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曰:《小雅·鹿鸣》之篇也。孔,甚;昭,明;佻,偷也。言君子之人为宾客,德音甚明,其视下民不偷薄苟且也。偷之巳谓甚矣,而一同畜牲用之,将谁肯福佑之哉!“佻,偷”,《释言》文。李巡曰:“佻,偷薄之偷也。”孙炎曰:“偷,苟且也。”
戊子,晋平公卒。如裨灶之言。郑伯如晋,及河,晋人辞之。游吉遂如晋。礼,诸侯不相吊,故辞。九月,叔孙婼、齐国弱、宋华定、卫北宫喜、郑罕虎、许人、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晋,葬平公也。经不书诸侯大夫者,非盟会。郑子皮将以币行。见新君之贽。○见,贤遍反,下不得见、下文因见同。贽音至。子产曰:“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载币用车百乘。○焉,於虔反。乘,绳证反。
[疏]“百两”。
○正义曰:《尚书》:“武王戎车三百两”,孔安国云:“兵车称两。”
“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行,用也。不行,必尽用之。不得见新君,将自费用尽。○费,芳味反,下同。几千人而国不亡?”言千人之费不可数。○几,居岂反。数,所角反。子皮固请以行。既葬,诸侯之大夫欲因见新君。叔孙昭子曰:“非礼也。”弗听。叔向辞之,曰:“大夫之事毕矣。送葬礼毕。而又命孤,孤斩焉在衰绖之中,既葬,未卒哭,故犹服斩衰。○衰,七雷反。绖,直结反。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大夫将若之何?”皆无辞以见。子皮尽用其币。归,谓子羽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言不患不知,患不能行。○嘉服见,如字,又贤遍反,下同。重,直用反。以见,贤遍反,下同。夫子知之矣,我则不足。言巳由子产之戒,既知其不可,而遂行之,是我之不足。
[疏]“非知”至“不足”。
○正义曰:《尚书·说命》云:“非知之艰,行之惟艰。”此言出彼意也。非知之实为难,将在行之为难也。言子产语已已既知之,知而不行,所以自悔。夫子子产知之矣,知丧不用币也,我则知不足矣。
《书》曰:?欲败度,纵败礼。?逸《书》。○败,必迈反,下同。
[疏]“书曰”至“败礼”。正义曰:《尚书·太甲》篇也,孔传云:“言巳放纵情欲,毁败礼仪法度。”
我之谓矣。夫子知度与礼矣,我实纵欲,而不能自克也。”欲因丧以庆新君,故纵而行之,不能自胜。○胜音升。昭子至自晋,大夫皆见。高强见而退。高强,子良。昭子语诸大夫曰:“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庆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诸君君,以为忠而甚宠之。将死,疾于公宫,在公宫被疾。○语,鱼据反。辇而归,吾亲推之。推其车而送之。○推如字,又他回反,注同。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为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犹及之,难不慎也。丧夫人之力,弃德旷宗,以及其身,不亦害乎?夫人谓子尾。
旷,空也。○任音壬,下同。丧,息浪反。夫音扶,注同。
[疏]“难不慎”。
○正义曰:言人居身,难可不谨慎。
《诗》曰:?不自我先,不自我后。?其是之谓乎。”《诗·小雅》。言祸乱不在他,正当已身。以喻高强身自取此祸。
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元公,平公大子佐也。○恶,乌路反。寺,又作侍。
[疏]“诗曰”至“我后”。
○正义曰:《正月》,大夫剌幽王也。云:“父母生我,胡俾我瘉?不自我先,不自我后。”注云:“父母,谓文武也。”“天使父母生我,何故不长遂我,而使我遭此暴虐之政而病?此何不出我之前,居我之后?”穷苦之情,苟欲免身。○“平”。
