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南希不知道别人见到第三者是什么样感觉,总之抓头发、痛骂、厮打这种如同泼妇骂街的事她可做不来的,要不然林莎莎绝对不是她的对手。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她都没有那种恨之入骨的想法,而且时过境迁,也没有什么好追究的了。
其实她只跟林莎莎正式见过一面,就是方子浩亲密的挽着她的手大方地出席在毕业舞会上的时候。那时的林莎莎一副小鸟依人的小女人模样,据说男人最萌这种娇滴滴的女人,要不方子浩也不会弃她而去,还有一种分手的理由——怪她过分独立。
问南希当时有什么感觉?她只觉得自己受伤了,被他欺骗了,但是她确实是很平静。周围的人都用同情的、怜悯的、甚至还有幸灾乐祸的眼光看着她。昨天才突如其来的说要分手,今日便挽着佳人现于人前,换做谁都是很难接受的。不过她却从头到尾都咬牙坚持留在那里,整晚都维持风度的笑,她知道自己一旦走了,就等于输了所有。只是在回去以后,她才终于忍不住痛哭了一顿,她虽然坚强,可同样也是脆弱的。
不过南希不断的告诉自己,一定要活得比他更好,要让他知道放弃自己是他的损失。幸好有陶安安一直陪着她,或者真的只有朋友才是一生一世的,男人都靠不住,她当时很消极的这么想。所以即使当年那个阿尔多么完美,对她多么好,她都会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小小的误会而怯步。
西蒙看南希的脸色不大好,于是关心的问了句,“南希小姐,你没事吧?”他留心了一下,便也发现了林莎莎。当初是他替大人去查南希的背景的,自然也知道了这个人在她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下子神经戒备起来。
南希笑着摇摇头对他说,“哎呀,我能有什么事?你别瞎猜。”转身就对安安说,“我肚子有点饿了,你什么时候可以走?我们一起吃饭吧!”
安安吐吐舌颔首说,“我是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怕会窒息。反正今天主角的戏已经拍得差不多了,不如现在就走吧?”她嫌弃的看了一眼被众人巴结着的林莎莎,又忍不住冷哼一声。
南希提议说,“那好,我听说这附近新开了一家‘陶然居’,还上了美食访谈节目的,不如我们去尝尝?”她看西蒙自从来了这里以后也喜欢了吃中餐,所以相信这个口碑极好的新菜馆不会让他失望的。
“好啊,正好我肚子也饿得打鼓了。”安安说完就去跟剧务交托了余下的工作,然后拿了包包就要走。
只是,有些人偏偏不懂得见好就收,将别人的礼让当做是胆怯。
林莎莎不识相的挡住他们的去路,惯常的甜甜一笑,“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呢,原来是碰到老同学啊,真是好久不见,你们最近好吗?”只见她伸出白嫩的手到南希面前,表情很友好,可是眼神却充满挑衅。
南希也有礼的回握,却又很快松开手,淡淡的说,“托福,一切都很好。”她好看的秀眉微皱,心道,这个女人干什么,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难道还来示威?拜托,别浪费我的时间,要演戏请到导演那里去自荐,她可没空陪她疯。
然后林莎莎又跟身旁的人说,“哦,给你们介绍一下,她们是我和子浩的大学同学,陶安安,叶南希。”
林莎莎的声音嗲嗲的,却听得南希和安安的毛孔都竖白旗投降。她在学校里就号称甜美教主,人前一副乖乖牌,经常用那发嗲的声线来吸引那些观音兵。其实她私底下极其的自以为是,陶安安就见识过她的大小姐脾气,好在陶安安也不是吃素的,不然真的容易吃瘪,毕竟很多男人只会看女人的表面,同情所谓的“柔弱”的弱者。这个速食社会,内在已经被人忽略太久了。
听了她自以为是的介绍,陶安安很没气质的翻了翻白眼,心里叫嚣着,别乱攀关系,谁跟你这种做作女是同学,真是污了我一世的清白。
不过表面上她们还是有风度的寒暄了一会儿。
那林莎莎还不依不饶,自以为幸福的说,“我跟子浩已经结婚了,不过那时要忙的事情太多了,我家子浩也忘了请你出席婚宴,你应该不会介意吧?”她骄傲的看了南希一眼,以一个优胜者的姿态来宣示主权。
我家子浩?南希鄂了一下,想的却不是“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我”的惆怅,而是突然替方子浩觉得可怜,堂堂的金融系才子,到了林莎莎面前竟变成了贴上标签的货物了,还是一件她叶南希不稀罕也不想要的二手货。
南希笑得很灿烂,“不介意,当然不介意。恰好我一直都很忙,不像你那么有空,你请了我不一定有空出席。真谢谢你的‘体贴’,这样还比较省事,我就在这里祝你们百年好合了。”不请更好,免得还要花一笔钱。依方子浩那种大男子主义的个性,真能忍得这位娇滴滴的小姐就是他的造化了。
人真的会变的,当初自己怎么就能那么小媳妇的样儿去追着方子浩跑呢?看来只有一个原因,不是瞎了眼了就是脑残了。
直到这一刻,南希才真的觉得,自己是放下了,爱得越深,恨得越深,她对方子浩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听到名字也只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
林莎莎没有预期到会被南希这般的反击,在人前丢了脸面,所以她的脸色极为的难看。
“对了,我们还有事,现就走了。”南希觉得多说一句都是浪费口水,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告辞了。
西蒙虽然听不懂,但是看她们两人一来一往的笑里藏刀,也大约猜到说的什么,不过他认为最难得的,是南希还这么的平静这么的有风度。他略略皱着眉,“南希小姐,需不需要我来处理?”
