的一段话:“正式警告你,别打我姐姐的主意。”
单日瑶一愣,她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以为她是个男人!这样的误会让单日瑶觉得有些新奇,有些好玩,方才的不快一扫而空,她笑了,笑的如湍水一般:“我不喜欢女人的。”
她这样直白的回答,让御俊初很自然的想歪了,他狐疑的看着他:“难怪……我就是说嘛,你一个大男人,画这么奇怪的妆做什么?唉,我并不是有歧视呀,不过嘛,就算是性取向有偏差,也是不是应该稍微……稍微像个男生一点嘛!当然了,也许是我管太多了,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
他说的话十分的委婉含蓄,让单日瑶心里更是乐疯了,只是脸面上,也还是佯羞忍笑:“谢谢你的提醒,我知道了。不过,我还是得说一句,我的性取向,可正常的很呢!”她说完这话,便潇洒的转身离去了,留下御俊初呆呆的立在原地,摸不清头脑。
不过,他并没有多余的闲心去关心诸如此类的事情,当他第一天成为夕夏集团的经理,他就发誓,一定要好好干,不能够给父母亲抹黑,也不能够让别人以为,他是一个靠父母吃饭,自己什么都不会做的纨绔子弟。还有两个月,北京大学就要开课了,虽然说大学生活是疏懒的,他能够有更多时间料理公司的事情,但是怎么也比不上暑假的时间来的更加充裕。
水蜜桃游乐园在全国五大城市的第一期工程即将动土开工,其中一个地方,便是云南的丽江附近,这丽江是中国知名的旅游景区,自来是迁客骚人的爱慕之地,来往的游客很多,在那里修建游乐场,不愁没有客源,而丽江对于御俊初来说,也有一种说不出清楚的吸引力,所以,当他的父亲要求他去视察某一地的工程进度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云南丽江。
说去就去,第二天,他就买好了飞机票登上了去丽江的飞机。经过几个小时的天上旅程,飞机终于着陆,他也如期来到了云南,再坐几个小时的大巴来到了丽江——
这里,果然如同传说中一样的美丽,保存良好的古建筑随处都是,它们与阿妈、小孩共同存在于山清水秀之间,草木荣华滋硕,天地宽广而静美。
御俊初来到这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之中,心下欢呼沸腾,觉得果然没来错,很快的,他便来到了工程部彰明法度,他也很快的进入了角色,那些当地工者,多的是眉皓发白的老工人了,最开始都觉得他不过是一个来作秀的毫无经验的新人,对他只是表面上客气,暗地里并不真正的服气他,可是日子处久了,才发现他对工作十分认真,他虽然年轻,可绝不是可以糊弄的对象,才各个都认真起来。
水蜜桃游乐园的破土动工,并不是完全建立在一无所有的基础上,在云南丽江这块儿,主要是收购了当地的一家动物园,在动物园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使其成为品种繁多的游乐园,因此御俊初闲暇时刻,便非常喜欢去动物园玩耍,看看可爱的毫无心眼的小动物们,一天的心情都会变好。
不过,人无完人,事无完事,尽管在这里一切都好,却还是有一些小麻烦——麻烦的根源便是女人。一说到女人,一提到女人,一想到女人,御俊初便要开始头疼了。诚然,他从小到大,都承受了太多女人的照顾,从幼儿园到高中一路走来,每一所学校,他都是校草,都是全学校女人爱慕、全学校男人嫉妒的对象。他该知足了,可是,桃花运太多,偶尔就会碰上桃花劫,比如,面前的这位——
为什么呢?
为什么在丽江负责接待他的女秘书,会是一个泼辣豪爽与他姐有一拼,一天到晚浓妆艳抹、扭着胯嘟着嘴从他面前经过,顺便还给他抛一个媚眼的傻大姐?
虽然御俊初心里无数次提醒自己要尊重女士,要有绅士风度,可是当真日日相处下来,那绝对是一种酷刑。
这不,这一天,当他正在与动物园里参观河马的小朋友们聊天时,忽然觉得一阵寒风扫面,有什么厉害东西,在身后出现,他回眸一看,只见女秘书陈茉芹躲在厚重的芭蕉叶子下面,偷偷看着他。
说是偷偷看着他,但实际上大半个身子已经露在外面了,御俊初双手叉腰,摇了摇头,天气好热,也许感到一阵凉意,是一件好事也说不定吧。
他转过了身去,意欲逃离这样赤裸裸的视线包围,陈茉芹见他要走,连忙追了出来,飞奔着跑到他的身前,“呼、呼”的大口吸着喘气,看着他道:“小……小老板,天气好热呀,你可不要中暑了,你要喝饮料吗?让我去给你买一瓶吧。”
多么体贴的女秘书啊!如果是别的老板,一定会痛哭流涕吧,可是御俊初每次一看到她那两厘米长的飞翘眼睫毛,只会觉得更热。他摇了摇头道:“谢谢你的好意,我还撑的住,不用你耗费金钱了。”
多么体贴的小老板啊!陈茉芹实在太感动了,她忍不住道:“谁让我是你的小蜜呢!”她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感受着他的浩然之气,愈看愈喜欢,脸也愈贴愈近了,御俊初为难的看着她:“陈小姐,陈小姐……”可是他实在是喊不醒她,万般无奈之下,只得一把将她推开!
