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势社番者,在浊水大溪之北。自溪北至乌石港,凡二十社。未入版图之先,茹毛饮血,蓬发露体,男女莫别,婚姻无时,野合择配,听人自便,不识五伦,不谙岁序,以花开纪四时,打牲为恒业。间有汉人教之耕种稻谷,以为宝贵。以短刀代犁锄,并无牛只。间织树皮,仅蔽下体。其富者惟知蓄积虾米花布。又俗重金鲤鱼,以铜线编成,形如新月,佩之出入,群以为艳羡矣。不重银钱。与人无犯。各社自立头人,不相统属。嘉庆元年,汉人吴沙率众入兰占垦,西势各社,首被侵夺殆尽。十五年,归沐王化,始赴官控理,已为民人先报升科,不能给还。知府杨廷理乃举汉人为各社总理,设立通事、土目,约束社众,造报丁册,教以人事,薙发着衣,始知置备耕牛、农具,渐通汉人语言,亦知爱重银钱,烹调饮食矣。惟伦常、祭葬、婚姻尚沿旧习。今纪道光元年各社通土番丁之数,以备考焉。
哆啰美远社,距城十二里,通事一人曰八宝笼,土目一人曰銮仔,番丁男妇三百四十三口。
打马烟社,距城二十二里,土目曰远老思问,番丁男妇一百二十六口。
奇立板社,距城十里,土目曰敏碌,番丁男妇八十一口。
麻里目罕社,距城十里,番耆曰那眉,番丁男妇四十一口。
摆离社,距城五里,土目曰厨瑶,番丁男妇一百零二口。
珍仔满力社,距城五里,土目曰夺孝碖,番丁男妇二百三十八口。
抵美福社,距城六里,土目曰阿返,番丁男妇一百四十九口。
流流社,距城二里,土目曰龟刘沙简,番丁男妇七十口。
麻芝镇社,距城四里,番耆曰阿纲吻,番丁男妇四十二口。
仔罕社,距城四里,土目曰阿纲合必舟,番丁男妇三百零八口。
抵美抵美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礼把老,番丁男妇七十三口。
踏踏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歹,番丁男妇一百六十一口。
高东社,距城八里,番耆曰龟刘,番丁男妇九十八口。
打那岸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歹夏马述,番丁男妇四十四口。
奇武暖社,距城六里,土目曰芥力,番丁男妇六十七口。
奇兰武兰社,距城十二里,土目曰谢马抵,番丁男妇四十九口。
辛仔罗罕社,距城二里,土目曰龟刘武朗,番丁男妇八十九口。
棋立丹社,距城十四里,番耆曰武歹吧荖郁,番丁男妇六十八口。
抵把叶社,距城十四里,土目曰阿纲,番丁男妇五十口。
抵美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曰敏碌,番丁男妇六十二口。
以上西势番二十社,通事一人,土目十六人,番丁二千二百六十二口,以番总理一人、社丁一人管束之。
嘉庆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奏:「噶玛兰东、西势社番,前皆不谙耕作,是以埔地听汉人占垦。尔来与汉人相习日久,渐知耕种,惟番性愚,不知积蓄,恐荒埔分尽,地不加辟,将来社番生齿日繁,未免生计日绌。是以杨廷理原议,大社周围加留余埔二里,小社加留余埔一里。兹据镇道府议请,东势几穆捞等十七社,命通事土目,将社番自耕田园栽树为内界,不许汉人贌耕,其加留余埔一里、二里之外,亦栽树为外界,准贌给汉人开垦,呈官立案,按年完纳番租,免其升科。其西势哆啰美远等二十社,群处沿海一带沙仑之上。西势番埔久为民人开垦,不能再留余埔。应将现在沙仑余埔,自乌石港口起,至东势界止,约长三十余里,宽一、二里不等,永为西势番业,不许民人过溪越垦。如番社人少,情愿贌给民人开垦,亦照东势之例,呈官立案,完纳番租,免其报升。庶东西番社,各安其业,日久相安」。奏入,上许之。西势加留沙埔久未及行。道光元年,署通判姚莹乃督西势番总理林兴邦、社丁张金标、通事八宝笼,会同各社土目,勘定西势加留沙埔,自乌石港起,至东势浊水溪止,沙仑埔六百二十四甲四分一厘七毫二丝,除原存奇立板、猫里露罕、流流等社地,及各社番自田一百二十八甲七分零外,实存沙埔地四百九十五甲七分零二毫八丝。西势大小二十社,统计番丁二千二百七十七丁口,按丁分配,每丁得地二分一厘七毫七丝。定明界址,分交各土目收掌,并绘造图册详司,其制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