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
天地以阴阳二气。化生万物。圣人以男女正位。
(正位者。素位而行。敦伦尽分之谓也。
)建立伦纪。天地之大。人莫能名。
而人生其间。蕞尔七尺。其与天地并立为三。
称为三才者。以其能敦伦尽分。继往开来。
参赞化育。不致天地徒有生物之功。此所以人为万物之灵。
而独得至极尊贵之名称也。傥不本道义。唯以饮食男女之欲是骋。
则与禽兽何择焉。
近来世道人心。陷溺已极。
一班无知之民。被外界邪说之所蛊惑。竞倡废经废伦。
直欲使举世之人,与禽兽了无有异而后已。其祸之烈。可谓极矣!推原其故。
皆由家庭失教。并不知因果报应之所致也。使其人自受生以来。
日受贤父母之善教。并知祸福吉凶。自为影飨。
不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即以势胁之。
令从彼邪说。否则必死。亦当以得尽伦而死为幸。
决不致畏死而苟从也。天下不治。匹夫有责。
天下治乱之本。在于匹夫匹妇之能尽伦尽分与否。故曰。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此固一切匹夫匹妇之天职。非独指有爵位者而言也。
而家庭之教,母教最要。以人之性情,资于母者独多。居胎则禀其气。
幼时则习其仪。其母果贤。所生儿女。
断不至于不肖。譬如镕金铸器。视其模。
即可知其器之良否。豆待出模方始知之哉。国家人才。
皆在家庭。傥人各注重家庭教育。则不数十年。
贤人蔚起。人心既转。天心自顺。
时和年丰。民康物阜。唐虞大同之风。
庶可见于今日。是以忧世之士。莫不以提倡因果报应。
及家庭教育。为挽回世道人心之据。然欲提倡。
须有所资。
《闺范》四卷。乃明吕叔简先生。
辑于万历十八年庚寅岁。由是风行海内。各处刻行。
近已失传。人无知者。周业勤得之故书肆中。
持之以示魏梅荪。梅荪见其卷一。节录四书五经。
及诸传记训女之嘉言。三四卷。备载贤女、贤妇、贤母、之善行。
而传前有图。传后有评。俾人触目兴感。
群起景行。洵足以镇坤维而资治道。翼家教而辅母仪。
不胜欣赏。李耆卿闻之。以其夫人在日。
拟流通淑闺善书而未果。遂自任五百部。以成其志。
祈余为序。余惟此书一出。必有具英烈天姿之淑媛。
蔚然兴起。以期尽己分而完天职。上追二妃三太。
于日用伦常中。调理赞襄。钧陶化育。
俾丈夫儿女。皆成贤善。以臻至治。
其为功德。何能名焉。因推原其致。
而为之序。
先王重阴教,故妇人有女师,讲明古语,称引昔贤。令之谨守三从,克尊四德,以为夫子之光,不贻父母之辱。
自世教衰,而闺门中人,竟异之礼法之外矣。生闾阎内,惯听鄙俚之言;在富贵家,恣长骄奢之性。首满金珠,体徧毂罗,态学轻浮,语习儇巧,而口无良言,身无善行。
舅姑妯娌,不传贤孝之名,乡党亲戚,但闻顽悍之恶。则不教之故,乃高之者,弄柔翰,逞骚才,以夸浮士,卑之者,拨俗弦,歌艳语,近于倡家,则邪教之流也。闺门万化之原。
审如是,内治何以修哉女训诸书,昔人备矣,然多者难悉,晦者难明,杂者无所别白,淡无味者,不能令人感惕。闺人无所持循,以为诵习。余读而病之,乃拟《列女传》,辑先哲嘉言,诸贤善行,绘之图像。
其奇文奥义,则间为音释。又于每类之前,各题大指,每传之后,各赞数言,以示激劝。嗟夫!孝贤贞烈,根于天性。
彼流芳百世之人,未必读书,而诵习流芳百世者,乃不取法其万一焉,良可愧矣。予因序前贤以警后学云。宁陵吕坤书。
谨按:吕新吾先生,凡有着述,悉有功于世道人心,予录之以为世劝者屡矣。闺范一编,前列嘉言,后载善行,复绘之为图,系之以赞,无非欲儿女子见之,喜于观览,转相论说,因事垂训,实具苦心。当时士林,乐诵其书,摹印不下数万本,直至流布宫禁。
其中由感生愧,由愧生奋,巾帼之内,相与劝于善,而远于不善者,盖不知凡几也。今限于卷帙,不复绘图,择其言之尤切,行之尤显者,录为一卷。虽于原编,仅十之三四,而子道、妇道、母道。
胥备焉。所载懿行,可以动天地,泣鬼神,至今读之,凛凛犹有生气。诚哉!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孰谓女德为无关轻重哉?
