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省卿戎御,令军尉摄御而已。○省,所景反。令,力呈反。
[疏]“卿无”至“摄之”。
○正义曰:卿,谓军之诸将也,若“梁馀子养御罕夷”,“解张御郤克”之类,往前恒有定员,掌共卿御,今始省其常员,唯立军尉之官,临有军事,使兼摄之,令军尉兼卿御也。
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魏绛为司马,魏犨子也。张老为候奄。铎遏寇为上军尉,籍偃为之司马,偃,籍谈父,为上军司马。○铎,待洛反。遏,於葛反;徐音谒。使训卒乘,亲以听命。相亲以听上命。○卒,子忽反。乘绳证反,下及注皆同。程郑为358
乘马御,六驺属焉,使训群驺知礼。程郑,荀氏别族。乘马御,乘车之仆也。六驺,六闲之驺。《周礼》:诸侯有六闲马。乘车尚礼容,故训群驺使知礼。○驺,侧留反。
[疏]“祁奚”至“知礼”。
○正义曰:《晋语》云:“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为元尉。知羊舌职之聪敏肃给也,使佐之。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知张老之知而不诈也,使为元候。知铎遏寇之共敬而信强也,使为舆尉。知籍偃之惇帅旧职而共俭也,使为舆司马。知程郑为端而不淫,且好谏而不隐也,使为赞仆。”《晋语》皆称其才而用之,善公之知人也。言“元尉”、“元司马”、“元候”者,此皆中军之官,元,大也,中军尊,故称大也。“舆尉”、“舆司马”者,皆上军官也,舆,众也,官与诸军同,故称众也。从车者为卒,在车者为乘,使此中军与上军军尉、司马,各教其军之士卒,使相亲以听在上之命。
○注“程郑”至“知礼”。
○正义曰:“荀氏别族”,《世本》有文。《周礼》:齐仆,下大夫,掌驭金路。以宾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杜言“乘马御,乘车之仆”,则当彼齐仆也。《晋语》谓之“赞仆”,当时之官名耳。《周礼》掌马之官,无名驺者。襄二十三年传称丰点为孟氏之御驺,则驺亦御之类。《月令》:“季秋,天子乃教田猎,命仆夫七驺咸驾,载旌旐。”则驺是主驾之官也。郑玄云:“七驺谓趣马,主为诸官驾说者也。”《周礼》:趣马,下士,掌驾说之颁。是驺为主驾之官,驾车以共御者。程郑为乘马御,御之贵者,故令掌驾之官亦属之。《校人职》云:良马三乘为皂,皂一趣马,趣马,下士。三皂为系,系一驭夫,驭夫,中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仆夫,上士。天子十有二闲,邦国六闲。郑玄云:“每厩为一闲,闲有二百一十六匹。”如彼计之,每厩有趣马十八人,六闲之驺有一百八人,皆属程郑,而使总领之也。戎车贵强力,乘车尚礼容,故训群驺使知礼,令教马进退,使合礼法也。《校人》:“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天子十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二种。”郑玄云:“每厩为一闲,二百二十六匹。《易》:“乾为马”,此应乾之策也。校有左右,则天子良马五种,各有四百三十二匹,合一千二百六十匹;驽马三之四百三十二匹,则千二百九十六匹,合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诗》云“騋牝三千”,举大数也。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宫中之役。邦国六闲四种,去种、戎,其齐、道、田各用一闲,驽马三之,则千二百九十六匹。大夫四闲二种,去齐、道,田马一闲,驽马三之,则八百六十四匹。四匹一师也,十二匹一趣马也,三十六匹一驭夫也,二百一十六匹一仆夫也。
凡六官之长,皆民誉也。大国三卿,晋时置六卿为军帅。故总举六官,则知群官无非其人。○长,丁丈反。帅,所类反。下“之帅”、“为帅”皆同也。
[疏]“凡六”至“誉也”。
○正义曰:上已历言诸官,特为公所知者,更复总言所任皆得其人。於时晋立六卿,卿名下名有统领,群官非一,凡六官之在民上为长者,皆是有德有能之人,是民所褒誉者也。“使魏相”以下,至“程郑为乘马御”以上,凡有八条之官:魏相等为卿,一也;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二也;士渥浊为大傅,三也;右行辛为司空,四也;弁纠为御戎,五也;荀宾为右,六也;祁奚为中军尉,至籍偃为司马,七也;程郑为乘马御,八也。自公族大夫以下七条,各云使为某事,而卿下不云使者,以卿总摄群职,非偏主一事故也。公族、大傅、司空不云某官属焉者,以其当官自主,更无馀官来属。其祁奚为中军尉,及羊舌职、张老、魏绛、铎遏寇、籍偃虽是数官,总为一条,使训卒乘亲以听命。此唯有中军、上军,无下军之官者,尽时下军无阙,不别立其官故也。其“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一句,为下祁奚为中军尉胤绪也。大略所叙,皆尊官在前,卑官在后。