○正义曰:谥法:“内外宾服曰平。”○“元”。正义曰:谥法:“好建国都曰元。”
及丧,柳炽炭于位,以温地。○炽,尺志反。炭,吐旦反。将至,则去之。使公坐其处。○去,起吕反。恶,乌路反。比葬,又有宠。言元公好恶无常。○比,必利反。好,呼报反。恶,乌路反。
【经】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
葬宋平公。
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蔡侯虽弑父而立,楚子诱而杀之,刑其群士,蔡大夫深怨,故以楚子名告。○虔,其连反。般音班。弑,申志反,传放此。
[疏]注“蔡侯”至“名告”。
○正义曰:蔡侯虽弑父而立,实宜受讨,但立为君於蔡巳十三年,楚子诱而杀之,又刑其群士,不以弑父之罪讨之。蔡大夫深怨楚子,故以楚子名赴告。礼,诸侯不生名。书名,是罪绝之事。以其名告,欲使诸国之史书名,以罪绝之也。若是楚告,不当自罪其君,知是蔡人告也。公子围杀君取国,改名曰虔。
561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昭公母,胡女,归姓。
大蒐于比蒲。
仲孙玃会邾子盟于祲祥。祲祥,地阙。○比音毗,徐扶夷反。祲,子鸩反,徐又七林反。
秋,季孙意如会晋韩起、齐国弱、宋华亥、卫北宫佗、郑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慭。厥慭,地阙。佗,徒何反。慭,鱼靳反,徐五巾反,一音五辖反。
九月,已亥,葬我小君齐归。齐,谥。○齐,如字。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用之,杀以祭山。
[疏]“蔡世子”。
○正义曰:父既死矣,犹称世子者,君死而国,被围未暇以礼即位,故国以世子告。
【传】十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平公也。(嫌以聘事行,故传具之。)景王问於苌弘曰:“今兹诸侯,何实吉?何实凶?”苌弘,周大夫。○苌,直良反。对曰:“蔡凶。此蔡侯般弑其君之岁也,岁在豕韦,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岁在豕韦。至今十三岁,岁复在豕韦。般即灵侯也。○复,扶又反,下岁复在同。弗过此矣。
言蔡凶不过此年。楚将有之,然壅也。蔡近楚,故知楚将有之。楚无德而享大利,所以壅积其恶。○壅,於勇反,注及后同。近,附近之近,下同。岁及大梁,蔡复楚凶,天之道也。楚灵王弑立之岁,岁在大梁,到昭十三年,岁复在大梁。美恶周必复,故知楚凶。楚子在申,召蔡灵侯。灵侯将往。蔡大夫曰:“王贪而无信,唯蔡於感,蔡近楚之大国,故楚常恨其不服顺。○於感,户暗反。
今币重而言甘,诱我也,不如无往。”蔡侯不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飨蔡侯於申,醉而执之。夏,四月,丁巳,杀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弃疾帅师围蔡。传言楚子无道。○重,直用反。韩宣子问於叔向曰:“楚其克乎?”对曰:“克哉!蔡侯获罪於其君,谓弑父而立。而不能其民,不能施德。天将假手於楚以毙之,借楚手以讨蔡。○毙,婢世反。何故不克?然肸闻之,不信以幸,不可再也。楚王奉孙吴以讨於陈曰,将定而国。陈人听命,而遂县之。事在八年。今又诱蔡而杀其君,以围其国,虽幸而克,必受其咎,弗能久矣。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陨其身。纣为黎之蒐,东夷叛之。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故伐而克之。○缗,武巾反。丧,息浪反,下且丧君同。陨,于敏反。
[疏]“桀克”至“其身”。
○正义曰:桀身奔南巢,故云丧国也。纣首县白旗,故云陨身也。