嘉言
《列女传》曰:"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一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
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矣。"
孔子曰:"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无所敢自遂也。
教令不出闺门,事在馈食之间而已矣。"是故女及日。乎?闺门之内,不百里而奔丧。
有三年之嵌,则越境。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叅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
书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正妇德也。
女有五不取:逆家不忠不孝,子不取;乱家内外淫嬻,子不取;世有刑人弃于官法。
不取;世有恶疾天疱癞风,体气之种,不取;丧父长子,无家教,不取。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有三不去:有所取娶时父兄在,无所归而今父兄不在,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
士昏礼曰:"父醮子,命之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嗣先祖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曰:'诺。
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无非为敬之勉善行,夙夜无违命舅姑夫子之令。"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
"庶母及门内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言敬又言恭,恐其忽忘也。听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过也,视诸衿鞶。"视衿鞶。
则思父母之命矣。衿鞶二带,欲其重重收敛,帨欲其日日清洁。真西山曰:"夫之道,在敬身以帅其妇;妇之道,在敬身以承其夫。
孰谓闺门为放肆之地,夫妇为亵押之人哉"
文中子王通曰:"婚娶而论财,夷虏之道也,君子不入其乡。古者男女之族,各择德焉,不以财为礼。早婚少聘,教人以偷真性早凿,情欲早肆;妾媵无数,教人以乱。
且贵贱有等,一夫一妇,庶人之职也。"
匡衡曰:"匹配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原。婚姻之礼正,然后,品物遂而天命全。
孔子论诗,以《关睢》为首,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后夫人之行,不侔似也。乎?天地,则无以奉九庙神灵之统,而理九宫万物之宜,故诗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能致极也。
其贞淑,不贰其操节操始终如一。情欲之感,无介乎?容仪,宴私之意,不形于动静,然后可以配至尊天子。而为宗庙主。
此纲纪之首,王教这端也。"
吴虞翻与其弟书曰:"长子容当为求妇。远求小姓,足使生子。
天福其人,不在贵族。芝草无根,醴泉无源。"
柳开仲涂曰:"皇考治家孝且严。
旦望诸妇等拜堂下毕,即上手低面,听我皇考训诫曰:'人家兄弟,无不义者,尽因娶妇入门,异姓相聚,争长竞短,渐渍日闻,偏爱私藏,以致背戾,分门割户。患若贼仇,皆汝妇人所作。男子刚肠者几人,能不为妇言所惑,吾见罕矣。
若等宁有是耶'退则惴惴,不敢出一语,为不孝事。开辈抵此,赖之得全其家云。"
愚尝谓妇人有五认得,认得丈夫是自家丈夫,子女是自家子女,财帛是自家财帛,父母兄弟是自家父母兄弟,奴仆是自家奴仆,其夫家尊卑长幼,俱是路人。
妯娌皆怀此心,家产安得不分妇人日浸此言,兄弟安得无嫌谚曰:"兄弟一块肉,妇人是刀锥。"言任其剜割也。"兄弟一釜羹,妇人是盐梅。
"言任其调和也,妇人可畏哉!大抵妇人轻利而寡言,恩多而怨少,庶几不作人家灾星祸鬼云。
司马温公曰:"凡议婚姻,当先察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壻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时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贵,安知异时不贫贱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