○注“大国”至“其人”。
○正义曰:大国三卿是正法,当时晋置六卿,为三军之将佐,皆是帅也。於是晋又更置新军,凡有四军八卿,但新军或置或废,故传不数之耳。”“六官之长”,非独卿身,乃谓其下凡为人之长者,皆有民之美誉,故总举六官,则知群官无非其人者也。
举不失职,官不易方,官守其业,无相逾易。
[疏]“举不”至“易方”。
○正义曰:所举用者皆堪其官,不有失职者也。文任文官,武任武官,其用为官,各守其业,不逾易其方也。若文人为武,武人为文,则违方易务,不能守其业矣。
爵不逾德,量德授爵。师不陵正,旅不逼师,正,军将命卿也。师,二千五百人之帅也。旅,五百人之帅也。言上下有礼,不相陵逼。
[疏]注“正军”至“陵逼”。正义曰:传言不陵不逼者,皆谓下不陵逼其上,旅卑於师,师卑於正,知正是军将命卿也,唯举师、旅不相陵逼,言上下有礼,皆不相陵逼也。
民无谤言,所以复霸也。此以上通言悼公所行,未必皆在即位之年。○复,扶又反,下及注“复入”皆同。上,时掌反。
359[疏]“所以复霸”。
○正义曰:霸者,把也,把持王政。郑玄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夏有昆吾,商有豕韦、大彭,周有齐桓、晋文,此最强者也,故书传通谓彼五人为五霸耳。但霸是强国为之,天子既衰,诸侯无主,若有强者,即营霸业,其数无定限也。而何休以霸不过五,不许悼公为霸,以乡曲之学,足以忿人。传称文、襄之霸,襄承文后,绍继其业,以后渐弱,至悼乃强,故云复霸。
公如晋,朝嗣君也。
夏,六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曹门,宋城门也。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朝郏、城郜、幽丘,皆宋邑。○取朝,如字。郏,古洽反。郜,古报反。纳宋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五子以十五年出奔楚。独书鱼石,为师告。以三百乘戍之而还。书曰“复入”。恶其依阻大国,以兵威还,故书复入。○乘,绳证反。恶,乌路反。
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谓本无位,绍继而立。复其位,曰“复归”;亦国逆。○复归,音服,一音夫又反。诸侯纳之,曰“归”;谓诸侯以言语告请而纳之,有位无位皆曰归。以恶曰“复入”。谓身为戎首,称兵入伐,害国殄民者也。此四条所以明外内之援,辨逆顺之辞,通君臣取国有家之大例。○以恶,本或作“以恶入曰复入。”
[疏]“凡去”至“复入”。
○正义曰:《释例》曰:“凡去其国者,通谓君臣及公子母弟也。国逆而立之,本无位,则称入;本无位,则称复归。齐小白入于齐,无位也;卫侯郑复归于卫,复其位也。诸侯纳之,有位无位皆曰归,卫孙林父、蔡季是也。身为戎首,则曰复入,晋栾盈是也。此所以明外内之援,辨逆顺之辞,故经正鱼石、卫衎,以表旧制;传称凡例,总而明之也。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宜称入,善其得众。公子友忠於社稷,国人所思焉,故闵公为落姑之盟以复之。夫卫公子晋,绝位而在邢,鲁之季子,势弱而出奔,咸得民望,享国有家,是以圣人贵之,殊其文也。庄六年五国诸侯犯逆王命,以纳卫朔,大其事,故字王人谓之子突。朔惧有违众之犯,而以国逆告。华元实国逆,欲挟晋以自助,故以外纳赴,《春秋》从而书之,以示二子之情也。韩、魏有耦国之强,陈、蔡有复国之端,故晋赵鞅、楚公子比皆称归,从诸侯纳之例,言非晋、楚之所能制也。侯獳爱君以请,故曹伯有国逆之辞,许始复国,故许叔有国逆之文,此皆时史因周典以起时事之情也。传例称诸侯纳之曰归,今检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须例而自明,故但言纳而不复言归也。卫侯郑、曹伯负刍皆见执在周,晋、鲁请而复之,郑书归于卫,负刍称归自京师,所发事同,而文异者,例意本在於归,不以他文为义也。贾氏又以为诸归国称所自之国,所自之国有力也。案楚公子比去晋而不送,是无援於外,而经书自晋。陈侯吴、蔡侯庐,皆平王所封,可谓有力,而不言自楚,此既明证。又《春秋》称入,其例有二:施於师旅,则曰不地;在於归复,则曰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皆非例所及。郑之良宵,以寇而入,入即见杀,而复例之,例称凡去其国,明非夫子之制也。
