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脉乍弦乍急,乍细乍散,宜当归附子汤主之。
当归附子汤方当归四两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人参三两黄连三两黄柏三两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以上皆传经变病,多不可治,不知人者,六日死。
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脏腑不通而死矣。所谓两感于寒不免于死者,其在斯乎!其在斯乎!
若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坏病证法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成温疟。阳脉浮滑,阴脉濡弱,更伤于风者,变为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更遇温热者,变为温毒。温毒,病之最重者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更遇温气者,变为温疫。
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为制。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夕,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如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当而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未解,而内不消,必非大满,犹有寒热,则不可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腹坚,中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数下之,不能为祸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则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桂枝下咽,阳盛即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令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焉。
凡发汗,温暖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使有所觉,病重病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能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而与之。与之时常令不足,勿极意也。
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也。
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者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脉四损,三日死。平人一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脉五损,一日死。
平人二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脉六损,一时死。平人三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四损,经气绝;五损,腑气绝;六损,脏气绝。真气不行于经曰经气绝;不行于腑,曰腑气绝;不行于脏,曰脏气绝;经气绝,则四肢不举;腑气绝,则不省人事;脏气绝,则一身尽冷。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下之不解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脉至乍数乍疏者死。
脉至如转索,按之不易者其日死。谵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沉细者,不过一日死矣。
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
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厥发汗,躁不得眠。
阳微则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鞕。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水即吐。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则筋惕肉〖目闰〗。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止于心下。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可发,心中大烦,骨节疼痛,目眩恶寒,食则吐谷,气不得前。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欲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