陈茉芹就这样被推倒在地上,这一推,也将她的梦给猛的一下砸醒了。“你……你……”到底是爱怀春的女人,这样被心爱的男孩子推倒在地,陈茉芹心下也有了无穷无尽的难过,眼泪汪汪道:“小老板,你……你……”她千言万语说不出来,只是用手抹了抹哭花的脸蛋,站起来,哭哭啼啼的扭身离去。
见着陈茉芹跑开的身影,御俊初心里也有几分过意不去,这个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一个沙哑的女声传来:“女人呀女人,真是可怜。男人呀男人,真是没意思。”
这女声多么奇妙,合着沧桑的、稚嫩的,以及一种天然的冷淡与热情在其中,御俊初回过头来,见一个穿着水手服、手里拿着一个蛋卷草莓冰激凌的女孩子,在那里倚靠着栏杆,淡然的看着面前这一切。
这只是一个少女,一个真正的少女——瞧,她留着的,是民国时代少女最兴留的齐颈短发,额上一排整齐的刘海,刘海下是一张美丽的脸庞。这少女的模样,真是个美人,但又算不得特别美。她太小了,身段还未成型,那么矮小,那么纤瘦,不像一个真正的女人那样有性的诱惑力,她没有,她就是一张纸。但绝对不是一张白纸,因为她的眼睛太有内容了,这是一双非常灵活、充满横逆的眼睛,任何人见了一次,也就不会忘了。
御俊初这样被一个少女点拨,觉得有些奇怪的情绪罢,这少女默然不语的,只是在那里瞎看,脸上也没有笑容,或别的什么表情,她就这样慢悠悠的将手中的冰激凌吃光,然后剩下一个蛋卷,她不爱吃这东西吧,只见她舔了一舔,皱了皱眉头,然后将蛋卷扔进了垃圾箱,转身离去。
这个女孩叫都媞媞,是丽江市红旗中学高一三班的学生,说起她来,倒是丽江一带有名的女孩儿,谁都知道,红旗中学有一个天才女学生,她热爱探赜索隐,天生了一双造物主的手,雕什么像什么,也因为如此,她被北京大学艺术系破格录取,才不过十五岁,就要被送去大学深造了。
不过,除去都媞媞这种种天赋,私底下的她,倒也与普通女孩子没有什么分别,这一天,她在动物园里看可爱动物去,没想到却看到了这么一幕。人果然是一种不可爱的动物罢,她这样想着,当然,这样的想法很快被丢在一旁,她就这样走进去了这附近的一家水吧。
水吧里倒也热闹,其中一张桌子,被两个女高中生所占据,说她们是高中生,那是显而易见的,她们都穿着水手制服,椅子上还靠着书包。明明是暑假,学校的老师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布置补习班,也难怪她们敢怒不敢言。不敢言,却敢逃,学校书声琅琅,她们却在这里逍遥快活。
见到都媞媞来了,她们都招手:“这里,这里。”
都媞媞坐了下来,脸上才有了笑容。她们俩是她的同班同学和好友,一个叫秦玉儿,染了一头金发,一看就不是个乖乖牌,另一个叫王小墨,是一个笑容温暖的女孩子。今天,她们统统逃了半天课,本来预计着去动物园玩的,可是天太热,秦玉儿和王小墨都顶不住了,便进到了水吧里来,只有都媞媞一个人,她说了要去看河马,就是要去看河马,她说到做到。
过分的快乐都是让都媞媞感到不安的,她是一个自雄其才的女孩,又是一个素隐行怪的怪物。在这份热闹中,她说:“这可能是我们三姐妹最后一次聚会了,过不了一个月罢,我就要消失去北京了,大学读完后回来,你们可能都不会记得我都媞媞了。”
那王小墨一边用勺子搅拌着水果冰一边道:“别忘了,我们是我们,而不是单独的一个我,就算你去天涯海角,我们都不会忘记你的哦。”
都媞媞这才笑了,她道:“我就知道你是个感情动物。”王小墨摇了摇头道:“完了,我觉得我又想要哭了。”秦玉儿却在一边神色不摄道:“我拜托你们了,难得今天逃课出来HAPPY,你们别一副谁都欠你们钱的表情好吗,别忘了我还在旁边OK?”她将三人的饮料杯都倒满水果酒:“来,我们来干杯,庆祝都媞媞去北京深造,希望她回来以后,能够成为一个大艺术家。”
“干杯,干杯。”三个少女在一片喜乐中喝完了杯中酒,这水果酒喝也喝不醉,但她们的心却是醉了。等到下午光阴就这么没有了,太阳落了山,月亮爬了上来,她们三人才去了都媞媞的家。
都媞媞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子,除非她十分亲密的好友,否则,谁也不允许被带进她的家门——因为,她的家庭实在不能够称之为一个家庭!
