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之讨陈夏氏也,在宣十一年。○夏,户雅反,下同。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周书·康诰》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
[疏]“周书”至“谓也”。
○正义曰:《周书·康诰》之篇,周公述文王之事,以告康叔云:“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巫臣既引其言,乃申其意,言文王能为此行,故所以造周国也。“务崇之”,谓务欲崇益道德。“务去之”,谓务欲去其刑罚。
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子蛮,郑灵公,夏姬之兄,杀死无后。○杀,申志反,下文杀灵侯同。杀御叔,御叔,夏姬之夫,亦早死。○御,鱼据反。
[疏]“天子蛮杀御叔”。
○正义曰:子蛮、御叔,自以短命死耳。似天锺美於是,致使物无两大,故以二事为夏姬之罪。
弑灵侯,陈灵公也。戮夏南,夏姬子徵舒。出孔、仪,孔宁、仪行父。丧陈国,楚灭陈。○丧,息浪反,下注“而丧”同。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言死易得,无为取夏姬以速之。○易,以豉反。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於邲,不获其尸。邲战在宣十二年。其子黑要烝焉。黑要,襄老子。○要,一遥反。烝,之承反。巫臣使道焉,曰:
“归,吾聘女。”道夏姬使归郑。○道音导,注同。聘女,匹政反,下音汝。
[疏]“归,吾聘女”。
○正义曰:《礼记·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道之云:女归郑国,吾依礼聘女以为妻也。
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襄老尸。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屈巫,巫臣。○屈,居勿反。对曰:“其信!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知罃父,荀首也。中行伯,荀林父也。邲之战,楚人囚知罃。○知罃音智,下於耕反。
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甚爱此子。爱知罃也。其必因郑而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王子,楚公子谷臣也。邲之战,以荀首囚之。
郑人惧於邲之役而欲求媚於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聘夏姬。
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楚伐鲁至阳桥,在此年冬。○共音恭。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室家尽去。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叔跪,申叔时之子。○跪,其委反,一音居委反,从,才用反。郢,以井反,又以政反。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桑中》,《卫风》淫奔之诗。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介,副也。币,聘物。○介音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至。至,郤克族子。
[疏]注“至,郤克族子”。
○正义曰:《世本》:“郤豹生冀芮,芮生缺,缺生克。”又云“豹生义,义生步杨,杨生蒲城鹊居,居生至”。如《世本》,克是豹之曾孙,至是豹之玄孙,於克为二从兄弟子。
以臣於晋。晋人使为邢大夫。邢,晋邑。○邢音刑。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禁锢勿令仕。○锢音固。令,力呈反。
316[疏]注“禁锢勿令仕”。
○正义曰:《说文》云:“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官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
今世犹然。
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盖,覆也。○自为,于伪反,又如字。
为吾,于伪反。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言不许。若无益於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为七年楚灭巫臣族、晋南通吴张本。
晋师归,范文子后入。武子曰:“无为吾望尔也乎?”武子,士会,文子之父。对曰:“师有功,国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属耳目焉,是代帅受名也,故不敢。”武子曰:“吾知免矣!”知其不益己祸。○属,章欲反,后同。帅,所类反,下注称帅、军帅、将帅同。
吾知,一本无知字。郤伯见,公曰:“子之力也夫!”对曰:“君之训也,二三子之力也,臣何力之有焉?”却伯,郤克。○见,贤遍反,下同。夫音扶。范叔见,劳之如郤伯,对曰:“庚所命也,克之制也,燮何力之有焉?”荀庚将上军,时不出,范文子上军佐,代行,故称帅以让。○劳,力报反。将,子匠反,下同。栾伯见,公亦如之,对曰:“燮之诏也,士用命也,书何力之有焉?”诏,告也。
栾书下军帅,故推功上军。传言晋将帅克让,所以能胜齐。