周敬王、王子猛不书出而书入,襄王书出而不书入,凡自周无出,故非《春秋》旧例也。诸在例外称入,直是自外入内,记事者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虽夫人姜氏之入,皆以为例,如此甚多。又依放《谷梁》云,称纳者,内难之辞。因附会诸纳为义,至于纳北燕伯于阳,传称因其众穷不能通,乃云时阳守距难,故称纳,此又无证。经书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则顿国之所欲也。北燕伯,传有因众之文,不可言内难也。又书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陈县而见复,上下交驩,二人虽有淫纵之阙,今道楚匡陈,贼讨君葬,威权方盛,传称有礼,理无有难,此皆先说之不安也。”沈氏云:“国逆而立之曰入,唯谓国君。知不兼臣者,以臣而无位,本贱不书,故知臣无国逆之例也。其复入唯谓臣,知者,以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君若入国,臣无违拒之法。且杜云身为戎首,称兵入伐,是戎首指臣为文,故知不得兼君也。杜所以云四条者,通君臣取国有家之大例,即是事通君臣者,此据大略而言,不复曲细为别也。”
宋人患之。西鉏吾曰:“何也?西鉏吾,宋大夫。○鉏,仕居反;徐在居反。吾音鱼。西鉏吾,人名也。若楚人与吾同恶,以德於我,吾固事之也,不敢贰矣。恶,谓鱼石。大国无厌,鄙我犹憾。言已事之,则以我为鄙邑,犹恨不足,此吾患也。○厌,於盐反。憾,户暗反。不然,而收吾憎,使臡其政,谓不同恶鱼石,而用之使佐政。以间吾衅,亦吾患也。今将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崇,长也。谓楚今取彭城以封鱼石。披,犹分也。○间,如字,又间厕之间。衅,许靳反。披,普彼反,注同。长,丁丈反。
[疏]“不然”至“吾患”。
○正义曰:不然,谓不与吾同恶也。而收取吾之所憎,谓鱼石是也,使佐其楚国之政,以伺间吾之衅隙,而侵伐我。如此,则亦是吾之所患,若晋用楚材,皆为楚国之患焉是也。
以塞夷庚。夷庚,吴、晋往来之要道。楚封鱼石於彭城,欲以绝吴、晋之道。
[疏]注“夷庚”至“之道”。
○正义曰:夷,平也。《诗序》云:“由庚,万物得由其道”,是以庚为道也。此云“以塞夷庚”,下云“而惧吴、晋”,知谓塞吴、晋往来之要道也。吴、晋往来,路由彭城。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欲以断绝吴、晋往来之道,使其不得往来,故吴、晋所以惧耳。
若其不然,何其独云惧吴、晋也?夷庚止谓吴、晋往来之平道耳,非山川险难之名,故杜《土地名》不得指其所在。
360逞奸而携服,毒诸侯而惧吴、晋,隔吴、晋之道,故惧。携,离也。
[疏]“逞奸而携服”。
○正义曰:逞,快也,封鱼石为快奸人也。携,离也,诸侯见楚助贼,服从者其心皆离,是离其服从者之心。
吾庸多矣,非吾忧也。且事晋何为?晋必恤之。”言宋常事晋何为,顾有此患难?○难,乃旦反。
公至自晋。晋范宣子来聘,且拜朝也。拜谢公朝。君子谓晋於是乎有礼。有卑让之礼也。
秋,杞桓公来朝,劳公,且问晋故。公以晋君语之,语其德政。○劳,力报反。语,鱼据反,注同。杞伯於是骤朝于晋,而请为昏。为平公不彻乐张本。
[疏]“骤朝于晋”。
○正义曰:《诗》云“载骤骎骎”,骤是疾行之名,从鲁即疾朝于晋也。
七月,宋老佐、华喜围彭城,老佐卒焉。言所以不克彭城。八月,邾宣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见,贤遍反。
“筑鹿囿”,书,不时也。非土功时。
“己丑,公薨于路寝”,言道也。在路寝,得君薨之道。
[疏]“言道也”。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夫人卒於路寝。”是在路寝,得君薨之道也。
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使偏师与郑人侵宋,子重为后镇。宋华元如晋告急。韩献子为政,於是栾书卒,韩厥代将中军。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勤,恤其急。成霸安强,自宋始矣。”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台谷,地阙。○台,敕才反,一音台。
[疏]“成霸安强”。
○正义曰:谓文公成霸安强,自宋为始,言今宋有患,不可不救也。
遇楚师于靡角之谷,楚师还。畏晋强也。靡角,宋地。晋士鲂来乞师。将救宋也。季文子问师数於臧武仲,武仲,宣叔之子。
对曰:“伐郑之役,知伯实来,下军之佐也。知伯,荀罃。今彘季亦佐下军,彘季,士鲂。○彘,直例反。如伐郑可也。伐郑在十七年。事大国,无失班爵而加敬焉,礼也。”从之。从武仲言。
十二月,孟献子会于虚朾,谋救宋也。宋人辞诸侯而请师以围彭城。不敢烦诸侯,故但请其师。为襄元年围彭城传。孟献子请于诸侯,而先归会葬。
“丁未,葬我君成公”,书,顺也。薨于路寝,五月而葬,国家安静,世适承嗣,故曰书顺也。○适,丁历反。
[疏]“书顺也”。
○正义曰:自此以前,庄、宣薨于路寝,桓、庄、僖、文、宣皆书葬矣。今於此“公薨”之下,“言道也”;於“葬”之下,言“书,顺也”。独发传者,隐、桓、闵皆为人所杀,僖公薨于小寝,文公薨于台下,皆其薨不得道也。庄、宣虽薨于路寝,庄则子般见杀,宣则归父出奔,家国不安,非是得道顺礼。唯成公耳,故传於此发之。《释例》曰:鲁君薨葬,多不顺制。唯成公薨于路寝,五月而葬,国家安静,世适承嗣,故传见庄之缓,举成“书顺”以包之,是也。
