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之十一魏节乳母
魏节乳母者,魏公子之乳母。秦攻魏,破之,杀魏王瑕,诛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国曰:“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
节乳母与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见乳母而识之曰:“乳母无恙乎?”乳母曰:“嗟乎!吾柰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闻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党言之,则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则昆弟无类矣。”乳母曰:“吁!我不知公子之处。”故臣曰:“我闻公子与乳母俱逃。”母曰:“吾虽知之,亦终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国已破,亡族已灭。子匿之,尚谁为乎?”母吁而言曰:“夫见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而以求利,吾不为也。且夫凡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利赏长诛之故,废正义而行逆节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擒也。”遂抱公子逃于深泽之中。故臣以告秦军,秦军追,见争射之,乳母以身为公子蔽,矢着身者数十,与公子俱死。秦王闻之,贵其守忠死义,乃以卿礼葬之,祠以太牢,宠其兄为五大夫,赐金百镒。君子谓节乳母慈惠敦厚,重义轻财。礼,为孺子室于宫,择诸母及阿者,必求其宽然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次为慈母,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以养全之。他人无事不得往。夫慈故能爱,乳狗搏虎,伏鸡搏狸,恩出于中心也。诗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此之谓也。
颂曰:秦既灭魏,购其子孙,公子乳母,与俱遁逃,守节执事,不为利违,遂死不顾,名号显遗。
卷五之十二梁节姑姊
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中,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谓节姑姊洁而不污。诗曰:“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梁节姑姊,据义执理,子侄同内,火大发起,欲出其侄,辄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卷五之十三珠崖二义
二义者,珠崖令之后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送丧。法,内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子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之母镜奁中,皆莫之知。
遂奉丧归,至海关,关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于继母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柰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顾,心恐母去置镜奁中,乃曰:“初当坐之。”吏曰:“其状何如?”对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弃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继母闻之,遽疾行问初,初曰:“夫人所弃珠,初复取之,置夫人奁中,初当坐之。”母意亦以初为实,然怜之,乃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奁中。迫奉丧,道远,与弱小俱,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强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葬者尽哭,哀动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能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后乃知男独取之也。君子谓二义慈孝。论语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若继母与假女推让争死,哀感傍人,可谓直耳。
颂曰:珠崖夫人,甚有母恩,假继相让,维女亦贤,纳珠于关,各自伏愆,二义如此,为世所传。
卷五之十四合阳友娣
友娣者,合阳邑任延寿之妻也。字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延寿曰:“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雠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听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雠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视汝两弟。”遂以襁自经而死。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谓友娣善复兄仇。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季儿可以为则矣。
颂曰:季儿树义,夫杀其兄,欲复兄雠,义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冯翊表墓,嘉其义明。
卷五之十五京师节女
京师节女者,长安大昌里人之妻也。其夫有仇人,欲报其夫而无道径,闻其妻之仁孝有义,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为中谲。父呼其女告之,女计念不听之则杀父,不孝;听之,则杀夫,不义。不孝不义,虽生不可以行于世。欲以身当之,乃且许诺,曰:“旦日,在楼上新沐,东首卧则是矣。妾请开户牖待之。”还其家,乃告其夫,使卧他所,因自沐居楼上,东首开户牖而卧。夜半,仇家果至,断头持去,明而视之,乃其妻之头也。仇人哀痛之,以为有义,遂释不杀其夫。君子谓节女仁孝厚于恩义也。夫重仁义轻死亡,行之高者也。论语曰:“君子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此之谓也。
颂曰:京师节女,夫雠劫父,要女间之,不敢不许,期处既成,乃易其所,杀身成仁,义冠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