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四条x太阳病。脉浮而紧。法当骨节疼痛。反不疼。身体反重而。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为风水。恶寒者。
此为极
虚。发汗得之。渴而不恶寒者。此为皮水。身肿而冷。状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为黄汗。
痛在骨节。咳而喘。不渴者。此为脾胀。其状如肿。发汗即愈。然诸病此者。渴而下利。小便数者。皆不可发汗。
太阳病。统言太阳诸症。如头项强痛之类。其脉浮而且紧。夫浮、为太阳脉。紧、为寒为痛。太阳为风邪所持。其
骨节之气。郁而不得外通。则必疼痛。今脉症应疼不疼。而身体反重而者。以重、属水因。而、属风因也。盖
脾肺恶湿气。而水滞其轻灵之用。故重。骨节喜通利。而风郁其外畅之神。故也。是脉之所以见紧者。以水
寒之气。浮于太阳可知矣。不渴者。阳邪之风因较轻。而拒饮之水因偏重也。风水之邪。两解于汗。故汗出即
愈。此为风水。与二条之候不同。二条为风、水、俱重之症。此则水多于风。风少。故骨节不疼。水多。故反重而不
渴也。恶寒二句。是就未得风水以前而言。非指既成之候也。盖谓恶寒之故。先因他病而发其汗。汗出。则卫
气薄而毛窍疏。毛窍疏。故被风。卫气薄。故水气外凑之。而致此病云。但按一条曰恶风。二条曰恶风则虚。本
条曰恶寒者。极虚发汗得之。则风水之症。有必恶风者。以有风因。则毛孔疏泄。而畏外风之薄之者。如三条
及本条之症是矣。有不该恶风者。卫盛而与风邪搏于外。则表实。表实而恶风。是其人卫气原盛。而先曾以
发汗暴虚之之故。如二条之症是矣。其曰恶风则虚者。是不当恶而恶之义也。若此条。则不但恶风。而并恶
寒者。是其虚更甚。故二十四条之汤。君黄以补卫气。二十五条之汤。加附子以温卫气者此也。第一条言
皮水。则曰不渴。此又曰渴而云云为皮水。非矛盾也。盖皮水。多由于肠胃之正水所外溢者。肠胃热而小便
不利。因而热蒸于外而为皮水者。则热水蒸烫而渴。肠胃寒而医反下之。因而气虚水泛。而为皮水者。则水
寒之气内拒。故不渴也。注详后文六条。至一条曰不恶风、不渴。此条曰渴而不恶寒。俱借风水之恶风、恶寒。
而细辨皮水之所以异耳。不言正水、石水者。以皮水之初候。多由正水或从石水而成。是言皮水。而正水、石
水。在其中故也。水与汗气同争表分。故身肿。水寒激伏其卫气。故身冷也。周痹者。周身之气俱卑弱。客邪外
入。故身肿。阳气内陷。故身冷。其症颇同。故取以状之耳。胸中窒。见一条胸满注。不能食。详上焦竭则善噫下。
水寒之气内逼。故聚痛。暮则微阳愈伏。而阴气出而用事。外与水寒之邪相接。则微阳有不安之象。故躁而
不得眠也。此为黄汗之下。又承身肿聚痛二症。而辨脾胀者。正所以详黄汗之症。而非添论脾胀也。盖言痛。
若不聚胸中。而在骨节。并咳喘而不渴者。此为脾气满而作胀。便不得认为黄汗矣。以脾肺相须为用。脾胀
而上侵肺。则肺气不行。故身肿。且骨节之神内郁。故痛。又肺逆则咳而喘矣。肺受脾胀之上冲。而肺中之津
液。自结而不四布。故不渴也。此为脾胀。见非黄汗之水汗交郁者比。故曰如肿也。发汗即愈。统指上文五症
而言。玩下文诸病此。并皆不可等字自见。然一切肿胀诸病。虽有渴症。但凡兼见下利。与小便数而自利者。
则其气机已经下泄。而且上焦之液自干。又皆不可发汗。以上夺其气血。而使之立尽也。伤寒、金匮之例。
但凡言小便数者。俱作不利。盖言短而数也。独本条及后文六条。曰小便数者。皆指小便利而言。其指数而
且长耶。细玩自见。
