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麟宫,窗外阳光明媚,微风习习,初夏的石榴花开得如火如荼,像是火红的舞衣在枝头飞扬。
窗内翩翩公子负手而立,表情恬淡如远山,嘴角的笑淡然的像清新的龙井茶。
一个侍卫走了进来,
“启禀太子殿下,倾国公主这半个月进行了大改革。”
太子越听,唇边的笑意就越深,又想起了当日在落霞山和她的第一次见面。
“这几天抽得出时间吗?”
“三天后有一天没事。”
“好,三天后出宫。”太子的目光变得深远,仿佛透过窗外的树枝看到了天的尽头。
栖凤殿,皇后听完侍女关于倾国公主近日行动的报告,陷入了沉思,心思缜密的绝罗万不会明目张胆的干出这样的事来,她回来到底想干什么?拥民心反天下也做的太明显了吧?若不是为了反天下,那是为了干什么呢?绝罗,你消失了一年多,城府倒是更深了,猜不透
熏香袅绕盘旋,透过熏香一切都看不清楚,一如皇后纠结的心。
晟京真的太繁华了,我左逛右逛,越逛越开心,左手两串糖葫芦,右手一个烧饼,逛着逛着,又想去小巷子兜兜,体会一下民风。
当我兴致勃勃的抚摸着每一块砖墙,感受着历史时,不知不觉地,我已经不知道走到了哪里,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迷路了?
哼!我堂堂倾国倾城会迷路?我还就不信了!我再弯再拐,拐到一个死胡同,前面有一群黑衣人在围攻一个帅哥,我揉揉眼睛,唉呀妈呀,天降艳福,真的是个大帅哥,比我家的那几个侍卫加起来还要帅啊!
我掏出手枪,手指按在扳机上,考虑着要不要帮帮忙,这时,一个黑衣人被那个帅哥一脚踹飞过来,撞到我身上,很悲惨的,我扣动了扳机,子弹嗖的一声打在另一个黑衣人的肩上,黑衣人都忿忿的转过头来,眼里露出凶光。
我感觉头顶有一群蜜蜂在嗡嗡叫,完了完了,我死定了!怎么会这样?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果然如此,作家们诚不欺我也!
“我不是故意的,对、对不起。”我的脚像面条一样软绵绵的,而且直发抖。
说时迟,那时快,一把剑凌厉的刺破空气,带着风声向我刺来!
我的脑袋完全懵了,只是直愣愣的站着,看着那闪着寒光的剑带着嗜血的欲望向我的胸口靠近。
电、光、火、石!
一把剑横空挑开黑衣人的剑是那个帅哥!
我更呆了,虽然从小到大男生们为了追我演出过无数次的英雄救美,可是这次的震撼也太、太、太大了点吧?
帅哥马上又进入了危险状态,因为黑衣人实在是太多了,这时,几个黑衣人向我逼了过来,我又害怕的发愣了。
“杵着干嘛?你不是有武器吗?武器就是用来用的!”帅哥甩过来一句。
“噢噢。”我抿紧了唇,微眯眼睛,举起自己的手枪,精准的打在离我最近的黑衣人的胳膊上,在他的右边胳膊上打了两枪,他的右手怕是废了吧。
其实我还是有点怕的,万一由于太紧张,一不小心打到了心脏,或太阳穴等致命的地方怎么办,自卫是被逼的,但是杀人可就不好了。恩,没关系,把他们当成耙子就成了。
紧接着,其他人的身上也中弹了,我一边开枪一边装子弹,哼!遇到姑奶奶,你小子有福了!我可是全国射击大赛的第三名,其装子弹的速度和开枪的精准度,可以相比的人在国内那叫屈指可数!
只有几个黑衣人没有中弹了,他们对视一眼,甩出一个烟雾弹,便消失无踪了。那烟雾弹真的很呛人,害得我咳了好几下。帅哥救了我一命,我也救了帅哥一次,算是扯平了吧。
我转身向后走寻找出路,却听到了背后传来了他超有磁性的声音,
“姑娘请留步。”
“干嘛啊。”我转过头来肆无忌惮的盯着他的脸看,修长的眉,狭长的酷似猫的眼睛,眼角略往上挑,多了一份邪魅,漆黑的眼睛竟然是重瞳!我吃了一惊,妈妈曾告诉我说,重瞳的人是活不久的,就像陈后主李煜。高高的鼻梁,极薄的唇,这么薄的唇,应该是个如修罗般绝情的人,而尖锐而突出的下巴又显出了撒旦般的倨傲,他整个人向我散发出一种危险的气息。
我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远离他,直觉告诉我,这种人少惹为妙。想利用他只能让他动心,想抛弃他,他给你的却是残忍的绝爱!
“你想干什么?”我的眼睛警惕的微眯,瞳孔略缩。
“可否借你的武器来看一下?”他的语调虽冷,但微微的透露出一丝感兴趣。
“不可以!”我的手指在手枪上收紧。
“为什么?”
“不为什么,这是我们家乡独门研制的,不可让外人知道。”
“你们家乡?哪里?”他不屈不饶。
“关你屁事!”我掉头就走,脚步飞快。
“那我只好用抢的了!”他拦住了我的去路,“看是我的动作快还是你的武器快!”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好歹我刚才也救了你一命好不好?”
“救了我,是吗?要不是因为你救了我,现在你已经是一具死尸了。小姑娘,这次不杀你,下次可就不一定了!”
“你怎么对你的救命恩人这样啊?”
“后悔救了我吗?”他冷冷的笑着,冷的像千年的寒冰,看得我感觉自己的周围已经变成了冰天雪地,冷还是次要的,主要的是,我觉得有一点害怕,好像不是一点,是很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