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城市的夏天似乎总是故意的姗姗来迟。
  空气在一整个春天的风中预热过,变得越来越暖和。即使没有别人的刻意提醒,路人的半袖T恤也会透露出讯息,女孩子身着的碎花长裙已经成了春天里的记忆。春天的背影还没走远,夏天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占据了大地的每个角落,来到每个人身旁了。
  夏天是陈晨最爱的季节,当或凉或温的风随意拂着他的头发和脸颊。天气刚刚乍暖,他便开始倒数着寒冷的末日,所有冰冻的思绪都慢慢被温暖的空气融化掉,每一个夏天都有不同的惊喜,每一个心灵在夏日里都能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万人演唱会……嘿嘿……演唱会……”清晨七点,陈晨还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嘴里喃喃呓语着。
  当橙色的光跃出地平线,便又是一个初夏的早晨。
  阳光斜斜的透过玻璃窗温柔的泻进陈晨的卧室,洒在窗边的床上,洒在睫毛轻轻颤动着的陈晨脸上。
  嘀嘀——嘀嘀——嘀嘀——
  摆在床头的闹钟忽然响起,陈晨身子微微一颤,恍然间睁开睡眼,他慵懒的抬手按下闹钟,又眯着眼睛逆着照在脸上的阳光望着窗外天空的一隅,原来刚刚又做了万人演唱会的梦,那道温暖的聚光灯的光芒只不过就是一道阳光而已。他经常做那样一个自己正在开演唱会的梦,可是每次梦中的演唱会还没开的痛快,就会被闹钟声拽回到现实里。
  陈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昨天在睡梦中悄悄溜走了。他只记得自己躺在床上回忆着昨晚观看校园摇滚音乐会的情景,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当睡意袭来时他的意识便开始模糊了。
  陈晨从床上起来,伸手拿起床边的黑框眼镜,把它架在鼻梁上,然后走到窗边,脸上仍带着一丝慵懒的表情,好像刚刚的梦还意犹未尽。他拉开半掩着的落地窗,眺望着远处的天际,用力的呼吸着这清晨里最最清新的空气。
  卧室的墙上贴满了“五月天”、“披头士”和其它摇滚乐队的海报,那些“摇滚诗人”都是他的偶像。他每天都做着将来成为他们的美梦,可是他不会弹吉他,除了喜欢听音乐外,对于音乐完全是个外行。
  “晨晨,该起床了……”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那是陈晨的母亲喊他起床。陈晨走出卧室的时候,陈母正端着一杯热牛奶从厨房出来。陈母除了每天辛勤工作之外,还是个非常称职的家庭主妇,她是一个勤快人,家务事都由她来包办,有一手好的厨艺的她料理一家人的一日三餐更是不在话下了。
  “爸,那个——那个——我——”陈晨坐在饭桌前看看陈父,吞吞吐吐的说道:“我想——买把一吉他。”
  陈父看了一眼陈晨,然后又一边翻着报纸一边说道:“买那个有什么用,你想要当明星?当明星都是有钱人家孩子做的梦,像我们这样普普通通的家庭里的孩子就应该踏踏实实的读书,然后找份踏踏实实的工作,这样是最踏实不过的了,‘青春饭’呀,我们可吃不起!还有哦,你的头发太长了,该去剪一剪了。”
  “好啦好啦,老陈你少说两句吧!让孩子赶紧吃晚饭上课去,可别迟到了。”一直在一旁没吭声的陈母看着墙上的挂钟说道,“赶紧吃饭。你爸他也是为了你的将来着想,是为了你好。你呀,大学还有一年的时间就毕业了,是该认认真真的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了。”陈母看着陈晨,用母亲那种与生俱来的慈爱的眼神。
  “爸、妈……我去学校了。中午可能不回来了,吃饭的时候你们先吃,就别等我了。”向父母打过招呼,陈晨就走出门外。
  陈晨有着一米八的身高,却没有健壮的身材。他今天穿着一条有些肥大的浅色西装裤和一件红色半袖格子衬衣,单肩书包的背带搭在肩膀上,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他的头发长长的、黑亮亮,每天都要梳得整整齐齐的贴在头皮上,额前的发垂下来似乎就快要盖住他那酒瓶子底一般厚实、仿佛有几千度的黑框眼镜。他白皙的脸在阳光温暖的照射下微微泛着红润,棱角分明的五官如刀刻一般,陈晨的眼睛不是很大,仔细看他的时候才会发现,他清澈黑亮的眸子反射着阳光,明亮而又温柔,他微微上扬着的唇角,看起来就像时刻都在微笑一样,有着午后阳光一般温暖。
  陈晨的家在一栋住宅楼的一层,屋前有一个朝阳的小院。他们一家人住在北方一个海滨城市里,他在座落在这座城市里的一所综合类的大学里读书,那是个在省里数得着的重点大学,甚至在国内也是小有名气。好在离家不远,他可以每天骑着单车上学,以他骑车的速度,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抵达学校了,在他看来,这样既可以节省车费又锻炼了身体,实在一举两得。
  院子里,一只小狗正安静的趴在他的那辆银白色山地车旁,脑袋放在两只前爪上。那是陈晨的宠物,他为它取名叫小叮。小叮很小的时候就被陈晨抱回家,到现在算起来也有三年时间了。它是一只公狗,并没有有名贵血统,但周身的毛都是白色的,顽皮的实在讨人喜爱。