楚小位下,而亟暴於二王,能无咎乎?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恶,而降之罚也。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将用之,力尽而敝之,是以无拯,不可没振。金木水火土五者为物,用久则必有敝尽,尽则弃捐,故言无拯。拯犹救助也。不可没振,犹没不可复振。○亟,欺冀反,数也。咎,其又反,下同。祚,本又作酢,在路反。拯,拯济之拯,注同。振,之慎反。捐,以专反。
救,本亦作捄,音救。不可复振,扶又反,本或作没振。
[疏]“楚小”至“咎乎”。正义曰:亟,数也。比於桀纣,则楚小位下,而数行暴虐,甚於桀纣二王,能无咎恶乎。○“是以”至“没振”。
○正义曰:拯音烝之上声也。《方言》云:“出溺为拯。”拯是救助之义,天之用楚,如人用五材,力尽而敝,敝则弃之,是以无救助之者。拯是救溺之名,遂以救溺为喻也,不可沈没之后复振救之。振,亦救也。言楚如没水,不可救也。
○注“金”至“弃捐”。
○正义曰:金木水火土五者之材皆为物用,用久则必敝尽,敝尽则弃捐之。捐亦弃也。言天之用楚,亦如此也。
五月,齐归薨,大蒐于比蒲,非礼也。
孟僖子会邾庄公,盟于祲祥,修好,礼也。蒐非存亡之由,故临丧不宜为之。盟会以安社稷,故丧盟谓之礼。○好,呼报反。
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泉丘,鲁邑。○梦以其帷,位悲反,一本作梦以帷。幕音莫。遂奔僖子,其僚从之。邻女为僚友者,随而奔僖子。○僚,力雕反。盟于清丘之社,曰:“有子,无相弃也。”二女自共盟。僖子使助薳氏之簉。簉,副倅也。薳氏之女为僖子副妾,别居在外,故僖子纳泉丘人女,令副助之。○薳,为彼反,本又作蒍。簉,本又作造,初又反。《说文》簉从艹。
倅,七对反。令,力呈反。
[疏]注“簉副”至“助之”。
○正义曰:礼有副车、倅车,皆谓副贰之车也。簉亦副倅之意。妻为正适,妾为副贰,薳氏之女,先为副贰,别居在外,故使泉丘人女与之聚居,令副助而为对偶之。
反自祲祥,宿于薳氏,生懿子及南宫敬叔於泉丘人。其僚无子,使字敬叔。字,养也,似双生。○生如字,或一音所敬反。
562[疏]“於泉丘人”。
○正义曰:以传直云“宿於薳氏”,即连言“生懿子及南宫敬叔”,氏薳氏所生,故传显云“生懿子及南宫敬叔於泉丘人”。“於泉丘人”
宜上读为句。
楚师在蔡,向四月之师。○向,本又作曏,亦作向,同,许亮反。晋荀吴谓韩宣子曰:“不能救陈,又不能救蔡,物以无亲,物,事也。
[疏]“物以无亲”。
○正义曰:物,事也。事事如此,以是故无人肯亲我晋国。
晋之不能,亦可知也。巳为盟主,而不恤亡国,将焉用之?”○将焉,於虔反。
秋,会于厥慭,谋救蔡也。不书救蔡,不果救。郑子皮将行。子产曰:“行不远,不能救蔡也。蔡小而不顺,楚大而不德,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罚之,盈楚恶。蔡必亡矣。且丧君而能守者,鲜矣。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恶周必复,王恶周矣。”元年,楚子弑君而立,岁在大梁。后三年,十三岁,岁星周,复於大梁。○鲜,息浅反。复,於扶反,一本又作复在。晋人使狐父请蔡于楚,弗许。狐父,晋大夫。○狐音胡。
单子会韩宣子干戚,单子,单成公。视下言徐。叔向曰:“单子其将死乎!朝有着定,着定,朝内列位常处,谓之表着。○着,张虑反,徐治居反,注及下同。处,昌虑反。
[疏]注“者定”至“表着”。
○正义曰:着定,谓伫立定处,故谓朝内列位常处也。《周礼·司士》:“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六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郑玄云:
“此王日视朝事於路门外之位。”此是朝上之位,贵贱有定处也。“会有表”,亦是位之定处。但“着”下言“定”,则“表”亦是“定”,故直言“会有表”耳。俗本“表”下有“旗”,谬也。野会设表为位,亦当有物记处,如今之位版也。“谓之表着”者,杜意当以下文“表着之位”谓此也。刘炫谓下文有“着”有“表”,二文不同,以“着定”为“朝有着”,不得谓之“表着”而规杜氏。今知非者,杜意当以下“文会朝之言,必闻於表着”,故於“朝有着”之文,并探下文“会有表”以配“着”,故云“谓之表着”,所以覆结下文,非谓“着”之一字,即名“表着”也。
