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六月末。
  飞鸟乐队有机会去参加了一场有很多摇滚乐队拼场的演出。
  “哎呦,不错,不错!”飞鸟乐队刚刚表演完毕走下舞台,就有一支小有名气的乐队中留着长发的电吉他手朝他们走来,握住面前陈父的手说:“你好,你好。我们一起再找几支乐队,干脆举行个比赛吧,算是互相切磋切磋。”
  “好意我们领了,不过我们的水平也有限呀,比赛的话的……”陈父说着摇摇头:“恐怕不行呢。”
  “嗨,什么比赛呀,其实就是为了吸引观众,到那时候会有很多观众来看的,你们出了名,到时候你也和我们一样有人邀请着去演出赚钱了。”那个电吉他手说道。
  “哇!可以出名耶。好,好,一言为定哦,到时候我们一定参加。”还没等陈父开口,一旁的酒叔就兴奋的说道。
  “一定要来参加哦,时间暂时定在八月初。”电吉他手和陈父和酒叔等人握了握手就走来了。
  “好吧,去就去,其实我们也不为可以去赚什么钱,就是为了一些东西,为了……嗨,其实我也说不太清楚。”陈父摇摇头,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笨啊,为了玩得尽兴,图个痛快喽。”酒叔拿着鼓棒轻轻敲敲陈父的头。
  “嗯,对,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意思了。”陈父揉着脑袋笑了。
  自从祖父母和陈晨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后,陈晨每天早晨一醒来就能听到院子里的祖父收音机里传出晨间新闻。
  “年轻人吗,早起锻炼身体有好处的,强身健体,然后好好的学习,这才是根本,弹吉他是业余。将来能有个好的工作才是正路,不信去问问你爸,他是过来人了……”当陈晨睡眼惺忪的走到院子里时,祖父已经快要晨练完毕,正在用手掌轻轻拍打着身体。
  祖父七十有余,头发都白了,身体依然硬朗得很,这都与每天的坚持锻炼有很大的关系,但陈晨觉得自己坚持不下来。
  他早已经听腻了父母每天的唠叨声,恐怕现在还要加上祖父的了。
  张彦站在教学楼前的树荫下,有些焦急,像是在等什么人。
  一个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女孩朝张彦走来,站在张彦面前。
  “找我来有事吗?”女孩不耐烦的问张彦。
  “其实也没什么。”张彦叹了口气,“只是想问问你,你真的不想跟我在一起了吗?”
  女孩瞥了张彦一眼,“分了就分了,你问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咱俩在一起还有什么意思。”
  “我……”张彦说不出话来,只是盯着女孩看,他无奈极了,不知所措。
  女孩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张彦想追上去,但还是站在原地愣愣的看着女孩的背影。过了很长时间,他才失落的离开。
  这一天上午有两节选修课,第一节课让陈晨听得还是有些兴致,一堂课上完,发现课堂笔记也记了不少。
  陈晨今天没看到张彦的身影,他本该来上课的,八成是他又逃课了。有时的课堂上,陈晨和张彦坐在一起,听倦了就让张彦帮他一起编写曲谱,虽然他们都知道这么做一点都不好。张彦比他逃课的次数多,但功课却依然比他好很多,他一直都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课间,他坐在座位上拿出MP3,戴上大大的耳麦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他很庆幸今天没有女生围上来缠着他让他唱歌给她们听,可以让自己腾出时间来独自待一会儿。他一会儿用手托着下巴,一会儿又把下巴放在胳膊上趴在桌子上。教室里很热闹,他看着前面一对情侣的嬉闹,男孩子跳到女孩子的座位前后故意讨着女孩子温柔的骂,他们笑得那样开心。说实话,看到这样的场景,陈晨都会羡慕不已。
  耳麦里的音乐声被他调的很大,可是仍然能听到教室里的吵闹声,虽然开着窗子,但教室闷热的气息还是有些让他透不过气来。他把耳麦摘下来挂在脖子上,起身走出教室,穿过走廊到尽头的阳台上去。推开玻璃门,呼吸一下子就变得畅快了许多。风吹动衣襟,他伏在栏杆上,朝远处的天空和楼下望着。楼下的路上,正巧看到孟凡骑着单车,他是刚刚下课,现在可能要去琴行。
  陈晨也想现在就去琴行,他突然很想逃课,但几秒钟后又把这坏念头打消了。他倚着栏杆坐在地上,重新戴上耳麦,放一首轻快的歌,仰头看着天空里的云,让心可以安静片刻。直到上课钟声响起,他才回到教室。
  就要期末考试了,陈晨随手翻开课本,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怎么复习。
  教室门口突然出现张彦的身影,他走进来,径直走到陈晨旁边的座位上,然后坐下。
  “你去哪了,怎么现在才到?”陈晨疑惑的问。
  “我呀,我去解决个人情感问题了。”张彦说。
  “哦,我说怎么没来呢。怎么解决的?”陈晨说道。
  “也没怎么解决,我求她,她也不回心转意,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张彦把手一摊。
  “啊,你都分了这么多了,唉。”陈晨又说,“嗨,大不了再找个女朋友,好女孩儿有的是呢,不缺这一个。”
  “但愿是吧,我就是不甘心,她凭什么这么对我。”张彦没好气的说。
  “你看我,都没女朋友,这不也挺好的吗。”陈晨说,“消消气,快消消气。”
  “我倒也没生气,都习惯了。呵呵。”张彦苦笑了一下。
  “等下了课,请你喝可乐。”陈晨从衣服口袋里翻出几枚硬币。
  “唉,还是你最好了,你怎么知道我正口渴呢。”张彦呲牙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