  小叮看到陈晨,忙摇晃着尾巴朝他跑来,围着他转圈,然后跑到前面,像是想让陈晨带它出去。陈晨俯下身,用手轻轻在它头上抚摸几下,它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立刻安静下来,坐在地上吐着舌头,依然摇着尾巴望着陈晨。
  “骑车慢点,路上要注意安全,现在路上车辆可真够多的……”陈晨伴着母亲的嘱托声,推上他的单车走到院子门口,回头去看,小叮还坐在原地。
  陈晨转过头笑着骑上车迎着火红的朝阳,要开始他又一天的学校生活。
  在这座城市居住,如果还能在一所就好像是守在家门口的北华大学里读书,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因此,陈家人一致表决通过一个决定,就是陈晨必须拼尽全力考取北华大学,他们总是认为陈晨过惯了有父母在身边的日子,觉得他如果考入外地的学校,一个人人生地不熟,遇事也没有能够照应的人。
  在高考之前那段冗长的黑色时光,他好像变身成了一个学习机器,没日没夜的苦读,只能依照老师和父母设定好的程序运行。不过在那段时间,陈晨成了家里的“一级保护对象”,除了学习之外可以什么都不做,连衣服都可以不用自己来洗。陈晨在内心里也憋了一口气,他逼着要自己一定考上那所大学才行。站在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上,想退缩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只有倾尽自己的全力不顾一切往前冲,这时的他和其他同处在这一阶段的年轻人一样,心中只有考上大学这个唯一的梦想了。
  努力没有白费,他成了幸运儿。从邮递员手中接过通知书的那一刻,他兴奋的无以言表。但兴奋过后他反而突然感觉心中有些迷茫甚至脑中一下子变得一片空白,手捧着那张如同喜帖一样红色的信封,站在门口,一个人完全愣在那里,就好像刚刚结束了一场极其惨烈的战斗时,幸存下来的人既兴奋又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还活着。他的愿望实现了,心里却空了,可是下一个目标是什么,应该去做什么,梦想又会不会实现,又会有多久才能实现,他都不曾知道,不愿去想,也无法能想象得出。
  空气中弥漫着初夏的味道。
  街道两旁成排的法国梧桐,高大粗壮的树干顶着茂密的枝叶,只是离蝉儿藏在大树的隐秘处不知疲倦叫嚣的时间还有些时日。路边草坪里浇水器一圈圈旋转着,水流源源不断的有节奏的喷出,无数水滴划过空中做着优美的抛物线,落在一簇簇绯红的牵牛花花瓣上,落在清新的绿草上,在阳光下反射着晶莹剔透的光茫,花草仿佛被洗过的,明亮的夺人眼目。温暖的风吹过,花草的芬芳伴着泥土的清香扑面而来。
  在前行的第二个路口,有几栋高档别墅慢慢出现在眼前。深蓝色屋顶,浅灰色墙砖,明亮的落地窗,两层高的欧洲流行设计。这里是高档别墅区,有一个高雅的名字“玫瑰庄园”算得上是当地最好的住宅区了。每次经过这里,他都会望着那大大的窗,想象自己有一天也能和家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看窗外的风景,在落地窗前享受午后温婉的阳光喝着下午茶,享受着生活的美妙。一丝犹豫没入陈晨眼中,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是奢望。
  大大的世界,平凡而又普通的人太多了,有多少人能够住得上这样的房子呢。他的心里也泛起温暖,自己家的房子虽然没有这样高档豪华,但却是最温馨不过的,至少他有个一个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把心灵隐藏起来来的地方,至少那里有爱着他给他温暖的家人。
  林宇走出别墅,来到车库前,用手中的遥控打开车库门,他手里提着一个琴箱。
  车库门打开,一辆红色跑车出现在眼前,他打开车门,把琴箱放进副驾驶座位上,自己到另一侧打开车门坐在方向盘前,打开车内的音响。伴着车子引擎一阵轰鸣,车子驶出别墅的院子,在没有多少行人的马路上一路奔驰。
  红灯亮起,陈晨停在十字路口,望着马路对面的计时器,倒数着秒数,“3……2……1”指示灯变成黄色又瞬间变成绿色,陈晨踩动单车。“嘀——嘀——”随着两声汽车喇叭响和引擎轰鸣声,一辆汽车突然与陈晨贴着身子飞驰而过,从他面前向右转弯,根本没有减速,反而加大油门驶走了。
  陈晨着实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双手捏住车闸,把车停下并赶忙躲闪。“吓死我了,幸好反应快点儿……”陈晨心想,拍拍胸脯,心还在因为刚刚的惊吓扑通扑通的跳着。陈晨看到那是一辆红色跑车,流线型的车身,动感而又炫目。从打开的车窗开过去,主驾驶的位置上是一个和他年纪相当的男孩,这个男孩的发型时尚极了。陈晨心里顿时升腾起一种厌恶的感觉,“哼!大早晨的,本来心情还算不错,结果被吓了这么一跳。不就是有钱吗?不就是开着辆跑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陈晨舒了一口气,好让心跳恢复正常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