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母象
知慈母恤孤之道,始有瓜瓞无疆之庆。
原注:日主为母,日之所生者为子。如甲乙日主,满柱皆木,中有一二火气,是母旺子孤,其势要多方以生子孙,成瓜瓞之绵绵,而后流发于千世之下。
任氏曰:母众子孤,不特子伏母势,而母之情亦依乎子,故子母二人,皆不宜损抑。只得助其子势,则母慈而子益昌矣。如日主甲乙木为母,内只有一二火气,其余皆木,是母多了病。一不可见水,见水子必伤;二不可见金,见金则触母性。母子不和,子势愈孤惟行带火土之运,则母性降慈,其必向子。子方能顺母之意而生孙,双成瓜瓞,衍庆于千世之下,若行带水之土运,则母情有变,而反不容子矣。
戊午
甲寅
乙卯
己卯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乙卯日元,生于寅月卯时,满盘皆木,只有年支午火,母旺子孤。喜其会子,寅午半会,母之性慈而向子,子亦能顺母之意,而生戊土之孙。更喜运中火土,所以少年早登虎榜,身入凤池,仁至侍郎。一交庚申,触母之性,不禄。
癸卯
丙辰
甲寅
乙亥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甲寅日元,生于季春,支类东方,一点丙火虚露,母众子孤。辰乃湿土,晦火养木,兼之癸水透干,时逢亥旺,母无慈爱恤孤之心,反有灭了之意。初运乙卯甲寅,尚有生扶爱子之情,其乐自如;一交癸丑带水之土,母心必变,子不能安,破败异常;至壬子,克绝其子,家破人离,自缢而亡。
二十三、子象
知孝了奏亲之方,始克谐成大顺之风。
原注:日主为子,生日得为母。如甲乙满局皆是木,中有一二水气,为了众母衰。其势要多方以安母。用金以生水,用土以生金,则成母子之情,为大顺矣,设或无金,则水之神依乎木,而行木火金盛地亦可。
任氏曰:了众母衰,母之性依乎子,须要安母之心,亦不可逆子性。如甲乙日为主,满局皆木,中有一二水气,谓子众母孤,母这情依乎子,必要安母之心。一不可见土,见土则子恋妇而不顾母,母不安矣;二不可见金,见金母势强而不容子,子必逆矣。惟行带水之金运,使金不克木而生水,则母情必依子,子情亦顺母矣,以成大顺之风。若行带土之金运,妇性必悍,母子皆不能安,人事莫不皆然也,此四章虽主木论,火土金水亦如之。
癸亥
乙卯
甲寅
乙亥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甲寅日元,生于仲春,卯亥寅亥拱合,满局皆木,则年士癸水无势,子旺母孤,其情依乎木,木之性亦依乎水,谓弱子情谐。初运甲寅癸丑,荫庇有余,早游泮水;壬子中乡榜,辛亥金水相生,由县宰迁省牧;庚戌土金并旺,母子不安,诖误落职而亡。
乙亥
己卯
甲寅
甲子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甲寅日元,生于仲春,满局皆木,亥卯又拱,时支子水衰极,其情更依乎木。日主恋己土之私情,而不顾母。丁丑运,火土齐来,反不容母;谚云“妇不贤则家不和”,刑伤破耗。丙子火不通根,平安无咎;甲戌又逢土旺,破耗异常;乙亥癸酉,生化不悖,续妻生子,重振家声;壬申晚景愈佳,金水相生之故也。
二十四、性情
五气不戾,性情中和;浊乱偏枯,性情乖逆。
原注:五气在天,则为元亨利贞;赋在人,则仁、义、礼、智、信之性,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诚实之情,五所不戾者,则其存之而为性,发之而为情,莫不中和矣,反此者乖戾。
任氏曰:五气者,先天《洛书》之气也。阳居四正,阴居四隅,土寄居于艮坤,此后天定位之应。东方属木,于时为春,于人为仁南方属火,于时为夏,于人为礼;西方属金,于时为秋,于人为义;北方属火,于时为冬,于人为智。坤艮为主,坤居西南者,以火生土,以土生金也;艮居东北者,万物皆主于土,冬尽春来,非土不能止水,非土不能栽木,犹仁、义、礼、智之性,非信不能成。故圣人易艮于东北者,即信以成之之旨也。赋于人者,须要五行不戾,中和纯粹,则有恻隐、辞让、诚实之情;若偏枯混浊,太过不及,则有是非、乖逆、骄傲之性矣。
己丑
丙寅
甲子
戊辰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甲子日元,生于孟春,木当令而不太过,火居相位不烈,土虽多而不燥,水虽少而不涸,金本无而暗蓄,则不受火之克,而得土之生,无争战之风,有相生之美。为人不苟,无骄谄刻薄之行,有廉恭仁厚之风。
己酉
丁卯
己卯
乙丑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壬戌
辛酉
己卯日元,生于仲春,土虚寡信,木多金缺,阴火不能生湿土,信义皆虚。且八字纯阴,一味趋炎附势,其心存损人利己之事,萌幸灾乐祸之意。
丙戌
乙未
丙子
甲午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丙生季夏,火炎土燥,天干甲乙,枯木助火之烈,更嫌子水冲激之急,偏枯混乱之象。性情乖张,处世多骄傲,且争躁如风火,顺其性千金不惜,逆其性一芥中分。因之家业破败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