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耿云和尚敏一起走在医院门口的大道上。在路灯的照射下,两人的影子忽前忽后、忽长忽短,除了风吹动衣服的飒飒的声音,再没有了别的动静,气氛有些诡异的压抑。
  尚敏狠狠瞪了一眼身旁的耿云,却发现这家伙是真的心不在焉。好在,中午不告而别之后,他还记得晚上过来接自己。否则,尚敏保证自己绝对会不顾一切的把他从家里扔出去!
  可是,从下班后见到他的第一眼,他就是这副丢了魂一样的模样,一路上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一句话都不说。
  终于,尚敏忍不住了,她轻咳一声,说道:“中午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就没命了!”
  耿云正在思考研究了一下午的“聚阴锁魂术”到底有什么功效,听到尚敏的话,他摆了摆手,说道:“小事。”
  耿云轻描淡写的样子让尚敏心里无比气愤,脸上却不动神色的继续问道:“对了,你中午来医院做什么呢?生病了?”
  “没啊,没事出去闲逛,走到你们医院门口就就去转转,没想到正好碰到你了。”耿云总算是从“操行手册”里回过神来。
  尚敏疑惑的问道:“正好路过?”
  耿云翻了翻白眼,心道:总不能说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再晚去一步你就没命了吧?
  “不管怎么说,都要谢谢你!今晚是我最后一次值班,以后就可以早些下班了。明天周末,我请你吃饭吧!”
  耿云生平第一次有美女主动请吃饭,当然是喜滋滋的答应下来。下午从福伯那里带回来的满腹心事也一扫而空,心里盘算起明天去哪里吃饭,吃完饭后做什么之类的事情。
  见气氛渐渐融洽了,尚敏突然的问道:“对了,下午把我送到病房里之后,你干什么去了?你最近不是休假么?”
  尚敏丝毫没有觉得自己这个问题突兀,以两人目前的关系来说并不应该问这种问题。可是,她苦心挑起话头来,就是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不问出口,憋着难受。她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耿云放着这么好的一个在自己面前表现的机会不争取,而不知所踪。
  一想到这点,尚敏就觉得有些委屈。在这种心态下,她反而没有感觉到自己语气的异样。
  耿云挠了挠后脑勺尴尬一笑,对尚敏这个级数的美女免疫力为零的人来说,这种问题确实的很令人尴尬。
  “呃,下午接到电话,所里有紧急案子让我去帮忙……”哥们儿确实是找福老头交差去了。
  尚敏看了耿云一眼,直觉告诉她耿云说的话是真话,可是她对这个说法却是将信将疑。
  如果让张朝辉知道尚敏此刻的想法,心里一定会叫委屈的——他守了尚敏一下午,最后主动提出要工作去,尚敏想都没想就支持他去工作了;反观耿云,一下午没人影儿,说是去工作了,可是尚敏却不愿意相信!
  虽然女人喜欢爱情和事业兼顾的男人,但是她更希望自己喜欢的男人能够在乎自己胜过事业。耿云和张朝辉两人一比,高下立判……
  耿云可不如张朝辉一样是泡妞无数的“恋爱专家”,他可没有从女人眼神中深度分析她的想法的能力,尚敏那种半信半疑的眼神让他不由得有些心虚,他忍不住又强调了一遍:“下午真忙工作去了!”
  这句话,耿云自己都觉得有些色厉内荏。毕竟,工作虽然不假,但他找福老头更主要的目的是去要车要待遇了。放着美女不守着去追求这些阿堵物,作为一个男人来说确实操蛋。
  尚敏这时也察觉到了自己的态度有些暧昧,心里忍不住烦躁起来:奇怪,怎么对这个榆木疙瘩说这些话?
  从小到大,尚敏都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女,家世好,容貌好,学习好。几乎每个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她都拥有了。
  因此,初中的时候,她就有了为数众多的追求者。甚至有一些学期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比书本还要重。尚敏被这些事情搞得不厌其烦,因此让家里找关系,跳过高中,直接参加高考考上大学。
  可是,年龄在那些大学男生的眼中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尚敏入学第二年,也就是十六岁的时候,情书就如同雪片一般寄往她的寝室。甚至,后来她在读研读博的时候,还时不时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的信件……
  这些年里,在为数众多的追求这中,确实有不少人十分优秀,足以配得上尚敏。可是,尚敏却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动心过。
  她对待追求的办法很直接也很有效,那就是一句话:“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对耿云编了一个国外的男友,而面对家里似乎比较看好的张朝辉,她则是直接找耿云做群众演员。
  这次,耿云看似偶然的救了尚敏,而且之后并没有如其他找个由头就拼命在尚敏面前表现的那些男人一样,反而玩消失。这让早就习惯了男人这种行为的尚敏心里产生了一丝好奇与委屈……
  “画蛇添足!”