她没有父亲,没有母亲,父母在她年幼的时候便死去了,印象之中,她只有一个哥哥,哥哥是她对家庭的所有印象——她的哥哥比她大好多,五岁以前,她一直跟他哥哥到处去流浪要饭,直到有一天,他们流浪到云南。她和她哥哥一起去偷东西被人发现后被追着打,也就是在这当口,他们两个人分开了。
那时候她才五岁,什么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分散后她过的很苦,直到她遇到了他——
他叫花鬼,是一个被当地人视作怪物的崛奇古拙的奇人,他因为从小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症——美人鱼型面部神经变形症,而被痛苦折磨了半生。患上这种病的人,面部表情会因为紧张或别的兴奋情绪而呈现一种恐怖的变异,这种怪病目前全球毫无医疗办法,更何况他所生处的地方只是一个封闭落后的小山村,无奈之下,他只好戴上面具,去一处名叫蝴蝶谷的雨林生活,那里有动物陪伴着他。他爱上这些天然的造物,便在蝴蝶谷中,用泥胎塑形,久而久之,他成了一名出色的泥塑大师,而都媞媞则是他收养的孩子——十年前的一个雨夜,他碰到误打误撞跌入蝴蝶谷的都媞媞,他将她留下,两个无依无靠的人,便以一种师徒关系,而开始创建了一个新的家庭。
然而这样的家庭,也从未宽博优裕过,也因为要照料、养育都媞媞的关系,花鬼便在城市里靠卖泥塑的钱租了一套房子,让都媞媞住在这里,以便她更好的学习。说来也真是巧合,这都媞媞天然的有一种艺术灵性,她跟随着花鬼学习泥塑与石雕,不出几年,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直到北京大学艺术系的教授带一群学生来到云南写生,无意间遇见这个飘逸多姿的女孩,一时惊为天人,便要把她破格录取了。
尽管这是一件好事,但是都媞媞一想到自己要离开这片土地,去一个陌生的、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心里也别有一番滋味。正胡思乱想着,秦玉儿在脏乱的大厅里却在那里喊着:“媞媞,我们来帮你收拾行李,但你也不能不动呀,你也得收拾,快!”
都媞媞嘟了嘟嘴,才随着她们一同收拾行李去,那秦玉儿一向心直口快,她见着都媞媞这又脏又挤的房子,一边收拾她的衣裳一边道:“我说媞媞呀,你外表看上去真是一个静幽高洁的女孩子,谁都不会想到你的家竟然会是这样的乱。你回到家里看到这么乱的房间,你不觉得难受吗?”都媞媞笑道:“按道理说,我是个女孩子,看到这么乱的房间,应该是会觉得不舒服吧,可是,我真的完全不会呀,蘋花渐老,梧叶飘黄,美丽的东西,总会带一点儿灰。”
秦玉儿摇了摇头道:“我猜也是,你是谁呀!你是都媞媞,天底下最古怪、最神经质的小艺术家,你要觉得住的舒服呢,那也随你,反正我是看着不舒服就对了!”
这都媞媞低着头道:“你还好意思说呢?我到你家去玩的时候,看见你妈妈千里迢迢从北京赶过来帮你整理房间,如果你像我一样没有妈妈,我看你的房间,和我一样的乱呢!”
这秦玉儿和都媞媞不一样,她生的漂亮,家业雄大,父亲是一名上过时代周刊的银行家,也算的上是要什么有什么了吧,她跟都媞媞无论哪一方面,都是那么的不一样,偏偏她们能够臭味相投合到一块儿去,也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