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煜城照顾叶清清入睡后,将薄被轻轻地盖在她的身上,捋平被角。
他低头注视着那张沉睡的容颜许久,才直起身子站起来,转身走向VIP病房的阳台。
萧煜城掏出打火机地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一口复又吐出一个个烟圈圈,静静地站立在阳台望向那外面黑沉沉的夜幕发呆。
他的心里划过一阵阵酸涩难当的疼痛:孩子!他萧煜城的第一个孩子啊,等不及睁眼看看这个世界,就这么消失在尘埃中了……
饶是他平日里如何铁血心肠,在面对自己的亲生骨血时候,心里早已经软化成了一片片。
瞢然,萧煜城将手中烟头丢出阳台,握紧拳头狠狠锤向墙面,‘砰!’力道之大差点将雪白的墙体都锤得微微震动。
一丝丝血渍从他的拳头缝隙里渗透出来,沿着墙面蜿蜒流下至地面,溅起一滴滴暗红色的浓稠,在黑沉沉的夜幕下更显得异常诡异可怕。
“没人敢在这么对待我萧煜城的孩子后,还能逍遥自在的活着!哼!”
萧煜城咬牙切齿地冷哼出这一句话!
……过了一个星期后,叶清清在萧煜城雇请的护工精心照顾下,病愈出院了。
萧煜城派人将叶清清接到了自己的别墅里住,并将叶清清原先租住的房子给退了。
叶清清原本想拒绝,心里打算着:既然孩子都没有了,那么她与萧煜城从此以后就真的只是陌路人,没有必要再纠缠不清,自己好好的过自己的人生,从此也不亏欠谁。
但萧煜城一向霸道狂妄的性子,岂能容忍别人的拒绝?
“别以为孩子没有了,你就可以离开我,当初你是我花了十亿买下来的,那一次只不过是我大意,让你逃脱了,但是这一次如果还让你再次逃离我,我萧煜城的面子往哪搁?”
“你想怎么样?你……你别过来!”
叶清清惊叫挣扎着,企图从萧煜城紧紧钳住她的制捁中挣脱出来。
“你必须留在这里,否则我将对许晓怎么样,你是知道我的手段的。孩子没了,那就再造一个出来!”
萧煜城话音刚落,猛然双手用力将叶清清的衣裙向两边一扯,顿时刺耳的衣服被撕裂成碎片的声音贯穿叶清清的耳膜。
“不要!住手!”
“我萧煜城说要!没人敢说不要!”
萧煜城欺身压住她,让她的拼命反抗变得徒劳无功!
“啊……”
泪水划过叶清清那精致美丽的脸庞,一滴一滴地落在枕巾上,晕染开来如同凄美的冰晶花。
萧煜城心里忍不住一颤,却依然咬牙不管不顾继续下去……
但一切归于平静后,叶清清也累得沉沉睡去,萧煜城坐起上半身伸手拨开叶清清那汗渍渍额间发丝。
沉睡中的叶清清显得安静又乖巧,完全不同平日里的倔强不服输的性子,那微微颤动的羽睫下还闪烁着几颗泪痕,这样的叶清清,一瞬间让萧煜城看迷了眼,恍然失神起来。
叶清清真是越来越像林忧了!
究竟是林忧像叶清清,还是叶清清只不过是林忧的替身,替他生孩子的工具?
此时时刻的萧煜城也分不清了。
或者两者的身影已经在他心里合二为一了?
自己爱叶清清吗?
又或许自己只是想从叶清清的身上找到更多林忧的影子而已!
萧煜城深深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低喃:“林忧你究竟在哪里?”
于是,叶清清选择了再次顺从萧煜城,再次住进了萧煜城的别墅里。
不过,她依然坚持要去工作,她可以再次当萧煜城的地下情人,见不得光,但她不想全依赖萧煜城,女人自己独立些,才能不至于在男人什么时候将她踹下岗后,落得个无依无靠又身无分文的下场。
想不到,萧煜城这次竟然没有反对她的这次要求!
叶清清小小的惊讶了下,便没放在心上,只顾着欢喜自己可以继续回到公司工作了。
只顾着欢喜雀跃的叶清清却没注意到,萧煜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似乎某种阴谋得逞的得意表情。
“啪啪啪……让我们热烈欢迎新上任销售部经理叶清清小姐!”
叶清清一踏入公司大门,就傻眼了,公司老板陶立站在她面前,在老板身后一字排开的全是公司高层管理和销售部的员工。
众人见到她的到来,都死劲冲着她鼓掌表示对她升职恭贺。
呃?
这是什么情况?
她只不过是住院一个多礼拜,公司竟然画风大变样?
她叶清清什么时候升职成了公司销售部经理,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那原先的副经理人呢?
怎么没看见那人?
叶清清满头的疑问,强装微笑:“谢谢大家!”
老板陶立挥挥手众人这才散去,叶清清趁机问出疑惑:“老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副经理怎么没看见她?”
陶立笑了笑温和的拍拍她的肩膀:“副经理已经被开除了,你好好干,别辜负我的信任!”
说完,陶立走了。
留下一头雾水的叶清清。
萧煜城满意地放下电话,陶立果然照着他的命令办事了。
没错,是他萧煜城命令陶立将副经理等几个欺负过叶清清的公司职员开除掉的,尤其是副经理,是间接害死他孩子的凶手,他岂会那么容易放过她?
萧煜城早已经跟各个公司打过招呼了,凡是谁敢聘用副经理的人,一律都是跟他萧煜城作对,那就不要怪他萧煜城打压他们的公司!
如此以来,这样一份“职业通缉令”在上流社会一传开来,谁敢冒着得罪萧煜城的危险,收留一个没什么多大价值的副经理?
从此那名嚣张跋扈的副经理成了过街老鼠般,再也找不到高薪又适合她的工作,只能灰溜溜地回了老家乖乖嫁人种地去了。
得罪过萧煜城的人就要被萧煜城狠狠报复的觉悟!
由此可见,谁还敢轻易得罪“阴险”的FL国际总裁?
“活阎罗王”叫人三更死,绝不会留人逍遥到五更!
嗯,果然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