x五条x里水者。一身面目黄肿。其脉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
越婢加术汤主之。
x越婢加术汤方x麻黄(六两)石膏(半斤)甘草(二两)生姜(二两)大枣(十五枚擘)
白术(六两)
上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里水者。谓水从肠胃。及肝肾之正水石水发根。水势内大。而弥漫于外者。与风水、皮水之外虚而招水者不
同。故曰里水也。黄者。水泛土浮之象。肿者。水抬气鼓之象。一身面目黄肿。言一身以至面目。从下而上肿也。
沉则内应于脉。小便不利。则外应于症。故令积水于内。而浮泛于外耳。若一身面目黄肿。假令小便自利。此
必曾因汗、吐、下。以亡其津液。故令各吸其水以自润。因致渴而病水者。盖谓责在干处。吸饮而渴。故令黄肿。
不宜责在小便矣。主本汤者。卫不虚。而水邪又实其营分。故君麻黄。泄汗以泄水也。水积汗闭。必有淤热。此
发黄之根蒂。且虞麻黄发越太猛。故佐辛凉镇坠之石膏者。一举而两得也。虽曰里水。其头已经上泛外鼓。
而至一身面目。则其在上在外之标病为急。故佐守中之甘草。托之上行外出之义。然后以辛温之生姜。以
行其阳。以甘润之大枣、滋其液。则虽汗、而于气血无所损伤矣。此仲景主越婢之深意也。至于水之为性。既
去而犹有余湿者。常也。重加理脾培土之白术者。譬之荡寇之兵在前。而扫除窜匿。抚绥流亡。却收功于和
平敦浓之后军耳。但细按本方。以之主小便自利一症。允为的对。若上段之候。本文既曰里水。又曰小便不
利。故令病水。汤意却全是治表。全是发汗。并无利小便之品。若谓此方单主后段之症。而后文二十七条。又
明明说出专主里水。不几疑此方之或少漏耶。不知气闭于上与外。则水提于内与下。汗疏而小便自利之
理。不观水铛之气眼乎。按之。则明有水道。而咽不流。指起即下注者。是其义也。仲景真格致之入微者乎。
旧注谓此汤。当在故令病水之下。粗似近理。细按之。而自知其谬矣。
x六条x趺阳脉当伏。今反紧。本自有寒。疝瘕、腹中痛。医反下之。下之。则胸满短气。趺阳脉当伏。
今反数。本自有热。消渴。小便数。今反不利。此欲作水。(趺阳、即右关脉。详已别见。他注谓足面脉。非。)
自此条。合下文七八两条。俱从脉而言水之所由来。各不相同。此条。即趺阳之脉症、而言正水也。但前后两
段。前段是言虚寒之正水。虚寒而担延日久。泛为皮水者。则不渴。后段是言热实之正水。热实而担延日久。
泛为皮水者。则渴。如四条注中之所辨者是矣。盖谓水病。脉当伏。以水性下趋故也。水病而趺阳之脉尤
当伏。以趺阳为胃土。土不足以胜水。而脉反从其化也。然又有不可以伏脉概论者。比如趺阳脉当伏不伏。
而反见紧。紧为寒。为痛。趺阳紧。则胃气自寒而且痛之诊。胃寒。则肾妖上犯。而疝症必起。肝血不舒。而瘕症
必见。且无阳气化导。而腹中切痛者。势也。医不知温之。而误以脉紧为弦。腹痛为实而下之。则愈寒而阴气
上突。故胸满。膈气亏空。故短气也。夫所以呵嘘鼓吹。而渗泄水饮者。上中之阳气也。阳不足以渗泄。而停为
正水者。此其一也。又趺阳当伏不伏。而反见数。数为热。趺阳数。是胃火有余而自热之应。胃热上炎则渴。下
逼则小便数而利者。又势也。然亦有气盛于上。则提挈而不注。气盛于下。则壅淤而不行。故但渴而小便反
不利者。夫渴。则入水既多。小便不利。则去水复少。此阳有余而停为正水者。又其一也。此欲作水。是双承上
文而言。总详正水之所以异。失治。而汪洋以为里水。泛滥而为皮水。其渴与不渴者。俱准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