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下午的温暖,总是让人留恋,腾飞集团高级主管刘地,正带着他的渔具来到湖边享受着一周一度的休闲。其实作为金领远远没有人们所想象的那么轻松,紧张的工作,人际关系的压力,时刻都在考验着他的承受能力。
正当身为公司高层主管的他尽情享受着来之不易的片刻安宁的时候,口袋当中一阵响动。即将上钩的鱼儿似乎察觉到了这小小的响声,鱼线轻微的跳动几下,在湖面之上荡起了一圈圈的波纹。
刘地眉头微微一皱——鱼儿脱钩了。
“刘总。”
是小秘书,声音里透出的是一种令人舒服的柔和。不过,这柔和当中,带有几分的机械,几分久经世道的味道。听得多了,多少会让人有些厌腻。
听完秘书的话,刘地本就因被打扰而烦躁的心情更加的糟糕了。公司董事居然给他下出了照会,要他推迟即将举行的婚礼,立即赶往h市。否则,他这业务经理的位置就得易主。这让刘地大为光火,向来就听说鸟尽弓藏,真么想到这样的事情居然会让自己给遇上了。其实这也难怪,刘地时年只有三十岁,来到北斗公司,从一个小小的业务员一路左右逢源,扶摇直上,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有道是枪打出头鸟,人要是太优秀了就难免遭人嫉妒。看眼下的情形,刘地,似乎正是遭遇到了这种局面。
刘地年纪轻轻个就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不独是因为幸运之神的眷顾,更多的是靠的自己的智慧跟拼搏,多年的职场生涯摸爬滚打先来,已经让他习惯了了去适应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并且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平复自己的情绪,以便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最为理智的判断。
刘地深吸几口气,好让刚刚愤怒地呼吸变的顺畅一些。挂断电话后,手机上拴着的银色小提铃在晃动之下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声音,这让他燥热的心头顿时感觉清凉不少,糟糕的心情也略有些好转。他看着银色的提铃愣愣出神,这提铃是他在外调之前未婚妻谭晶送给他的小小纪念品,并且是亲手给他穿在手机上的。虽然当时他对一向稳重的谭晶这如此近乎稚气的做法感到费十分的费解,但这毕竟是认识见年以来,谭晶送给他的唯一的一件礼物,自然也就欣然接受了。不过,这小铃也不时的给他惹出些不大不小的尴尬来——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说也是一部主管,手机上挂着这么个只有小姑娘家家才会用的饰品,这多少让人有些费解。所以,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他会尽可能的选择在公共的场合之下不用自己的手机,一旦遇到非用不可的情况,那一准儿会招来周遭人们的侧目。
想到这里,刘地摇了摇头,不由得自失一笑。谭晶一向行事稳重不苟言笑,可没想到居然也有这童心未泯的时候。
思绪到这里,刘地的笑容又收敛起一些,这个谭晶,什么都好,可就是总有一副心思很重的样子,好像她的内心深处藏了很多的秘密,最让刘地感到不安的是,她似乎并没有准备将这些秘密与他一起分享。眼看就要快成为夫妻而来,两个人之间不能够坦诚相见,这对以后的生活恐怕是个不小的隐患。
正当刘地在为谭晶的事苦恼的时候,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这令得他更加的愁眉不展,自己的大哥刘言居然让他替自己接待一个人。
他们兄弟两个早先就因为种种原因,之间有些芥蒂,今次大哥刘言居然开口让他帮忙,可是奇了怪哉。
没办法,毕竟是自己的哥哥,即便是有些芥蒂在其中,但毕竟还有亲情。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去接待。于是收起渔具,驱车来到车站。
两人见面,刘地举手投足之间显示出久经商场的干练。
“你就是东方吧吧。”语气当中透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古怪。
东方不置可否,对于别人对他的名字表示出来的好奇宇文早已经是习以为常,自然也就懒得去多做解释,就人有人们怎么去理解吧。
“这个,我是受刘言所托来C市差一个人,所以,需要你的帮助。”东方言简意赅,直接说明了来意。自他从偷离开别李先生以来也已经有几年的时光,但仍旧是不擅长交际。
“你是一个——呃——侦探。”
其实刘地原本是想说是间谍的,因为他所在职务的缘故,才会对那些无孔不入的商业间谍简直可谓是深恶痛绝,所以他对侦探一类的职业都殊无好感。至于东方这个赝品间谍纯粹是受池鱼之殃才会招来刘地的冷淡。
东方自然也听出了些尴尬的味道,摇摇头“我只是这段时间比较闲,所以才答应帮他个忙,顺便还他个人情。”
“哦?是吗?”刘地显然对他们之间的人情债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只是略表示了一下惊奇,随即便将话语转向了正题“我在C市倒是有一些很有手段的朋友,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帮助,只是,你们要查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东方犹豫了片刻,考量着事情是不是该告诉眼前的这个人。刘地是何等精明的人物,一眼便看穿了他心里的疑虑“难道刘言没有告诉你我是他什么人吗,你不说,我什么也帮不上。”
东方想了想,只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如实相告,随即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照片。照片有些古香古色,透着明显的岁月雕琢的痕迹,尽管如此,照片仍然是极为清晰。可见照片主人对它护爱有加。
刘地接过照片,一眼认出这是一张兄嫂的合影,只是是一张新婚燕尔时候的留念,照片上的刘言满脸流溢出幸福之色,新娘子亦是低头含笑笑靥如嫣。
“这照片我认得,是刘言结婚的时候留下的。”刘地说着紧紧地挤了一下眉中,这是他思考问题时固有的习惯“那一年我十二岁,那天所有的事情我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东方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所表现出来的惊人记忆力很是惊讶,显而易见,刘地的话还有下文,所以他只“哦”了一声就不再说话,静等他的下文。
刘地苦笑一声:“因为那天刘家镇上莫名其妙地死了一个人,所以——”
东方摆了摆手,打断了的刘地的话,努力地回忆着刘言跟他说过的整个事情的每一个细节,但对此却是一无印象。刘地苦笑一声“刘言没有告诉你是吧,这不奇怪,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东方一听,随即释然,试问又有谁会拿这种丧气的事去搅和别人的喜事。
可是刘地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件事和这张照片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于是抬眼看着东方,示意让他解释个明白。东方凑到照片前,将手指点在照片的一个角落里“这儿。”就在他所指角落里,刘地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起先还是迷惑,随即又点了点头,似乎是看出了什么端倪。照片上所有人的表情都清晰可见,甚至连眼神都能在照片上尽览无余。唯有这个人的脸根本就是模糊一片,甚至于连身体都只是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如果不是周围人之间留出的人形空隙,还有宇文的刻意指出,这绝对是个会被人忽略的细节。
“这就是那个人?他是谁?”
刘地本能地问了一句,但问完之后又是觉得好笑,要是真的知道这个人是谁,那还用得着宇文这么大费周章的来查吗。但他抬头又看到东方紧锁着眉头,似乎是极认真地思索了一下,这才给出问题的答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