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自蜀还,对真宗言:「蜀中兵乱,朝廷处置缓急有失几宜者。」因言如王旦乃太平宰相尔。真宗默然。它日御便殿,召公对,谓公曰:「王旦真太平宰相也。」仰视殿溜,无它言。公遂退。夫一语不合,大功尽弃,人之为言,固难矣哉。
按,咏出知升州,或亦与此有关耶?十月,议择广州知州,工部郎中、直史馆马亮荐咏,真宗曰:「咏有疾,不可远适。」察亮愿行,遂以为右谏议大夫,知广州。
十一月,王钦若首倡封禅之说,真宗可之,独惮宰相王旦,曰:「王旦得无不可乎?」钦若曰:「臣请以圣意谕旦,宜无不可。」乘闲为旦言之,黾勉而从。真宗召王旦,饮于内中,欢甚,赐以尊酒,曰:「此酒极佳,归与妻孥共之。」既归,发视,乃珠子也。旦自是不复持异。天书、封禅等事始作。
按,右均据长编卷六七。
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戊申,公元一○○八年,六十三岁。
正月,天书下降,大赦,改元大中祥符(长编卷六八,《宋史》卷七真宗二)。十月,真宗东封泰山,大赦天下(长编卷七○,《宋史》卷七真宗二)。十一月,真宗至曲阜县谒孔庙,加孔子谥曰:玄圣文宣王。真宗回至东京,扶持使丁谓奉天书归大内(长编卷七○,《宋史》卷七真宗二)。
上表贺东封礼毕。
本集卷十贺东封礼毕表:今月六日,密院递到赦书一道,十月二十六日,皇帝封禅礼毕,大赦天下。
十二月,羣臣并以次覃恩。转尚书左丞,加大中大夫,进封开国公,加食邑五百户,勋实封赐如故。上表谢之。
按,此据本集卷十谢加阶封表,时间据长编卷七○及《宋史》卷七真宗二。韩碑云:「东封,恩转尚书左丞。」钱铭与《宋史》本传所载同。而宋状云:「改尚书右丞。」然谢加阶封表却未言转官。考长编卷七○与《宋史》卷七真宗二,宰相王旦以下均加官,咏不应只加阶封,故进尚书左丞当有之。至宋状所云,或系刊误?《皇朝文鉴》卷一三六所录宋状即作「尚书左丞」。
大中祥符二年,已酉,公元一○○九年,六十四岁。
四月,升州火,真宗遣使抚问,认为张咏在升州,可无虑。
长编卷七一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升州火。己丑,遣入内高品郝昭信驰驿究劾,被伤者赈恤之,死者官为瘗埋。他日,上语辅臣曰:「升州民居,贫富相接,有仓庾间厕。闻火所及,唯富室荡尽,公廪、贫舍一无所损,此亦异甚矣。」丙申,入内供奉官郑志诚自茅山使还,言至升州,见黄雀羣飞蔽日,往往从空而坠,又闻空中若水声。上曰:「是皆异常,而州不以言,何也?」因出占书示王旦等曰:「此皆民劳之兆。若守臣知人疾苦,能防于未然,则可免祸。今张咏在彼,吾无虑矣。」先是,城中多火,咏廉得不逞之民潜肆燔爇者,折其足而斩之,由是遂绝。丁酉,遣侍御史赵湘至升州设斋醮,访民疾苦,被火家悉蠲屋税,仍令本州岛岛正其地界,无使豪族辄有侵冒。
按,钱铭、韩碑、《东都事略》本传,均载咏斩放火者事,韩碑尚载真宗无虑语。
本集卷十一谢传宣抚问失火及安抚人户事状:今月十四日,得入内内侍殿头郝昭信到州传宣:「王智家失火,卿何不早与救灭,致伤人口?仰安抚人户」者。当州经伪号之余,庶事失酌中之理,街衢褊隘,谅车马以才通,屋宇低徊,复茅竹之相杂。一昨阳春始半,时雨稍愆,烈焰忽飞,狂风并作,人不及走,目不暇旋,一食之间,千室俱烬。
十月,真宗遣内侍以御制泰山铭赞赐编录封禅记丁谓等,谓因援太宗赐苏易简故事,请就三司署集近臣同观,又赴崇文院朝堂示百官。真宗曰:「朕何敢上比先帝?」谓等固请,乃许之,又遍赐近臣(长编卷七二)。
十一月,得赐御制御书封禅铭赞记副本,上表谢之。
本集卷十谢赐御制御书封禅铭赞记副本表:进奏院递到编录封禅记丁谓等起请御制御书泰山铭赞记,抄录副本一卷赐臣。
按,据长编卷七二,遍赐泰山铭赞在十月乙巳(二十四),则咏上表当在十一月矣。
十二月,上甘露贺表。
本集卷十甘露贺表:当州自十一月八日甘露降钟山太平兴国寺松树,大小约千株,经月尚在。
同月二十二日,作升州重修转运司公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