刘炫不达杜旨,而为规过,非也。
会有表,野会,设表以为位。
[疏]注“野会”至“为位”。
○正义曰:礼,诸侯建旗设旗以为表也。《周礼·司仪》云:“将合诸侯,则令为坛三成,宫旁一门。”《觐礼》云:“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上介皆奉其君之旗置于宫,尚左,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旗而立。”郑玄云:“置于宫者,建之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尚左者建旗,公东上,侯先伯,伯先子,子先男,而位皆上东方也。诸侯入壝门,或左或右,各就其旗而立,王降阶南乡见之。”是天子於野会诸侯,设表以为位也。《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门立四表,是以设表为位也。
盟主之会诸侯,必亦旗表位。大夫聚会,亦应有以表位。但无文以言耳。
衣有襘,带有结。襘,领会。结,带结也。○襘,古外反,《说文》云,带所结也。会朝之言,必闻于表着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则有阙。今单子为王官伯,而命事於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共,不昭不从,貌正曰共,言顺曰从。○道音导,下同。
[疏]“言不过步”。
○正义曰:言声所闻,不过一步。
○注“貌正”“曰从”。
○正义曰:《洪范》五事:“貌曰恭,言曰从。”其意云容貌当恭恪,言是则可从,是“貌正曰共,言顺曰从。”
无守气矣。”为此年冬单子卒起本。
[疏]“无守气”。
○正义曰:言无守身之气,将必死。
九月,葬齐归,公不戚。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史赵曰:“必为鲁郊。”言昭公必出在郊野,不能有国。○语,鱼据反。
[疏]“晋士”至“鲁郊”。
563
○正义曰:传称:文襄之制,夫人丧,士吊,大夫送葬。此言晋士送葬者,盖大夫来而士为介,未必士独行也。此士以公不戚语史赵,故特言士耳。“必为鲁郊”,言昭公必为鲁人所逐而出在郊。
侍者曰:“何故?”曰:“归,姓也。不思亲,祖不归也。”姓,生也。言不思亲则不为祖考所归佑。○佑音又。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蒐。谓蒐比蒲。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忌,畏也。君无戚容,不顾亲也。
国不忌君,君不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为二十五年公孙於齐传。
冬,十一月,楚子灭蔡,用隐大子于冈山。蔡灵公之太子,蔡侯庐之父。○冈音刚。庐,力吴反。
[疏]“用隐大子于冈山”。
○正义曰:此时楚以畜牲用之,无人为之作谥。必是蔡侯庐归国,乃追谥其父为隐耳。《释例·土地名》冈山阙,不知其处。经言“以归,用之”,必是楚地山也。
申无宇曰:“不祥。五牲不相为用,况用诸侯乎?五牲,牛、羊、豕、犬、鸡。○为,于伪反,或如字。
[疏]“况用诸侯”。
○正义曰:世子虽未即位,以其父既死,则当君处,故以诸侯言之,甚之也。
○注“五牲”至“犬鸡”。
○正义曰:《尔雅》以此五者并马为六畜,《周礼》谓之六牲。但马非常祭所用,故去马而以此五者当之。
王必悔之。”悔为暴虐。
十二月,单成公卒。终叔向之言。楚子城陈、蔡、不羹。襄城县东南有不羹城,定陵西北有不羹亭。○羹旧音郎,《汉书·地理志》作更字。
[疏]“不羹”。
○正义曰:古者羹臛之字音亦为郎,故《鲁颂·閟宫》、《楚辞·招魂》与史游《急就篇》羹与房、浆、糠为韵。但近世以来,独以此地音为郎耳。
