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看看丹芙手里的甜面包,丹芙递了过去。她随即笑了,丹芙的心也不再狂跳,落了下来———宽慰和轻松得如同游子回了家。
从那一刻起,一直到后来,糖总是能用来满足她。好像她天生就是为了甜食活着似的。蜂蜜和蜂蜡都时兴起来,还有白糖三明治、罐子里已经干硬的糖浆、柠檬汁、胶糖,以及任何一种塞丝从餐馆带回家来的甜点。她把甘蔗嚼成亚麻状,糖汁吮净后好长一段时间还把渣子含在嘴里。丹芙哈哈大笑,塞丝抿嘴微笑,而保罗D说这让他难受得直反胃。
塞丝相信这是痊愈时———大病之后———为了迅速地恢复体力而必需的。然而这个需求一直坚持了下去,尽管后来宠儿健康得红光满面,她仍然赖着不走。似乎没有她去的地方。她没提起过一个地方,也不大明白她在这里干什么,或者她曾经在哪里待过。他们认为那次高烧造成了她的记忆丧失,同样也造成了她的行动迟缓。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也就十九、二十岁,长得又苗条,可她行动起来却像个更重、更老的人:扶着家具,用手掌托着脑袋休息,好像它对于脖子来说太沉了。”你就这么养活着她?从今往后?“保罗D听出自己声音里的不快,对自己的不够大度非常吃惊。”丹芙喜欢她。她并不真添麻烦。我觉得我们应该等她的呼吸更好些再说。我听着她还有点毛病。“”那姑娘有点怪。“保罗D说道,更像是自言自语。”怎么个怪法?“”动起来像有病,听起来像有病,可看上去却没病。皮肤好,眼睛亮,壮得像头牛。“”她可不壮。她不扶东西几乎走不动。“”说的就是呢。走是走不动,可我明明看见她用一只手拎起摇椅。“”你净胡扯。“”别跟我说呀。问丹芙去。她当时就在她身边。“”丹芙!进来一下。“丹芙停住冲洗门廊的工作,把头探进窗户。”保罗D说你和他看见宠儿单手拎起摇椅。有那回事吗?“又长又密的睫毛使丹芙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忙碌;而且不可靠,甚至当她像现在这样平静地盯着保罗D的时候也是。”没有,“她说,”我压根儿没看见。“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就算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扇敞开的门,它也已经关上了。
雨水死死抓住松针,而宠儿的眼睛一时一刻也不离开塞丝。无论是哈腰推动风门,还是劈劈啪啪地生炉子,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她像一位常客似的泡在塞丝去的每间屋子,不要求、不命令的话从不离开。她一大早就摸黑起来,到厨房里等着塞丝在上班之前下楼来做快餐面包。灯光下,炉火旁,她们两人的身影像黑剑一般在棚顶上相互撞击和交错。塞丝两点钟回家时,她总在窗口或者门口等着;然后是门廊、台阶、小路、大路,直到最后,习惯愈演愈烈,宠儿开始每天在蓝石路上一英寸一英寸地越走越远,去迎塞丝,再同她一道走回124号。仿佛每天下午她都要对那位年长的女人的归来重新置疑一番。
宠儿坦率、无声的忠诚让塞丝受宠若惊。同样的崇拜如果来自她的女儿(说来就来),是会让她厌烦的;一想到自己养出一个可笑的、依赖性强的孩子,她就不寒而栗。可是有这样一个甜蜜、也许还有点特别的客人相伴,她十分满意,这情形就仿佛一个狂热的徒弟很讨他老师的欢心。
渐渐地,灯点得早了,因为夜幕降临得越来越早。塞丝摸黑去上班;保罗D天黑才回家。在这样一个又黑又凉的傍晚,塞丝把一块卷心菜切成四份炖上。她让丹芙剥半配克①豌豆,泡上一夜。然后她坐下来休息。炉子的热气使她犯困,她刚昏昏欲睡,就感觉到宠儿在碰她。比羽毛还轻的触摸,却满载着欲望。塞丝动了动,四下打量。先看看肩上宠儿那只娇嫩的手,再看看她的眼睛。她从那里看到的渴望是无底的深渊。某种勉强抑制住的恳求。塞丝拍拍宠儿的手指,瞟了一眼丹芙,她正专心地剥着豌豆。”你的钻石呢?“宠儿打量着塞丝的脸。”钻石?我要钻石干什么?“”戴耳朵上。“”但愿我有。我有过一副水晶的。我服侍过的一个太太送的礼物。“”给我讲讲,“宠儿高兴得咧开嘴笑了,”给我讲讲你的钻石。“这成为又一种喂养她的东西。正当丹芙发现了甜食对宠儿的可喜效果并大加利用时,塞丝认识到,宠儿从故事中能得到深深的满足。塞丝感到震惊(正如宠儿感到满足一样),因为一提起她的过去就会唤起痛苦。过去的一切都是痛苦,或者遗忘。她和贝比萨格斯心照不宣地认为它苦不堪言;丹芙打听的时候,塞丝总是简短地答复她,要么就瞎编一通。就是同保罗D———一个部分地分担过的人,一个她至少能较为平静地与之交谈的人———在一起时,伤痛也依然存在———好似马嚼子拿走时留在嘴角的痛处。
