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则制庙以象朝,后制寝以象寝。光武都洛阳,乃合高祖以下至平帝为一庙,藏十一帝主于其中。元帝次当第八,光武第九,故立元帝为祖庙,后遵而不改。后汉书光武纪注
列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特进,在三公下,不在车骑下。续汉志补注
是为猥诸侯。续汉志补注
戎,立车,以征伐。续汉志补注
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絷者,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君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续汉志案:以下四条俱引作“胡广说”。
高山冠,盖齐王冠也。秦灭齐,以其君冠赐近臣谒者服之。续汉志
赵武灵王效胡服,以金珰饰首,前插貂尾,为贵职。秦灭赵,以其君冠赐近臣。续汉志
意谓北方寒凉,以貂皮暖额,附施于冠,因遂变成首饰。续汉志补注
校勘记
(一)“及诸解诂”原作“及新解诂”,据后汉书胡广传改。
(二)点校本、汲本、殿本、集解本续汉百官志补注“通人”下均有“郎中”二字,据补。
(三)孔广陶本(以下简称孔本)书钞卷五二“坤道”作“川道”。
(四)“宣元”原作“宣化”,据孔本书钞卷六四改。
(五)孔本书钞卷五三“社稷”上有“掌”字。又此引还见于艺文类聚(以下简称类聚)卷四九,与孙辑引同,孙氏脱注。
(六)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主殿宫”上均有“宦寺”二字,据补。
(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光禄、太中”,与下文“谏议大夫”连读。
(八)“凡”字据类聚卷四九引补。
(九)“本宫”,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太平御览(以下简称御览)卷二三十俱引作“本官”。殿本续汉百官志亦同。黄山校补曰
:“官本”宫“作”官“,是。今按:外人谓无官位者,考本官所遣,当封棨传为信也。”孙案非,且脱注初学记、御览两出处。
(一十)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十“两字”上均有“官”字。按续汉志作“宫名”,此处既指外人,则“宫名”亦当作
“官名”。据此可知上述类书所引,“官”下当脱“名”字,而孙辑则全脱矣。
(一一)“符”原作“箸”,据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改。
(一二)初学记卷一二“复”下有“识”字,“齿符”下尚有“识其物色”四字。
(一三)据孔本书钞卷五八补“中”字。此引又见类聚卷四八,亦作“给事中”。孙辑脱注。
(一四)书钞卷五八、类聚卷四八、初学记卷一二“常侍”下均有“
从”字,据补。
(一五)此引见于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注,不出于文选后汉二十八将论注。
(一六)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五正作“得举非法”,孙氏所据本误。
(一七)孔本书钞卷六五引作“言太子如珪玉”。
(一八)点校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椅”作“漆”。按刘昭注下引毛诗传、陆玑草木疏皆以释“椅”,未言及“漆”。汲本、殿本、集解本亦均作“椅”。据此则作“漆”恐非。
(一九)“太初”原作“太元”,据孔本书钞卷七六引改。又汉书百官公卿表亦作“太初”。
(二十)孔本书钞卷七六“皆”上有“职”字。
(二一)孔本书钞卷七六“并”下有“属”字。
(二二)孔本书钞卷七六正有“都”字,孙氏所据本误。
(二三)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岁”下均有“举”字,据补。
(二四)“青齐”原作“青州”,据影宋本御览卷一五七改。
(二五)据影宋本御览卷一五七删补。
(二六)御览卷二四一其下尚引“备盗贼也”四字。
(二七)孔本书钞卷六三“一人”上有“郡各”二字。
(二八)书钞卷六三两次引及此条,孙辑脱注。
(二九)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之事”均作“之时”,据改。
(三十)类聚卷五一“通侯”下有“是”字。
(三一)诸本续汉舆服志补注“鸾”下均有“鸟”字,据补。
(三二)文选求通亲亲表注“京师”作“京兆”,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又作“京城”。
(三三)影宋本御览卷一八八两“桶”字均引作“桷”,孙氏所据本误。
(三四)据御览卷一八八补“梲”字。
(三五)据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及御览卷五九三引删“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