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者。养成骄妬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借使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苟有丈夫之志气,能无愧耶"
又曰:"女子六岁,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诵《孝经》、《论语》。
九岁讲解《孝经》、《论语》及《女诫》之类,略晓大义。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安定胡先生曰:"嫁女必须胜吾家者。
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不若吾家则妇事舅姑,必执妇道。
"
《颜氏家训》曰:"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劝其不足。
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
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之业,游则共方。
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原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
唯友悌深至,不为傍人之所移者免夫。"
《李氏女戒》曰:"贫者安其贫,富者戒其富。"又云:"弃和柔之色,作娇小之容,是为轻薄之妇人。
藏心为情,出口为语。言语者,荣辱之枢机,亲疏之大节也。亦能离坚合异,结怨兴仇,大则覆国亡家,小则六亲离散。
是以贤女谨口,恐招耻谤,或在尊前,或居闲处,未尝触应答之语,他人话,傍边接声,发謟谀之言,不出无稽之词,不为调戏之事,不涉秽浊,不处嫌疑。"
女子之道
妇道母仪,始于女德,未有女无良而妇淑者也。故首女道。
孝女。 女耒适人,与子同道。孝子难,孝女为尤难。
世俗女子在室,自处以客,而母亦客之。子道不修,母顾共衣食事之焉,养骄修态,易怨轻悲,亦未闻道矣,今录其可法者。
齐景公有爱槐,使衍守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槐者死。
"于是衍醉而伤槐。景公怒,将杀之。女婧惧,乃造晏子请曰:"妾父衍,先犯君令,罪固当死。
妾闻明君之治国也,不为畜伤人,不以草伤稼。今吾君以槐杀妾之父,孤妾之身,妾恐邻国闻之,谓君爱树而贼人也。"晏子惕然。
明日朝,谓景公曰:"君极土木以匮民,又杀无罪以滋虐,无乃殃国乎?"公曰:"寡人敬受命矣。"即罢守槐之役。而赦伤槐者。
吕氏曰:势之尊,惟理能屈之,是故君子贵理直。伤槐女之言,岂独能救父死。君相能用其言也。
齐国其大治乎?
女娟者,赵简子夫人也。初简子伐楚,与津吏期。简子至,津吏醉不能渡,简子欲杀之。
娟对曰:"妾父闻主君来渡不测之水,祷祀九江三淮之神,既祭饮福,不胜杯酌余沥,醉至于此。妾愿以贱躯代父之死。"简子曰:"非女子之罪也。
"娟曰:"妾父尚醉,恐其身不知痛,而心不知非也,愿醒而伏辜焉。"简子释其父而弗诛。
齐太仓女者,汉太仓令淳于意之少女。
名缇萦。公有女五人,无子。公有罪当刑,诏系长安。
会逮,公骂曰;"生女不生男,缓急非有益。"缇萦悲泣随之,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
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怜其意,乃除肉刑。淳于公遂得免焉。
吕氏曰:生男未必有益。顾用情何如耳?若缇萦者,虽谓之有子可也。为人子者,可以愧矣。
曹娥者,上虞曹旴之女也。旴能抚剑长歌,婆娑乐神。以汉建安二年五月五日,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没,不得其尸。
娥年十四,沿江号哭,十七昼夜不绝声,遂自投江以死。经五日,抱父尸出。县长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为立碑焉。
吕氏曰:曹娥求父,十有七日,而孝念不衰。投江五日,而负尸以出,至诚所格,江神效灵,千古谈及,使人挥泪,江名曹娥,万古流芳矣。
卢氏,永嘉人。
一日与母同行,遇虎将噬母。女以身当之,虎得女,母乃免。后有人见其跨虎而行,里人建祠于永宁乡。
宋理宗朝,封曰孝佑。
吕氏曰:世岂有不畏虎之人哉?况一胆怯女子,独当母前,惟恐虎不我噬焉,此何心或?一情所笃,万念俱忘。虎何尝噬卢氏,天固假之以章孝应耳。
谢小娥,幼有志操,许聘段居真。父与居真同为商贩,盗申兰申春杀之。小娥诡服为男子,托庸申家。
因群盗,饮酒,兰春与群盗皆醉卧,娥闭户斩兰首,大呼捕贼。乡人擒春,得赃巨万。娥乃祝发为尼。
吕氏曰:小娥之节孝无论,至其智勇有伟丈夫所不及者。娥许聘未嫁,一柔脆女子耳。
谁为之谋,又何敢与他人谋,乃托身于危身之地,竟遂其难遂之心,何智深而勇沉耶!吾谓之女子房,卒之祝发,抑赤松与游之,类乎?
