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谢过书
靖康元年九月二十八日,大宋皇帝致书大金国相、元帅:“近者李若水去,想已伏谒麾下,奉书以道其略,遣使以陈其详,谅惟英明,特加周察。昔在潜邸讲学惟勤,其于政事一不与闻,忽蒙内禅,骤揽万机,适当多事之抢攘,未尝谙练,不免大臣之献纳,悉以听从,无何奸邪,辄生诖误。逮言章之交击,方悔悟于前非,随加窜流,使濒于死,然亦晚矣,追之何及?唯国相、元帅器度宏远,智略沉雄,他邦之人莫不钦重。
回赐荐至,情义蔼然,感怃之私,言不能既。或闻统聚入至真定,尝遣请和之使往诣阙庭,当蒙从欲之仁,各安疆场,幸收兵而静谧,必俟命于斯须。顷被初恩,更祈终惠,克符愿望,岂胜感铭!”
本朝和议使邓绍密回日,皇子郎君令馆伴萧宝导意,欲得白花蛇。除已附一合送皇子郎君外,恐国相、元帅亦欲得之,以一合附送。
酒五十瓶,果子四合,茶一合,风药一合,白花蛇一合。
右请检留,白。
(2)宋宣抚司牒
大宋宣抚使司牒大金国军前:“契勘日近准朝旨,已与大金国议和,约束诸道不令进兵,及于九月中旬大金国所遣和使赴阙去讫。今又据河北路开报,称所有大金国人兵昨曾在真定府等处,日近并各未闻抽回。详此,两朝信约,固以坚明,兼不住承准朝旨,惟务约束,不得生事。日近据汾州、平阳府等处申报,各有大金国人马抄略,致人户惊扰不安,缘此深恐有害和议,须至移牒者,右牒专差人赍牒前去,请详此速行约束彼处人马,务在戢敛,各守信约,无致抄略惊扰,致有害两国讲和大议。谨牒。”
靖康元年十月三日牒。
朝议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枢密院都承旨、河北、河东宣抚判官折。
资政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河北、河东路安抚副使刘。
太尉、镇洮军节度使、同知枢密院、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种。
(3)都部署司回牒
大金山西兵马都部署司牒宋宣抚司:“准来文云云,须议回文。契勘近奉元帅府露布,左副元帅报今月十五日占真定府先锋军都统申汾州不伏招诱,今月八日攻下。当司想其真定必不愿归,益以大军攻下,一同汾州。况近日元帅府已遣使往贵国问罪,虽知前去,至今尚未回来,是致大军未闻抽回。今承来牒,既与议和,应是贵国自以渝变前盟为罪,添割土地请和,交过本朝,遂致开门引纳重兵,抚驯了当,则其余应合本府占守州军县镇寨关隘,亦宜逐旋交割,按纳王师,益协所请议和,得息生灵。不然,则不止有伤朝廷合抚人民,亦恐贵国不获安便,自兹愈深。事须回牒大宋国宣抚司,到请照验施行。”天会四年十月日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