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元年八月以劳瘁卒于普定,年五十三。赐祭葬,荫其子锦衣卫世袭千户。
杨宁,字彦谧,歙人。宣德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机警多才能,负时誉。
正统初,从尚书魏源巡视宣、大。四年与都督吴亮征麓川。贼款军门约降,宁曰:“兵未加而先降,诱我也,宜严兵待之。”不听,令宁督运金齿。已而贼果大至,官兵败绩。诸将获罪,宁擢郎中。复从王骥至腾冲破贼,宁与太仆少卿李蕡督战,并有功。师还,宁超拜刑部右侍郎。遭母忧,夺情。
九年代侯琎参赞云南军务。时麓川甫平,宁以腾冲地要害,与都督沐昂筑城置卫,设戍兵控诸蛮。边方遂定。居二年,召还。
闽、浙盗起,命宁镇江西。贼至,辄击败之。暇则询民疾苦,境内向服。
景泰初,召拜礼部尚书,偕胡濙理部事。迤北可汗遣使入贡,宁言:“宜留使数日,宴劳赐予,视也先使倍厚。彼性多猜,二人必内构,边患可缓。”帝务诚信,不许。其冬,以足疾调南刑部。七年为御史庄升所劾,遣核未报。宁力诋言官,都察院再劾宁胁制言路。诏免其罪,录状示之。英宗复辟,命致仕。逾年卒。
宁有才而善交权贵。尝自叙前后战功,乞世荫。子堣方一岁,遂得新安卫副千户。
王来,字原之,慈溪人。宣德二年以会试乙榜授新建教谕。宁王府以诸生充乐舞,来请易以道士。诸王府设乐舞生始此。
六年,以荐擢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属吏,敕有“请自上裁”语。来言:“贼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请而后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来数抑之。武还,诉于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及报命,奖谕甚至。
英宗即位,以杨士奇荐,擢山西左参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便。”又言:“郡县官不以农业为务,致民多游惰,催征辄致已命。朝廷悯其失业,下诏蠲除,而田日荒闲,租税无出,累及良民。宜择守长贤者,以课农为职。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听其均分,原主复业则还之。蚕桑可裨本业者,听其规画。仍令提学风宪官督之,庶人知务本。”从之。
来居官廉,练达政事。侍郎于谦抚山西,亟称其才,可置近侍。而来执法严,疾恶尤甚,以公事杖死县令不职者十人。逮下狱,当徒。遇赦,以原官调补广东。来自此始折节为和平,而政亦修举。正统十三年迁河南左布政使。明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及湖广襄阳诸府。也先逼京师,来督兵勤王。渡河,闻寇退,乃引还。
景泰元年,贵州苗叛。总督湖广、贵州军务侯琎卒于军,进来右都御史代之。与保定伯梁珤,都督毛胜、方瑛会兵进讨。至靖州,贼掠长沙、宝庆、武冈。来等分道邀击,俘斩三千余人,贼遁去。已,复出掠,官军连战皆捷。贼魁韦同烈据兴隆,劫平越、清平诸卫,来与方瑛击败之。贼退保香炉山,山陡绝。胜、瑛与都督陈友三道进,来与珤大军继之。先后破三百余寨,会师香炉山下。发炮轰崖石。声动地。贼惧,缚同烈并贼将五十八人降。余悉解散。遂移军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匀、草塘诸贼。贼望风具牛酒迎降。
贼平,班师。诏留来、珤镇抚。寻命来兼巡抚贵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暂行鬻爵之例。今寇贼稍宁,惟平越、都匀等四卫乏饷。宜召商中盐,罢纳米例。”从之。
三年十月召还,加兼大理寺卿。珤以来功大,乞加旌异。都给事中苏霖驳之,乃止。来还在道,以贵州苗复反,敕回师进讨。明年,事平。召为南京工部尚书。英宗复辟,六尚书悉罢。来归。成化六年卒于家。
孙原贞,名瑀,以字行,德兴人。永乐十三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历郎中。英宗初,用荐擢河南右参政。居官清慎,有吏才。
正统八年,大臣会荐,迁浙江左布政使。久之,盗大起闽、浙间,赦而再叛。景帝即位,发兵讨之。原贞尝策贼必叛,上方略,请为备。至是即命原贞参议军事,深入擒其魁。而温州余贼犹未灭,命都指挥李信为都督佥事,调军讨之。遂拜原贞兵部左侍郎,参信军务,镇守浙江。丁母忧,当去,副都御史轩輗请留之。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