葛妙真,元宣城民家女。
九岁,闻日者言母年五十,当死。妙真即悲忧祝天,誓不嫁,终日斋素,以延母年。母后年八十一卒。
事上,赐旌异。
吕氏曰:葛妙真笃母子之情,废夫妇之道,可谓卓绝之行,纯一之心矣。人定胜天,孰谓命禀于有生之初哉
袁氏女,元溧水人,年十五。
其母严氏孀居,极贫,病瘫痪,卧于床,女事母极孝。至正中,兵火延其里,邻妇强女出避,女泣曰:"我何忍舍母去乎?"遂入室抱母,力不能出,共焚而死。
吕氏曰:袁氏以孱弱女子,抱病废之母以出,岂不量力,意甘同死,不忍使母之独死耳。
道固当尔,则杀身乃所以成仁乎?。
康孝女,明济源人。父友贤,年老无子。
择王珏入壻。女劝母纳妾,生子,而乏乳。女亦生女,遂舍之,乳其弟,曰:"吾父老矣,女可得,而弟不可再得也。
"母尝遘疾甚,女尝粪甘苦。夫早没,誓不再适。时人称之。
吕氏曰:康女事亲之孝,爱弟之友,从夫之贞,是谓三不可及。
烈女。女子之道,守正待求。
不惟从一而永终,亦须待礼而正始。命之不谷,时与愿违,朱颜无自免之术,白刃岂甘心之地,然而一死之外,更无良图。所谓舍生取义者也。
奉天窦氏,有二女,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少有志操,皆美姿容。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二女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驱迫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
其姊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而死。盗方惊骇,其妹继之。
折足,破面流血。群盗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贞烈,奏之。
诏旌表门闾,永免其家丁役。
詹氏女,绍兴初,年十七。淮寇号"一窠蜂",破芜湖。
女叹曰:"父子俱无生理,我计决矣。"顷之,贼至,执其父兄,将杀之,女泣拜曰:"妾虽窭陋,愿相从,赎父兄命。不然,且同死,无益也。
"贼释父兄缚。女麾之曰:"亟走,无相念,我得侍将军足矣。"从贼行数里,过市东桥,跃入水中死。
贼相顾骇叹而去。
吕氏曰:宋儒有云,死天下事易,成天下事难。故圣人贵德,尤贵有才之德。
詹女委曲数言,忍死数里,而父兄俱脱于兵刃之下。向使骂贼不屈,阖门被害,岂不烈哉而一无所济,智者惜之。若詹烈女,可为处变法矣。
贞女。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疑,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苟非嬻伦,小节犹足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然居常处顺,十女九贞。
惟夫消磨糜烂之际,金久炼而愈精;滓泥污秽之中,莲含香而自洁。则点节者,亦十九也。故取贞女以示训焉。
江南有一女子,父系狱,无兄弟供朝夕,女与嫂往省之。过高邮,其郡蚊盛,夜若轰雷,非帐中不能避。有男子招入帐者,嫂从之。
女曰:"男女别嫌,阿家为准,而可入也"独宿草莽中。行数日,竟为蚊嘬而死。筋有露者。
士人立祠祀之,世传为露筋庙。
吕氏曰:高邮不志其事,而有祠,吾里人有谒其祠者,又载之刘叔刚启蒙故事云。嗟夫!姑嫂同行,旦夕不相离,即投民舍,少避须臾,谁得而议之贞女守礼爱名,重于生死,固如此。
古侍从无人,虽母子父女不同室。近世远别之道不明,即心可自信,而迹易生疑,无别而不苟合者有矣,未有苟合而不始于无别者也。故先王远男女于天壤。
明嫌微于毫发,岂惟口语是忧,而实死亡祸败之为惧也。
廉女。视利如尘垢,若将凂焉者也。
曹修古知兴化军,卒于官,贫不能归葬。宾佐赠钱五十万,妻欲受之,季女泣白其母曰:"我先人在,未尝受宾佐馈遗,奈何以赙钱累其身后"母从之,尽郤不受。
吕氏曰:父之廉见信于女。
女爱父以德。宁不能归葬,而不受宾佐之赠焉,此岂世俗之见所能及哉礼,丧有赙,孔孟亦所不辞,吾未见女予之狷介如是者。故录之以示训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