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里,生活就像揉碎在水中的花瓣,隐隐地透出醉人的芳香。他喜欢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欣赏着她的美丽。当一整天都没有见到她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但是尽管他对她有着浓烈的向往,他却保持缄默深藏在心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质,是高高在上不容亵渎的,就像一个贞洁而又倨傲的女神。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来表达心中的那份爱意。
他需要一个适合的场合与适合的氛围。
二月份,寒假还没结束,他就早早来到学校。日历本悄悄地翻到了2月14日——这是属于全世界就所有情人的节日,是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
这一天,他鼓起勇气,给李素亭发了一条短信:“素亭,今天有空吗?”
信息发出去后,他的心像打鼓一样跳成了一片,不知道等待他的是温暖的火焰还是冰凉的海水。
过了半晌,回信发了过来,他激动地拿起手机。
“呵呵,有啊。”她在短信里回道。
他心里暖呼呼的,宛如她就站在眼前一般。
他继续写道:“今晚一起吃顿饭,好吗?”
她回道:“嗯。”
“晚上七点,杰瑞士餐厅,不见不散。”
“好的。”
这是一家西餐厅,环境干净优雅,光线有些昏暗,播放着慵懒而富有情趣的爵士乐。
周世勇订了个座位,早早地在那里等候。时间到了七点,李素亭准时来了。
周世勇站了起来,向她挥了挥手。李素亭看到了他,向那边走了过去,脸上带着端庄的微笑。
她穿着一件纯白色的皮草外套,尺寸刚好合身,隐隐显出曼妙的身材。美好的事物总是有无法抗拒的磁力,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她的胸脯上:柔软的衣质紧裹着酥胸,纯白色毛领像棉絮一样,轻轻地覆盖在上面,柔缓的曲线势如蓬勃的新芽,隐隐地凸现了出来。
那个地方温暖得像是三春的江南。
从前他不知道人们所说的“富贵温柔乡”究竟是什么样子。现在他终于对这个词有了深刻的理解——至少对于男人来说,这个理解再贴切不过。
“你好!”她腼腆地笑了笑,轻柔地说。
“你好,素亭,请坐吧。”
李素亭依言,坐了下来。她看见餐桌上一左一右放着两个蜡烛架,每个蜡烛架插着三根蜡烛。
晚餐点了上来,是两份牛排外加一瓶红酒。周世勇将六根蜡烛一一地点着,烛光晃动着,微微地将脸庞照亮。餐桌及其四周,形成昏黄而朦胧的光圈,再往外就是一片昏暗,别是一番幽雅的情调。
“为什么今天请我吃饭?”她粉面微红,望着杯里的红酒,悠悠地问道。
他顿了一下。
摇曳的灯光催生出绵绵的情愫,悠扬的爵士则像醇酒一样将面皮麻醉,他鼓起勇气,说:“你不知道吗,今天是情人节,我想要你陪我过这个节日。”
她怯怯地低下头,嘴角边浮着一丝甜蜜的笑容,用叉子轻轻地拨弄着盘里的牛排。
他沉醉地凝望着她:“情人节的烛光晚餐,喜欢吗?”
“嗯。”她微微地点了点头。
他扭过头来,望着摇晃的烛火:“其实蜡烛可以摆出很多形状的。我现在就摆出来给你看。”
他向服务员要了几十根小蜡烛,都是用小杯子盛放的。他用蜡烛在地面上先摆了个形状,然后一一点着,指着地面问道:“你看,这是什么?”
她闪动着多情的眼眸,看了一眼,问道:“这是数字‘1’吗?”
他没有答话,只微微地笑了笑,然后继续排摆蜡烛,将剩下的形状组合完成。最后,将所有的蜡烛都点着,地面上赫然出现三个图形。左边的是字母“I”,右边的是字母“U”,而处于中间的,则是一个线条圆润的爱心桃。
看到此情此景,她轻轻地捂住胸膛,脸上洋溢着甜蜜的幸福。
他来到她的跟前,微笑道:“闭上你的眼睛,等我提示后再睁开眼睛。”
她依他所言,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把眼睛睁开吧。”
她睁开了眼睛,见他手捧着一束玫瑰花,递到了她的面前。
他望着她的眼睛,用低沉而诚挚的语调说:“素亭,有句话我一直没有勇气对你说。现在,借着这个机会,我想把腹中的心事倾吐出来——素亭,我爱你,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爱吧!”
她脸上绽放出微笑,眼眸里微微有泪光闪动。她伸出酥手,从他手里接过玫瑰花,忘情地嗅了起来。烛光映在她的脸庞,轻微地摇晃,慵懒的爵士乐,悠悠地倾诉着柔肠。
情人节的夜晚,一对年轻的情侣,手牵着手,漫步在俊俏而年轻的都市里。
高架桥像巨龙一样盘踞在城市的中央,蜿蜒曲折,闪着耀眼的荧光;鳞次栉比披着彩衣的高楼,巍峨而端庄,即使是最抒情最觉悟的头脑,也联想不到塞北的荒凉;大街上车来车往,朝着不同的方向,不停地奔忙,猜不出它们的落脚点究竟在何方;十字路口的指示灯,或明或熄,在空中织起或红或青的一条条纱巾;广场上的水晶球,发出梦幻般淡蓝色的光,像是落在城市里的一个巨大的恒星;黄浦江上船只驶过,响起了悠长的汽笛,广阔的水面上,有清爽的江风拂过。
“素亭,你最喜欢什么颜色?”周世勇靠着栏杆,望着江面问道。
“嗯,白色和绿色。白色很干净,绿色很平和。你呢?”
“深红色和淡蓝色。深红色很热情,淡蓝色很单纯——那么,最喜欢什么东西呢?”
“泡芙、巧克力布丁以及卡布奇诺冰咖啡。你喜欢什么呢?”
“我呢,喜欢家乡的小吃春卷、海蛎饼和番薯丸。”
“你喜欢看书吗?”
“喜欢啊。闲来无事,喜欢看武侠小说以及古典的史传作品,有时候也提笔写写诗歌,呵——你呢?”
“我比较喜欢张爱玲。”
“张爱玲?很早以前好像也看过,但是没坚持看完,里面时常会夹杂着英语,没看懂。”
“如果你了解她,就知道她是个很知性的女人。她的文字细腻、典雅、睿智,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句‘出名要趁早’是她说的吗?”
“‘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痛快’,她年少成名,对于这种快乐体验得很深刻,也沉迷于其中。但是这句话放在一般人身上就不合适了,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
周世勇点了点头。
他们手牵着手继续往前行走。今天上比往常更加热闹,大街上行走的基本上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的情侣。可以说,这座城市已经被爱情所占领。
当他们经过一个路口时,被眼前的一个表演吸引住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头戴着礼帽,身穿着休闲西装,挎着一个电吉他,对着固定在架子上的话筒,深情款款地唱着歌曲。他面皮白净,身材偏瘦,不过嗓子很好,有一种别样的清新。他演唱的曲目是《传奇》。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
从未走远。
他的歌声像磁石一样吸引很多男女驻足聆听。一首小情歌,唱出他们共同的柔肠,唱出了夜色中弥漫在喧嚣城市里的粉红色的爱恋。李素亭眼眸里透出柔光,挽过周世勇的手臂,靠在他的肩膀上。这一切,宛如是悬浮在空中的楼阁,让人飘然,却难以置信。幸福悄悄地从心底渗了出来,他有点醉了。
次日醒来,回想起昨夜的情景,他有些不敢相信,但是那丝丝滑滑昨昔的柔情,依然回环往复地在胸中残存,静默无声地提醒他:这一切,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