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思暮想的暑假终于来了,学校放了假,陈晨感觉心里无比轻松。
陈晨练了一下午的吉他,躺在床上吹着风扇。
“晨晨,你表哥来了,说有事找你!”陈母敲敲陈晨卧室的门,大声喊他。
陈晨打开卧室门,表哥已经来到门口了。表哥比陈晨大三岁,留着寸头,是个长得很精神的青年,着一身干净利落的商务装,配黑色领带的白色衬衣束在黑色西裤里,脚上穿黑亮的皮鞋。
“老弟,你的吉他现在弹得怎么样了?等一会儿弹一段给我听听。”表哥这次来手里拎了不少东西,一边说着一边把一个纸袋给陈晨,又把背来的一个装吉他琴箱放在地上。
“还好吧,又有了些长进。哥,你的工作怎么样了?最近忙吗?”陈晨看了看纸袋里的东西,一条黑色裤子,一件白衬衣还有一条黑色领带。
“嗯,确实很忙。今天就是为了工作的事特意来请你帮帮我的忙的。”表哥一边拿出纸袋里的几样东西展开给陈晨看,一边说:“你看,我把工作装都给你准备好了。”
“什么样的工作呢?好做吗?你公司的工作我能做的了?”陈晨问。
“很简单,最近公司招聘了一批新员工,员工的资料需要录入电脑,我们最近人手不够,你帮忙打打字就行。去吧,算是帮帮我了。工资是一天五十元,怎样?反正放假了,你也没特别重要的事要做。”表哥恳求着。
“可是……我们乐队要排练”陈晨迟疑着:“嗯……那好吧,去就去。”陈晨想了想还是答应表哥了。
“来,看看……我这把吉他送给你吧!”表哥蹲在地上打开那只琴箱,拿出一把红色电吉他递给陈晨。
“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自己收着吧。”陈晨拿起那把电吉他,爱不释手的摆弄着。他确实想把它收下,看他知道这把吉他是表哥几年前花了一千多元钱买到的心爱之物,他又怎么好意思收下。
“收下吧,送给你了。工作忙啊,我都想不起拿出它来弹了。这是把不错的琴,放在我那里不用该有多浪费,你也喜欢吉他,也有时间弹,就拿去好了。”表哥望着吉他,叹了一口气。陈晨看着他的眼神,看得出他对这把吉他有着深深的不舍与某些说不出的无奈。
早晨七点,陈晨被床边吵闹的闹钟叫醒就开始洗刷打扮。穿上崭新洁白的衬衣,站在镜子前笨拙的打好领带的节。他还是第一次穿成这么正式的样子,看着镜中的自己像是个大人模样,但脸上还是露着难以掩饰的青涩学生气。穿戴完毕,他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对这副打扮有些陌生又有些心奇,也许将来他可能每天都要把自己大臣成这样。
“唉……唉!老陈,你瞧啊,咱们晨晨穿上这身衣服多么帅气呀!”陈母一边准备早餐一边喊陈父看走出卧室的陈晨。
“是呀,多干净,多利落。今天去你表哥公司好好工作,有不懂的地方多向人家请教,就当是提前实习了,以后让你表哥帮你在他公司里谋一份好的差事。”陈父走到陈晨面前,给他束了束领带,整理了一下衣领。
陈晨的领带被束的更紧了,紧得几乎快要无法正常呼吸了,而且脖子似乎只能僵直的保持一种姿势。说实在话,这身衣服没穿多大一会儿,他就已经开始讨厌穿成这样了,身上的没一个部位都被和衣服束得那样不自在,他真想马上脱下来换上自己的休闲装来,他不敢想象如果将来自己每天都要穿着这样的衣服会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吃过早餐,陈晨就去赶公交车,要去体验一种上班族的感觉。车上也有几个穿着和他差不多的上班族,只看外表,除了没有他们手中的公文包,陈晨已经和他们没有差别了。
十几分钟的车程,陈晨下车就看到表哥所在的公司。他站在公司门前仰望,他欣喜的看到这座令人向往的大厦如此高大。表哥到门前来接他,带领他走进大厅,进了电梯,然后走进一条长长的走廊。陈晨觉得自己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公司里的一切,把他吸引的是这里的陈设,从他身旁匆匆走过的一个个手中拿着文件夹的工作人员,还有这里忙碌的气氛。
这是一家著名外资广告设计公司,因为薪酬高,这里成了许多年轻人向往的地方。陈晨的表哥结束了学生生涯以后就来到这家公司做起了广告业务,因为业绩特别突出,不久就当上了部门负责人。
“嘿嘿,这就是我的办公桌。”陈晨随表哥走进快到走廊尽头的一间办公室,表哥指着一个与门成对角放置的办公桌说道。
陈晨朝那张办公桌望过去,桌子上电脑旁除了码放整齐的一叠叠文件,还有一个相框,里面放着表哥留着长发时照片和一张“披头士”主唱约翰列侬头像的图片。学生时代的表哥是一头长发,他喜欢弹吉他,他对摇滚音乐狂热的程度丝毫不亚于现在的陈晨。陈晨卧室墙上贴的一张“披头士”珍藏海报就是表哥送的。几年前的一个夏天,陈晨见到他时,发现他的长发没有了,为了工作,表哥不得不剪去长发,收起了心爱的吉他。
“嗯……你就坐在那里,一会儿我找人告诉你具体的工作。”表哥手指着靠窗子的一个办公桌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抬起手腕看看手表,对陈晨说道:“噢,对了,我现在要去开会,等我回来,有哪里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表哥说完便从新欧诺个走出办公室,陈晨望着桌前厚厚的文件,在估量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些工作完成。一位工作人员简单给陈晨讲完工作要求,他便开始了工作,双眼的目光游走了在文件与电脑屏幕上,手指在键盘上灵活跳跃,他忽然想起孟凡弹钢琴时的样子,觉得做这样的一份工作其实也很有趣。
过了没多长时间,表哥开完会回来,端来一杯水放在陈晨的桌前,站在他身旁仔细看着工作进展的怎么了,之后又被一个工作人员喊走开会去了。
整整一天的工作,陈晨只是在把一个动作机械的千百遍重复着,盯着电脑屏幕,敲击键盘录入,录入,再录入。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完全空了,眼前眩晕,基本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的身体几乎麻木了,胳膊似乎失去知觉,手指却还要不停活动。
中午的工作餐时间,他才意识到忘记自己可以活动了,抬头望着窗外,才觉得眼睛酸胀的生疼,伸伸懒腰,好像浑身的骨头节都在发出声响,如同多年没有润滑的机器。
表哥似乎东奔西跑的没怎么闲着,电话也不断。陈晨粗略算了算,表哥被人叫去开了七八次会。陈晨问坐在对面埋头吃午餐的表哥:“你很忙呀?”
表哥摊了摊手,撇撇嘴露出无奈的神情说道:“没办法呀,天天都这样。我得快点吃饭,一会儿还得开会呢!”
晚上七点,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陈晨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觉得自己的躯壳沉重极了。他把领口的扣子解下,又把领带松开,这才觉得可以顺畅的透过起来。
第二天的工作开始,陈晨望着桌子上的文件发呆。尽管他花了一天的时间那么用尽全力的工作,但桌上还未录入的文件似乎只比昨天减少了一点点。
他有些害怕,害怕将来有一天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子,害怕也会变得和表哥一样,每天考虑和面对的只有用来维持自己生活的工作,而自己的梦想都要放弃掉。但是恐怕这些似乎是早已经注定的,早晚一天这些属于他的,不属于他的都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