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两人才醒悟过来自己买了如此多的丹药,虽然它们本身对自己
  十分有用,但是好像短时间内用不到这麼多吧。
  至於“粉衣”,我则是免费送了她几颗丹药,当然仅仅是几颗而已,
  那已经是几万金币了;再多我可送不起,也就是当白做了“快剑一刀”这
  票生意罢了。
  对於我的馈赠,“粉衣”的声音更加甜了:“谢谢墨水哥哥。”呵呵
  其实不管谁你送你几万金币的东西都会万分感谢的,虽然在的眼中金币佔
  据不了多少的位置。
  我想了一想,从“乾坤戒指”中取出“狮牙护臂”递给“快剑一
  刀”,说道:“这件‘狮牙护臂’暂时借给你用一下,和‘玉女剑’比赛
  时可要小心使用,上一次的‘玉女剑’的那一下就给我去掉了80点耐久
  度,所以你使用的时候真需要小心一点,不然耐久度不够报废的话,我找
  你拼命。”
  末了,我作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以作警告。
  但是明显地,“快剑一刀”并没有将我最后那句话放在心上,挥了挥
  手,道:“知道了,你还真是囉嗦。这件‘狮牙护臂’还是我卖给你的
  呢?坏了的话,最多照价陪你就是了。”呵,“快剑”这傢伙的言辞怎麼
  变得这麼锋锐了?居然懂得反攻了。由此可见,人吶,是很容易改变的。
  看到我将“狮牙护臂”借给“快剑一刀”,“霸枪”也心痒痒了,腆
  著脸笑道:“大哥,你是不是也借我一件宝贝,不然的话,对上那个‘辣
  妹子’,我可受不了!”
  我瞄了瞄“霸枪”全身上下,怀疑道:“有了‘战神盔甲’这麼好的
  防御装备,你还怕‘玉女剑’的巫术不成?我相信只要你不粗心大意,
  ‘玉女剑’最多也就跟你打个平手罢了。所以,你还是小心她的快剑好
  了,那对於你的威胁更大。”
  “啊——”对於我的回答“霸枪”明显不满意之极,但是有没有任何
  的办法。因為他也知道自己身上穿著的“战神盔甲”在防御上多麼的恐
  怖!要不是因為它有著120的负重,相信完全可以进入《兵器排行榜》前
  十;但是即便如此,它仍然佔据了排行榜中第十六的位置。
  “墨水哥哥,我今天有看你的比赛哦,你真的十分厉害呢!”在一个
  小女孩口中说出这种崇拜的话来,我还真是有点飘飘然的感觉。
  又聊了一会儿,“霸枪”的比赛时间到了,再过几分鐘,“快剑一
  刀”也即将参加上午的比赛,所以两人就相携而去,留下我和“粉衣”在
  “老元子”
  “粉衣,你怎麼不去看你哥哥比赛?”看著旁边有著一双灵活大眼睛
  的“粉衣”,我忍不住问道。
  “因為我要陪墨水哥哥你啊!”“粉衣”理所当然地说道。
  “啊?”我需要一个小女孩陪我吗?看看时间,仅仅是上午十点多一
  点而已,离下午三点半的比赛整整五个多小时,也就是游戏中近十六个小
  时,这个时间足够我来回一趟“轩辕城”了。虽然目前不能将废弃的店舖
  或者破產的店舖佔為己有,但是事先将它们找到总是不会错的。
  所以,我不想浪费这个宝贵的机会,特别是现在大部分人的注意力放
  在了“天下武斗会”上这个最佳的时机。而现在无所事事的“粉衣”明显
  是一个很好的帮手,她不会因為利益的原因而从我的行动中洩露秘密,天
  真善良佔据了“粉衣”的整个心田。
  因此,我脸上堆起了“亲切”的笑容,道:“粉衣,你可不可以帮我
  一个忙?”
  “当然可以啊,墨水哥哥!有什麼事情,你儘管说,我保证帮你做
  到!”说著,一副男人样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呃,我只能说,这个动作
  绝对不适合女孩,那对饱满的玉兔在“粉衣”那双小手的作用下跃动起
  来,勾画出一道美丽的风景。
  我微微失了失神,转移了视线道:“很简单,只要你帮我到‘伏羲
  城’中找已经废弃的店舖,就是像那几个乞丐得到的那种店舖。明白
  吗?”
  “粉衣”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脸上浮现了浓浓的笑意,夸讚道:
  “墨水哥哥,你好厉害喔!居然想到了这个好办法!”看来,我是小看
  “粉衣”这个商业世家的千金小姐。仅仅是这麼一句话,就可以猜到我的
  行动,还真是不得了的天才。
  “对,就是那样。你去‘伏羲城’,我则是去‘轩辕城’,我们比一
  比谁先找到,怎麼样?要是你先找到的话,我送你一颗‘夜明珠’喔!”
  说罢,我从“乾坤戒指”中拿出一颗闪亮的“夜明珠”,放在“粉衣”的
  面前。“夜明珠”的璀璨立即吸引了“粉衣”的目光,小脑袋也随之不停
  地上下狂点。
  小女孩嘛,即便是再聪明也只是小女孩罢了。对於“夜明珠”这种漂
  亮的东西当然不能抗拒了,在这种巨大的诱惑之下,“粉衣”踏上了前往
  “伏羲城”的马车,而我则是前往“轩辕城”
  我的“轩辕城”之行并没有任何收穫,找遍了整个“轩辕城”仍然没
  有发现任何废弃的店舖,因此早早地回到了“天下城”中的“老元子”;
  至於“粉衣”,我不得不讚嘆她的运气实在是好的没话说,不但找到了废
  弃的店舖,而且还找到了两间,其中的一间更是中级店舖。但是就像系统
  的初级店舖要比玩家自己的初级店舖要大一样,那间中级店舖整整有我
  “龙虎轩”的两倍大。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两间店舖的地理位置实在太
  差,几乎比得上那些隐秘店舖。我想,这恐怕也是它们会废弃的原因吧。
  但是不管怎麼样,“粉衣”确实找到了废弃店舖,并且在地图上把它
  们标识了出来,通过“飞鸽传书”给我发了过来。当然“飞鸽传书”除了
  这一点之外,还附上了一个新的条件,那就是如果给她两颗“夜明珠”的
  话,她将帮我寻找其他城市的废弃店舖。
  我想了一下,欣然同意。作為装饰品,“夜明珠”虽然价值昂贵,但
  是本身并没有什麼大的作用。事实上,数量越少,它们的价值越大,给
  “粉衣”两颗也无所谓了。
  得到我承诺的“粉衣”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内,开始了“寻宝旅
  程”,这种行為让她的哥哥“快剑一刀”大吃一惊,直问我怎麼回事。我
  当然不会告诉他事实真相,仅仅说是“粉衣”义务帮我在各处寻找我的货
  物。“快剑一刀”虽然不相信,但是看到无法从我和“粉衣”的嘴裡掏出
  真相,也就罢了。
  而我,则是以饱满的精神迎接著下午的这一场比赛。
  这一场比赛的对手,我并不陌生,因為对方就是那个在“颁奖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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