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说快要清乡去了,大家莫不喜形于色。开差时每人发了一块现洋钱,我便把钱换成铜元,买了三双草鞋,一条面巾,一把名叫黄鳝尾的小尖刀,刀柄还缚了一片绸子,刀鞘是朱红漆就的。我最快乐的就是有了这样一把刀子,似乎一有了刀子可不愁什么了。我于是仿照那苗人连长的办法,把刀插到裹腿上去,得意扬扬地到城门边吃了一碗汤圆,说了一阵闲话,过两天便离开辰州了。
我们队伍名份上共约两团。先是坐小船上行,大约走了七天,到我第一次出门无法上船的地方,再从旱路又走三天,便到了沅州所属的东乡榆树湾。这一次我们既然是奉命来到这里清乡,因此沿路每每到达一个寨堡时,就享受那堡中有钱乡绅用蒸鹅肥腊肉的款待,但在山中小路上,却受了当地人无数冷枪的袭击。有一次当我们从两个长满小竹的山谷狭径中通过时,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听到了枪声,见到了死人,再去搜索那些竹林时,却毫无什么结果。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我们却一共杀了那地方人将近两千。怀化小镇上也杀了近七百人。
到地后我们便与清乡司令部一同驻扎在天后宫楼上。一到第二天,各处团总来拜见司令供办给养时,同时就用绳子缚来四十三个老实乡下人,当夜由军法长过了一次堂,每人照呈案的罪名询问了几句,各人按罪名轻重先来一顿板子,一顿夹棍,有二十七个在刑罚中画了供,用墨涂在手掌上取了手模,第二天,我们就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