卷二十九襄元年,尽四年◎襄公○陆曰:“襄公名午,成公子,母定姒。谥法:因事有功曰襄。辟土有德曰襄。”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襄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以简王十四年即位。”谥法:“因事有功曰襄。”是岁,岁在寿星。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於是公年四岁。)[疏]注“於是公年四岁”。
○正义曰:九年传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知於是公年四岁。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鲁与谋於虚朾,而书会者,禀命霸主,非匹敌故。○鲁与音预。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361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鄫,郑地,在陈留襄邑县东南。书“次”,兵不加郑,次鄫以待晋师。○鄫,才陵反。
[疏]注“鄫郑”至“晋师”。
○正义曰:《释例》曰:“兵未有所加,所次则书之,以示迟速。既书兵所加,则不书其所次。”此书“次于鄫”者,为此鲁、齐、曹、邾、杞,其兵皆不加郑,故书“次”也。传曰:“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是韩厥伐郑,此次以待之。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九月,辛酉,天王崩。无传。辛酉,九月十五日。
[疏]注“辛酉九月十五日”。
○正义曰:显言此日者,欲明下冬聘是十月之初,为王崩日近,赴人未至故也。
邾子来朝。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剽,子叔黑背子。○剽,匹妙反,《字林》匹召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冬者,十月初也。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而传善之。
[疏]注“冬者”至“善之”。
○正义曰:《礼记·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是王崩当废礼也。今传释此朝聘,皆云“礼也”,知此冬者,是十月之初,崩赴未至,由其俱未闻丧,故得以吉行礼,而传善之。
【传】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下有二月,则此已亥为正月。正月无已亥,日误。)[疏]注“下有”至“日误”。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正月庚戌朔,其月无已亥。围宋彭城,经在正月之下。传文下有二月,则已亥必是正月。月不容误,知是日误。
非宋地,追书也。成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曰“非宋地”。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
[疏]注“成十”至“之宋”。
○正义曰:《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成十八年传曰:“楚伐彭城,纳鱼石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西鉏吾曰:?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不言取为楚邑,而云披地长奸,是左氏之意亦为楚以彭城封鱼石为国,故注言“封鱼石”也。既列为国,非复宋地。传言追书,是仲尼新意,故云“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也。言追书者,其地已非宋有,追来使属宋耳。非谓夫子在后追书前事。若以追为在后追前,则仲尼新意,皆是追书前事,非独此为追书也。
於是为宋讨鲁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登,成也。不与其专邑叛君,故使彭城还系宋。○为,于伪反。
[疏]注“登成”至“系宋”。
○正义曰:“登,成”,《释诂》文。不与其专邑叛君,不与楚得取邑封人,故使彭城还系於宋也。《释例》曰:“楚人弃君助臣,取宋彭城,以封叛者,削正兴伪,虽非复宋地,故追书系宋,不与楚之所得。”是其义也。言“不登叛人”,则叛罪重矣。不书鱼石以彭城叛者,孙林父将戚而出,故得书云“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则因楚之力取彭城,与宋交争,非欲出附他国,故言复入也。若总而言之,俱是背叛於君,故云“不登叛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