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朝,尝有兵士作过,于法合死,特贷,命决脊杖二十,改配。其兵士高声叫唤乞剑,不服决杖,从人把捉不得,遂奏取进止。传宣云:“须决杖后,别取进止处斩。”寻决讫,取旨。真宗云:“此只是怕吃杖,既决了,便送配所莫问。”
【译文】宋真宗在位时,曾有个士兵犯了过错,依法要处以死罪,但朝廷对他宽大处理了,改判打脊背二十下,并发配到边远地区。那个士兵却大声地吼叫,请求给他一剑,他宁愿受死刑,也不愿受杖责之罪。随从人员按捺不住他,就去奏请皇上,请示如何处理他。民众议论纷纷,都传说皇上有旨:“必须执行杖刑后,再处斩了结。”不久,圣旨下来,上面写道:“此人只是怕挨板子,既然已打过了,就径直送他到发配的地方去吧!别再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