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记
(一)据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删“官”字。原注“官”作“宫”,属下读,句作“宫长岂此邪”。
(二)四库馆臣辑本作“皆且千人”。
(三)孔本书钞卷五八、中华书局排印本初学记卷一二“婕妤”上均有“见”字。
(四)孔本书钞卷五八作“伏茵”。
(五)影宋本御览卷一三五仍作“虎纽”。
(六)影宋本御览卷八一九“献”上有“还”字,据补。
(七)胡刻本文选注引作“卫宏汉仪以为置蚕宫,今承诸法云”。
(八)据后汉书陈忠传注“若卢”下补“狱”字。
(九)“官婢”原作“宫婢”,据四库馆臣辑本改。汉书外戚传注即曰:“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事见汉旧仪。”亦可为证。
(一十)据四库馆臣辑本补“三”字。
(一一)“地皆黑壤”四字系三辅黄图之文,与汉旧仪无涉,孙氏引误。
(一二)“太守”系“太传”之误。说见四库馆臣辑本按语。
(一三)孔本书钞卷七九作“五兵言弩,盾,刀,钩,铠也”。
(一四)汉书高帝纪如淳注仅引下文“又令”至“以给车马”二十八字,未及孙案所引十字。下案亦然。
(一五)三辅黄图所引与“上林诏狱”相联系,与此引多异。补“苑中”二字,当依御览卷一九六。
(一六)浙江书局本汉旧仪未衍此三十七字,孙氏所据本误。下案亦同。
汉旧仪补遗卷上
太尉、司徒长史,秩比二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其迁也,多据卿校也。北堂书钞设官部、文选潘安仁金谷集作诗注(一)
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也。(二)北堂书钞设官部
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故有秩皆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故通为百石云。太平御览职官部
御史中丞,两梁冠,秩千石。内掌兰台,(外)督诸州刺史,(三)纠察百寮。北堂书钞设官部
御史中丞朝会独坐。出讨奸猾,内与尚书令、司隶校尉会同,皆专席,京师号之(曰)“三独坐”者也。(四)北堂书钞设官部
侍御史,周官也。始皇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汉兴袭秦,因而不改。掌注言行,纠诸不法。府掾属高第补之。秩六百石,员五十人。北
堂书钞设官部案:当依续汉志作“十五人”。
惠帝三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辞诏凡九条。监者二岁更,常以中月奏事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常卿赞飨一人,(五)秩六百石,掌赞天子。史记封禅书索隐、续汉志补注
太常主导赞助祭,皆平冕七旒,玄上纁下,华虫七章。汉陵属三辅,太常月一行。太平御览职官部
丞举庙中非法者。续汉志补注
庙祭,太祝令主席酒。续汉志补注
大宰令屠者七十二人,宰二百人。汉书宣帝纪注
太史令冠一梁,秩六百石。丞二人,三百石。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史令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司马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六)汉书司马迁传如淳注
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司马迁父谈为太史。(七)迁年十三,乘传行至天下,(八)求古诸侯之史记。太平御览职官部
博士,秦官。博者,通于古今;(士者)辩于然否。(九)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文皇帝时,博士七十余人,朝服玄端,章甫冠。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武帝初置博士,取学通行修,博学多艺,晓古文尔雅,能属文章者为高第。朝贺位次中郎官史。(一十)称先生,不得言君,其真弟子称
门人。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博士祭酒,选有道之人习学者祭酒。(一一)国子,卿大夫之子弟。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常博士弟子试射策,中甲科补郎,中乙科补掌故。错列传?史记索隐
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不言属光禄勋。光禄勋门外特施行马,以旌别之。太平御览职官部案:艺文类聚职官部、白帖七十五引作“汉官仪”。(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