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很快就租好了,离学校不远,是一室一厅的格局。我和林之夕一起喷油漆。我说我喜欢粉色的,我要把屋子都涂成粉色。林之夕却喜欢蓝色,他说他要把所有的墙和天花板都涂成蓝色。由于意见不统一,我们只好各自行动,个凭本领,谁动作快,谁抢的地方多,谁就能在哪涂自己喜欢的颜色。
  我当然抢不过林之夕。最后没办法了,我只好坐在地方,哇哇大哭的耍无赖,任凭林之夕怎么哄我都不管用。直到林之夕咬牙切齿的把这个屋子都涂成了粉色,我才擦干了我的眼泪,以胜利者的姿态睥睨了林之夕一眼。
  林之夕头上戴的,用报纸做的帽子已经歪了。现在配上他这副沮丧的表情,显得十分滑稽。他一屁股坐到我旁边,恨恨地把刷子丢到一边,说:“没天理啊没天理,活不起啦活不起!我不要做‘妻管严’,我不要啊!啊啊啊!”
  我摊了摊手,表示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是无能为力。
  也许是我的表现太明显了,在和林之夕收拾房子的第三天,付凝就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她。天天小脸红扑扑的回来,是不是嗑春药了啊~
  那个时候的我,不是天天满口x你妈的疯女人,而是个脸皮薄的好女孩。在这件事上,终究还是不好意思的。反反复复说了好几遍,付凝终于听明白了。
  付凝回身打了我一拳,满目贼光地对我说:“小样儿,看不出来啊,原来最时髦的是你小丫头片子,你让姐姐我情何以堪啊?!”
  我脸红着说:“付凝,你别损我,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个时候的我,太沉溺于自己和林之夕之间的小幸福了,以至于看不见付凝眼中细琐的伤。
  而我和林之夕,最终也没能赶上时髦,在大学时代留下光辉的一笔,同个局什么的。
  那天我特意去花市买了一盆开得很茂盛的吊兰,想给室内增添一抹绿色。
  拿钥匙开了门,竟然发现在玄关处有一双鲜红色的高跟鞋。鞋子很炫目,目测起码有十厘米。我怀着一种忐忑的心理一步一步向卧室里挪。
  哼哼唧唧的声音不绝于耳,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知道我不应该再向前迈步了,我应该转身就走,忘记这些可怕的肮脏。
  但是请原谅我,我做不到。
  卧室的门是开着的,我看见了这辈子我都想忘记,但是午夜梦回,总是记起的画面。每每梦到它,我都会被惊醒,然后出一身的冷汗。
  一个十分妖媚的女人整个覆到了林之夕的身上,白嫩和小麦色的肌肤交叠、缠绵,劲爆得狠,也香艳得狠。
  在我的忍耐力用尽之前,林之夕终于看见了我。他有一瞬的惊慌,但是立马变成了冷漠。他用被子裹住在他身上的女子,然后语气冰凉地对我说:“你先把头转过去。”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已经不会动弹了。我嘴角抽动地对林之夕说:“林之夕,你向我解释,你告诉我,这都不是真的!不是!”
  林之夕皱了皱眉,语气依旧不和善。他说:“你不是看见了吗?我没有什么好向你解释的,你看见的都是真的。你要是还有一点自尊心的话,就立马消失滚蛋吧!”
  “不可能,林之夕你骗我!你骗我!你前几天还向我求婚来着,你说你爱我!”
  这时,那个被林之夕叫做芍药的女子只裹了一件薄毯,就向我波涛胸涌地走了过来。
  芍药是个十分美艳而妖娆的女子,我站在她面前,就像是一个乡村小妞。她伸手抬起我的下巴,轻佻地对我讲:“小土妞,林之夕现在是我芍药的男人,你没有资格对他呼来喝去的。想跟我争男人,先掂量掂量自己胸脯几斤几两吧!”
  “我没你这么恶俗!”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反正那一刻,我爆发了。
  “啪!”一声响亮的耳光,整个房间都安静了。我没想到芍药会忽然向我发难,一点准备都没有,竟被这一个耳光打倒在地了。
  芍药跪在我面前,伸手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尖尖的指甲刺痛了我的头皮。她的红唇贴在我的耳朵上,呼出的气息都是林之夕的味道。她说:“打你一巴掌只能算是小惩小戒,下次要是再做出什么让我不开心的事,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亲爱的小妹妹,出来混的都不容易,记着千万别拿自己的身子糟蹋,你糟蹋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