使弃疾为蔡公。王问於申无宇曰:“弃疾在蔡,何如?”对曰:“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郑庄公城栎,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子元,郑公子。庄公寘子元於栎。桓十五年,厉公因之,以杀栎大夫檀伯,遂居栎,卒使昭公不安位而见杀。○栎,力狄反。
[疏]注“子元”至“见杀”。
○正义曰:杜以子元为郑公子,曼伯与檀伯为二人。“庄公城栎,而置子元”,又使檀伯为栎邑大夫,故厉公得因子元而杀檀伯。
刘炫以为传言“城栎以置子元”,当谓赐元以栎,则以元为栎邑之长。若其别有大夫,子元寄居於栎,便是城栎以置檀伯,何言“置子元”也?若厉公因子元以杀檀伯,则子元是栎邑之一夫耳,岂是庄公城栎之咎乎?且桓十五年传云“郑伯因栎人杀檀伯”,不言因子元也。子元,郑之公子,不得为栎人也。郑玄云:子元即檀伯也。厉公杀檀伯,居栎,因栎之众逼弱昭公,使至杀死。案桓五年传云“子元请为左拒”,即云“曼伯为右拒”,则曼伯、子元,近是为一。以规杜氏。今知刘说非者,案晋封桓叔于曲沃,而以栾宾传之。
郑使许叔居许,而以公孙获为佐。楚使大子建居城父,而以奋杨助之。并是一邑之内,而有二人。则“庄城栎而置子元”,别有檀伯居栎,何为不可?子元共栎邑之人而纳厉公,但此因弃疾在蔡,故特指子元。桓十五年直明厉公之入,故总言栎人,辞有彼此,不可为怪。刘子元为曼伯。案隐五年传云:“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又下云“郑二公子败燕师于北制”,是子元非曼伯也。刘妄规杜,非也。
齐桓公城谷,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赖之。城谷在庄三十二年。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上古,金木水火土,谓之五官。
玄鸟氏、丹鸟氏亦有五,又以五鸠鸠民,五雉为五工正,盖立官之本也。末世随事施职,是以官无常数。今无宇称习古言,故云五大也。言五官之长,专盛过节,则不可居边。细弱不胜任,亦不可居朝廷。
[疏]注“上古”至“朝廷”。
○正义曰:二十九年传曰:“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牧,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是上古金木水火土,谓之五官也。十七年传云:少皞氏“纪於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是玄鸟、丹鸟亦有五也。彼传又云:“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数皆有五。盖古立官之本,以五为常。末世随事施职,是以官无常数,不复以五耳。今无宇称习古言,故云三大也。言五官之长,其人大大,专盛过节,则不可居边城,或将据边城以陵本国也。五官之长大细弱,则不胜其任,不能使威行於下,将为人所陵,亦不可居朝廷也。贾逵云:“五大谓大子、母弟、贵宠公子、公孙、累世正卿也。”郑玄云:“大子,晋申生居曲沃是也。母弟,郑共叔段居京是也。贵宠公子,若弃疾在蔡是也。贵宠公孙,若无知食渠丘是也。累世正卿,卫甯殖居蒲、孙氏居戚是也。五细,贱妨贵,少564
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也。不在庭,不当使居朝廷为政也。”此五大、五细,无宇唯言五耳,不知五者何谓,故先儒各自以意言之。虽杜之言亦无明证,正以彼不必通,故改之耳。
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襄十九年,丹奔楚。君其少戒。”王曰:“国有大城,何如?”对曰:“郑京、栎实杀曼伯,曼伯,檀伯也。厉公得栎,又并京。○曼音万。
[疏]注“又并京”。
○正义曰:厉公并京,传无其事,正以京栎连言,故云又并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