  尚敏心里嗔怪一句,或许是被耿云看得有些恼了,她狠狠瞪了耿云一眼,蹬蹬的踩着高跟鞋走在前面。
  直到到家,两人也再没有说话。尚敏把自己下午抽空去买来的灰太狼拖鞋甩给耿云,走进自己的卧室没有再出来。
  耿云莫名其妙的捏着咧着嘴傻笑的灰太狼拖鞋,嘀咕了一句:“毛病!”
  将灰太狼套在脚上,耿云拿了洗漱用品在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躺在床上,翻起了那本记录着聚阴锁魂术的操行手册。
  聚阴锁魂术,修炼时间是每日子时,也就是二十三点到一点。语言半文不白,以耿云的水平完全能看懂。
  “每日子时,面朝西方端坐,双手平举,与肩同高,呼气四短三长,意念归心……”
  言简意赅,以耿云的古文水平,不难看懂。
  自从在商业街见过那张恐怖的脸孔之后,耿云就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因此,他相信福伯不会拿一本糊弄人的玩意儿给自己。
  既然影视作品中的阴魂厉鬼都出现了,那么来一本降妖除魔的秘籍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嘛!
  这么想着,耿云隐隐兴奋起来:如果自己练成了,会不会打遍天下无敌手人生寂寞如雪啊?
  端坐在床上,按照小册子上的方法练了起来。
  一分钟……
  两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过去了,古怪的呼吸方法使耿云的胸口越来越闷,呼吸越来越急促,整个身子已然麻木。
  “靠,这福老头又坑人了吧,按照这么个方法练下去,非被自己整死不可!不行了,得活动活动。”耿云有些咬牙切齿的在心里暗骂。
  这个念头一出,耿云顿时觉得身子一轻,转眼间就来到床边。此刻,他的身子轻飘飘的,脚底并没有传来地毯的厚实感,而是踩在半空中。
  举目望去,看到的景象险些让耿云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他还能够出汗的话。
  床上有一个人四平八稳的盘腿坐着,看那相貌,不是耿云自己,又是谁?
  “出窍了……”
  耿云呆呆的站在床边看着床上的自己,对于这种事情,经历过高等教育的他一时间还是没办法接受的。
  耿云小时候贪玩,经常跑到村子后山上的白云观里玩,记得那个老道士曾经赞叹他骨骼清奇,如果修道的话必能学有所成。后来入了大学,省吃俭用带初恋去看周星星的《功夫》时,看到老乞丐那段,耿云还笑着和女友说过这件事情,逗得女友哈哈大笑。
  白云老道曾说过,修道有“阴神”与“阳神”两大步,阴神出窍夜游是初步基础,不过想要练成很难。老道当时还颇为自得的说过他修道七年小有所成,想来要做到出窍这步是很难的。
  可是,耿云用了短短十分钟的时间就练成了。
  “难道我真的是修道奇才?”耿云颇为臭屁的想到。
  他不知道,能够这么短时间做到出窍,与《操行手册》密不可分,与他现在的身份也不无关系。而且,准确的说,他现在并非真正的阴神夜游的状态。
  第一次出窍,耿云觉得什么都新鲜。此刻,他的身子轻飘飘的,甚至在空气中产生了浮力。他伸了伸腿,身子就飘了起来,晃晃悠悠的朝床头的墙壁飞去。脑袋一碰触到墙壁,整个人便穿墙而过。
  墙壁的另一面,是尚敏的卧室。屋子里灯火辉煌,显然尚敏还没有睡觉。
  站在墙角,耿云呆呆的看着卧室里那张柔软的大床。
  一个女人,无论是多么精致,在属于自己的空间中都不会太庄重。要不然,网络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大学女生宿舍”、“史上最强女玩家”之类的图片。
  一个准备洗澡的女人,更是如此……
  一条细长的牛仔裤随意的搭在床头上,裤腿处放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衣,衬衣的上面有一条米黄色的文胸——它虽然是三件衣物中体积最小的那件,却如同一顶光彩炫目的皇冠一般吸引到耿云的目光!
  如果是“亲身”前来,耿云保证自己的鼻孔早已血流如注!
  太刺激了,对于一个只谈过一次连初吻都没有送出去的恋爱的男人来说,对这种场景的免疫力无限接近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