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就是诡辩的方式,即把对手引人我们有充分理由加以反驳的论断中去。这种方法有时必要,有时显得必要,有时则既非显得也非实际必要。它在这种时候是必要的:回答者已经否定了对于做成反对该论题的论断有用的某一点,而这一点又刚好是提问者所提供用以反对该命题的那些充分论证之一。在这种时候它也同样必要:通过考察对手所提观点的方式,由归纳而得到了打算反驳的那一点;因为驳倒了这一点,也就驳倒了当下所提的论题。它在下述时候显得必要:论断产生所相关的那一点似乎有用且适于命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或者是想支持这论断的人否定了那点;或者是提问者通过对命题的似乎有理的归纳而得到了那一点并企图驳倒它。其余的则是在这样的时候:论断产生所相关的那一点既不是必要也不是显得必要,而是回答者似乎站到了不相于的论述一边。应该留心提防的是上述若干方式中的后一种;因为它与辩证法完全分离且不相宜。因此,回答者不应该恼怒,而要容忍那些无助于反驳命题的东西。同时表明,它们虽被容忍,但却没被接受。因为如若容忍所有的这些东西,就更会反令提问者常常陷入不知所措的困境,除非他们能得出结论。
再者,对某类事物的任何一个作出断言的人也就以某种方式作出了一系列断定,因为每一断言都必然引出许多结论。例如,断言甲是人的人也就断定了甲是动物、甲是有生命的、甲有两足以及甲能获得理智和知识。假如这些伴随的断定有一个被驳倒,原初的那个断定也就会被驳倒。必须留意提防使它变得更为困难;因为有时驳伴随命题更容易,有时驳原初命题自身更容易。
在两个属性必然只有一个为真的场合(例如一个人或者有病或者健康),如若我们有充分理由论证其中的某者不属于某物,对于剩下的属性,我们也就有充分理由说明了。这种方法对于立论和驳论都可逆向变换,因为证明了一个属于,我们也就会证明另一个不属于;相反,如若我们证明了一个不属于,也就证明了另一个属于。因此很显然,这种方法对两者都有用。
再一个反驳的方法是改变论证语词的含义,使它和现在所述的含义相比最适于把握。例如,坚韧不拔并不是像现今所用的含义一样指有勇气,而是指具有高尚的灵魂,就像美订愿望是指对于善行的希冀一样。幸运一词也一样,它应该指某人的命运美好,正如克色诺克拉底所说:“幸运就是某人有个美好的灵魂。”因为灵魂才是每个人的命运。
既然有些事情必然发生,有些经常发生,有些则是巧遇发生,如果有人把必然的当作经常的,或把经常的当作必然的(或是它自身或是经常发生东西的反面),那么,就总为我们的反驳提供了机会。因为如若把必然的当作经常的,说这话的人就显然是把属于一切的当成不是一切的了,因此,他就是错误的;如若他把经常的当成必然的,也同样不对,因为说这话的人把不属于一切的当成属于一切了。如若他把经常的反面称为必然的,也一样会犯错误;因为经常的反面总是被称为更少的。例如,许多人恶是经常的,善为更少,如若有人把这些人称为必然的善,错误就更大了。如果有人把巧合的称为必然的或经常的,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既不必然也不经常发生的事情才叫巧遇。如若有人没有区分必然或经常就作出了论断,那么,尽管事实上他是当作经常的,我们也可以论辩说他的意思是指必然。例如,如果他不加区分他说被剥夺了权利的那些人是坏人,就可以辩论说,他的论断是指他们必然坏。
再有,考察对方是否由于名称不同而把某东西当成了自身的偶性,就像柏洛底柯把愉悦分为快乐、高兴和欢畅一样,因为所有这些表现都有愉悦这一相同的名称。因此,如若有人说快乐是欢畅的偶性,他就是把它当成了自身的偶性。
既然相反者能以六种方式相互结合,而其中的四种能构成反对,那么,我们就应把握这些相反者,以便以某种方式有助于我们的驳论和立论。结合的六种方式是明显的,因为或者是一个相反的语词与一个相反的对象结合,这种结合又有两种形式。例如,行好于友与使坏于敌,或者反过来,使坏于友与行好于敌。或者是两个相反的语词用于一个对象,这种结合也有两种形式。例如行好并使坏于友,或者行好并使坏于敌。或者是一个语词用于两个相反的对象,这种结合亦有两种形式。例如行好于友也行好于敌,或者使坏于友也使坏于敌。
可见,上述第一组的两种结合形式并不构成反对,因为行好于友与使坏于敌并不是相反的:因为两者都是应选择的,并有着相同的特性。使坏于友与行好于敌也不相反,因为两者都是应避免的,并且具有相同特性。避免的一方并不被认为与避免的另一方相反,除非一方被说得过度,另一方被说得不足;因为过度被认为是要避免的东西,不足也如此。所剩的四种结合形式全部都构成反对。因为行好于友与使坏于友是相反的;因为它们都来自于相反的特性,并且,一方是应选择的,另一方是要避免的。其他的结合形式也如此。因为在每一对中,一方是应选择的,另一方是要避免的,而且,一方具有适宜的特性,另一方具有不当的特性。根据上述,显而易见,同一个东西能产生出多种相反的结合形式。因为行好于友的相反命题既是行好于敌,又是使坏于友。如果按同样的方式去考察,就会发现其他的每一种命题似乎也一样有两种相反的形式。所以,把握任何一种相反的东西对于所涉论题都会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