听了西蒙的措辞,南希不免失笑,处理?哈,还真像是东西呢。不过,这种人还不需要出手对付,自以为得胜,其实也不过如此。她只为自己当时落下的那几勺眼泪哀悼,真是不值得。
而林莎莎这时才看到了站在南希身旁高大俊美的西蒙,心里更不是滋味,带着些微的讥讽说道:“哟,原来是交了新男朋友啊,怪不得了,也只有向外发展才能接受你这么厉害的女人了。”
南希眼神变了变,却忍着不动声色,看了看周围已经有人对着他们在窃窃私语了,她不想成为话题中心。
倒是安安看不过去了,她可没有好脸色给林莎莎,冷冷的反驳,“怎么,你眼红了?也是,怎么说希希的护花使者也比你那个臭耗子要体面得多。不过,已婚人士止步啊,啊,不对,有些人专门喜欢抢男人,你们大家可要小心啊!”安安警示了一下,弄得林莎莎身旁的那几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因为家花不及野花香,从来眼红的都是正主,但是,这回倒让安安的毒舌把这个趾高气扬的女人给比下去。
“陶安安,你别欺人太甚,你要知道我还是你的老板呢。”林莎莎气不过,连身份都抬出来了。
“哼!反正稿子也卖了,爱拍不拍。况且,据我所知,你们家也不过是公司的小股东,有决定权吗?”安安挑着眉抢白。
林莎莎气结,“你!”
“希希,我们走吧,对着牛扒,比对着‘猪、扒’要好得多。”安安说着就拉着南希走出了戏棚。
南希点点头,林莎莎,不值得同情。
等他们来到陶然居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人山人海,根本看不到空的座位,只有剩下贵宾室了。但是南希听说这里的菜色虽然上乘,价格却也让人咂舌,在卡座随便吃点还能接受,要进贵宾室,不是让人下半个月吃西北风吗?
见南希要走,西蒙一头雾水的向安安求救,陶安安改用X语跟他说,“希希说这里太贵了,不划算。”
“你们喜欢在这里吃?”西蒙又问道。在他心里觉得价钱不是问题,只不过他还是不习惯在闹哄哄的地方吃饭。但她们喜欢的话,自己也可以入乡随俗的。
安安点点头,有些可惜的看着那满满的人,解释说,“嗯,这里是新开的食肆,听说东西超级好吃。不过相对的价格比较昂贵,进贵宾房还要设最低消费,搞不好一顿饭就是我们半个月的薪水了。”她自从离家以后也改了大手大脚的习惯,会量入为出了。
西蒙了然,随即笑了笑,“这有关系?就在这里吃吧,我请客。”原来是为了这个啊,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可南希还犹豫着,“这样不太好吧?”让他当个临时保镖也就算了,还要倒贴管饭。
就在这时,从外面进来几个人,细细一看,又是林莎莎。安安气得半死,觉得这个女人真的是阴魂不散。她忽然计上心头,然后问西蒙,“喂,你身家有多少?”她自己是没那个闲钱豪气了,倒是看他的样子有点希望,这种用钞票砸人的戏码虽然通常只在她的笔下出现,今天忽然想亲自感受一会。她想啊,能跟艾伦混的人,应该也不差吧。
西蒙不知道陶安安怎么会这么问,还是老实的回答,“呃,这个……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他的所有财产都是理财师管理的。而且他平日的花费也不多,有需要的话签单就是了。
安安很满意的点点头,又问,“那你愿意请我们吃一顿舒心又畅快的晚饭吗?”
“安安?”南希偏过头看着她,有些猜到她想做什么。
西蒙绅士的一笑,“当然愿意,这是我的荣幸。”
“很好。”安安随即挥挥手把经理招来,“经理,你们还有几间房?哎,也不管还有几间了,总之通通替我包下来!”花别人的钱就是爽一点都不心疼,哈哈。
那经理自入职以来,还没见过这样烧钱的客人,当然,他不了解他们和林莎莎之间的波涛汹涌,只是见有水鱼游上门,岂有不接之礼?扬起职业的笑容,比了个请的手势,“好的,几位请这边。”
那林莎莎自然没有位置了,完美的伪装终于忍不住龟裂了,咬牙切齿的说,“陶安安,我记住你了!”
“嗯哼,我就怕你不记得我,那我以后不是少了很多乐趣?”安安冷哼一声。拽什么,就她那么点身家,方子浩还以为找到宝了,哼,替她挽鞋都嫌等级太低。
“安安,都过去了。”南希没好气的摇摇头,知道好友是为自己抱打不平,只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她丝毫不把方子浩当一回事,又怎么会为一个林莎莎而气闷?
安安说,“你是脾气好,可我就是看不过去,这种人做作得要命,我不整她不爽。”
南希白了她一眼,“安安,你绝不觉得这个‘脾气好’三个字跟我不搭边吗?大作家,你的用词不准哦。”话虽这么说,其实她心里爽歪了,那个林莎莎,是该给她点颜色看看,不然以为她们都好欺负。
安安愣了一下,的确南希是算不上脾气好,不过她发脾气是看人来的,对外人她根本是理都不理,如果混熟了,根本就是另一个样子,但是跟她相处会很舒服。她陶安安生平最讨厌林莎莎那种人,一味装清纯,现在不还原形毕露了?哼,方子浩这个臭耗子,放弃希希这么好的女人,后悔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