宣公使求好于楚。庄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在宣十八年。○好,呼报反,下同。公即位,受盟于晋,元年盟赤棘。会晋伐齐。卫人不行使于楚,不聘楚。○使,所吏反。而亦受盟于晋,从於伐齐。故楚令尹子重为阳桥之役以救齐。将起师,子重曰:“君弱,传曰:寡人生十年而丧先君。共王即位,至是二年,盖年十二三矣。群臣不如先大夫,师众而后可。《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诗·大雅》。言文王以众士安。○济,子礼反。夫文王犹用众,况吾侪乎?侪,等。○侪,仕皆反。且先君庄王属之曰:
?无德以及远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乃大户,阅民户口。○阅音悦。巳责,弃逋责。○逋,补吾反。逮鳏,施及老鳏。○鳏,古顽反。施,始豉反。救乏,赦罪。悉师,王卒尽行。彭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王卒尽行,故王戎车亦行,虽无楚王,令二君当左右之位。○卒,子忽反,注同。令,力呈反。
[疏]注“王卒”至“之位”。
○正义曰:诸言“御戎”,皆御君之戎车。此云“彭名御戎”,知王戎车亦行也。若君亲在军,则君当车中,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故御戎、戎右,常连言之。此王车虽行,王身不在,故不立戎右,使御者在中,令蔡、许二君居王车上,当左右之位,若夹卫王然。下注云:“乘楚王车为左右”,是二君皆在车之上也。
二君弱,皆强冠之。冬,楚师侵卫,遂侵我,师于蜀。公略之而退,故不书侵。○强,其丈反。冠,古乱反。使臧孙往,臧孙,宣叔也。辞曰:“楚远而久,固将退矣。无功而受名,臣不敢。”不敢虚受退楚名。楚侵及阳桥,阳桥,鲁地。孟孙请往赂之。楚侵遂深,故孟孙请以赂往。孟孙,献子也。以执斫、执针、织纴,执斫,匠人。执针,女工。织纴,织缯布堰。○斫,竹角反。针,之林反。纴,女金反,徐而鸩反。皆百人,公衡为质,公衡,成公子。○质音致。以请盟。楚人许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齐大夫不书其名,非卿也。○说音悦。
去,起吕反。
[疏]注“齐大”至“卿也”。
○正义曰:诸大夫盟会,经贬之称“人”,或总言大夫。若实是国卿,本合书名者,传即显其名氏。若本是大夫,不合书名者,传直言其大夫,见其贬与不贬俱当称“人”,故不复言其名氏。此传言齐国之大夫,传不显其名,为非卿故也。襄十六年溴梁之会,经书“戊寅,大夫盟”。传云:“於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於时会上,郑之下有曹、莒、邾、薛、杞,而小邾之大夫最处其下,举小邾而上包之。此盟郑人之下,有齐、曹、邾、薛、鄫,俱是大夫。齐最在上,举齐而下总之。止为齐若是卿,则合言名氏。此会非卿,故举齐也。
卿不书,匮盟也。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匮,乏也。
[疏]注“匮,乏也”。
○正义曰:私窃为盟,盟终不固,此盟是匮乏之道也。传既言“匮盟”以解经,又自解名曰“匮盟”之意: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此是匮乏之盟也。诸侯之卿窃与楚盟,而仲尼贬之,言其不应背晋,故责之也。责诸侯之背晋,是成晋为盟主也。哀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吴子请盟,公不欲,使子贡辞之,而私与卫侯、宋皇瑗盟。彼畏吴而窃相与盟,不贬者,不与吴为盟主,言其私盟可许。但鲁自畏吴,不书其盟,其情无可责也。《释例》曰:“诸侯畏晋而窃与楚盟,书盟而贬其卿,此所以成晋为盟主也。吴之强大,始於会鄫,终於黄池。凡三会、三伐、三盟,惟书会、伐而不书盟者,吴以盟主自居,而行其夷礼。礼仪不典,则盟神不蠲,非所以结信义,昭明德,故不录其盟,不与其成为盟主也。既不与吴之为盟主,则宋、鲁、卫三国私盟可许,故无贬文。”是也。
若然,僖二十一年,“公会诸侯盟于薄”,二十七年,“公会诸侯盟于宋”,彼二者皆显与楚盟,并无贬责。此窃与楚盟而贬之者,当僖公之时,齐桓既卒,晋文未兴,中国无伯,唯强是与,虽远共楚盟,无所可责;此时晋为盟主,堪率诸侯,私窃为盟,心实畏晋,317
故贬之耳。然诸侯之卿畏晋,容可贬之,楚之强盛,恒与晋敌,非是畏晋,卿亦贬者,楚既强盛,应显然作盟,今私窃受盟,不敢宣露,非是畏晋之义,且成晋为伯,事须贬楚。
蔡侯、许男不书,乘楚车也,谓之失位。乘楚王车为左右,则失位也。卿不书,则称人。诸侯不书,皆不见经,君臣之别。○见,贤遍反。别,被列反。
[疏]注“乘楚”至“之别”。
○正义曰:小国之从大国,其征伐也,皆自乘其车,自率其军。至战陈之时,与同出力耳。此二君弃巳之车,乘楚之乘,乃为楚王左右,则是失位。既失其位,非复国君,故侵与盟会,并皆不序。经书“楚师、郑师侵卫”,於时蔡、许在矣,“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蔡、许亦在也,及盟,又蔡、许之君在焉。侵也,会也,盟也,三事并失其位,经悉不书,故传於盟下释之,明上“侵卫”、“会蜀”皆失位也。旧说诸侯之贬亦书为“人”,杜意谓诸侯之贬不至於“人”,故因此而又明之,“卿不书,则称人”。诸侯不书,则全不见经,此是君臣之别,明贬诸侯无称“人”之法也。
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许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诸侯,况其下乎?《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大雅》。言在上者勤正其位,则国安而民息也。攸,所也。塈,息也。○解,佳卖反。塈,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塈”。
○正义曰:此《大雅·假乐》之篇。
其是之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