但是,当她开始讲述耳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想讲,爱讲。也许是因为宠儿同事件本身的距离,也许是因为她急于聆听的焦渴———无论如何,这是个始料未及的乐趣。
在剥豌豆的嘎巴声和炖卷心菜扑鼻的香气里,塞丝讲起曾经挂在她耳朵上的那副水晶耳环。”我在肯塔基伺候的太太在我结婚时给我的。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所谓的结婚。我猜想她看出来了,我发现不会有结婚仪式和牧师时有多难受。什么都没有。我想总该有点什么———说明它是对的,是真的。我不愿意只是从一个装满玉米皮的草荐爬上另一个。也不愿意只是把我的尿桶带进他的小屋。我想应该有个仪式。可能跳跳舞。头发里插一点石竹花。“塞丝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一次婚礼,可我在衣橱里看见过加纳太太的结婚礼服,也听她讲过婚礼是什么样的。蛋糕里放了两磅葡萄干,她说,还做了四只全羊。直到第二天大家还在吃。那就是我想要的。也许吃顿饭,我和黑尔,还有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们,坐下来吃点特别的东西。请卡温顿庄园或者高树庄园的另外一些黑人过来———那是些西克索偷偷去过的地方。可是什么也不会有。他们说我们可以做夫妻,就完事了。仅此而已。
“这样,我决定起码要有条裙子,不是我干活时穿的麻袋片。于是我去偷了布料,弄出一条说出来你都不信的裙子。上身是用她针线笸箩里的两个枕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块台布,一根蜡烛曾经倒在上面,烧了个窟窿;再加上她的一条试烙铁用的旧腰带。后背最费时间了。看来我找不到一样不会马上失去的东西了,因为事后我还得把它拆开,把各个部分都放回原处。黑尔可真耐心,一直等着我把它做完。他知道我没有它就不会走下一步。最后,我从外面仓库里的钉子上拽来了那个蚊帐。我们用它过滤果酱。我尽了最大努力又洗又泡,然后用粗针脚把它缝在裙子的背面。那就是我,穿着你能想象出的最难看的长裙。幸亏我的羊毛披肩使我不至于看着像个沿街叫卖的小鬼。我那时只有十四岁,我猜想,所以我才那么自豪吧。”不管怎么说,加纳太太肯定见过我穿它。我自以为偷得挺高明,其实她什么都知道。甚至我们的蜜月:跟黑尔一起去玉米地。那是我们第一次去的地方。是个星期六下午。他请了病假,所以那天不用去城里干活儿。通常他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打工,为贝比萨格斯赎自由。但是他请了病假,我穿上了裙子,我们手拉着手走进玉米中间。我现在还能闻见保罗们和西克索在远处烤的玉米棒子的香味呢。第二天加纳太太朝我钩手指头,把我带到楼上她的卧室。她打开一只木盒子,拿出一对水晶耳环。她说:‘我想给你这个,塞丝。’我说:‘是,太太。'’你的耳朵穿孔了吗?‘她说。我说:’没有,太太。‘’那么穿吧,‘她说,’你就能戴它们了。我想把它们给你,祝你和黑尔幸福。‘我谢了她,可在离开那儿之前我从没戴过它们。我来了这房子以后,有一天贝比萨格斯解开我的衬裙,把它们拿了出来。我就坐在这儿,在炉子旁边,抱着丹芙,让她在我耳朵上穿了孔,好戴上它们。“”我从来没见你戴过耳环,“丹芙说,”它们现在在哪儿呢?“”没了,“塞丝说。”早没了。“然后她不再说一个字。再开口要等到下一回,当她们三个抱着淋透的床单和衬裙、顶着大风跑回家时。她们喘着,笑着,把浆洗的衣物搭在桌椅上。宠儿用桶里的水把自己灌了个饱,看塞丝用一块浴巾擦干丹芙的头发。”我们是不是该把辫子解开?“塞丝问道。”呃呃。明天吧。“丹芙想到一把篦子揪着她的头发,就蜷起身子。”今天的事今天完,“塞丝说,”明天,那可不行。“”疼。“丹芙说。”天天梳就不疼了。“”哎哟。“”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宠儿问。
塞丝和丹芙抬头看着她。四个星期过去了,她们仍然没有习惯那低沉的嗓音,以及似乎是躺在里面的歌声。它就躺在音乐之外,调子与她们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