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北京给沈从文的第一印象———明清两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馆。而这一切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已经失去意义,开始报废了,因此他看见的北京是一个变化当中的,把八百年建都建立的一切正在加速处理过程中的这样一个北京……
北京一开始不接纳他,像他这样衣衫褴褛、不修边幅的举止令北京的绅士们侧目而视。他当年最早的时候是写稿子,到报社去领4块到12块的稿费的时候,要先给门房2毛钱、3毛钱才让他进去,因为他衣衫太褴褛,他是一个不被北京接受的乡下人。因此,1923年冬天,当郁达夫冒着风雪去看他的时候,发现青年沈从文住在冰冷的小屋子里,没有人知道,也没有钱,没有生炉子,没有棉衣,只有一双冻僵的手在写稿。郁达夫看了立刻把衣服脱下来穿在他身上,拉着他去吃饭,吃完饭把多余的钱都给了他。
但是,慢慢地,沈从文被北京这个城市接受了。他经过现代评论派认识胡适,认识徐志摩,认识郁达夫、杨振声、朱光潜等等,他慢慢地被接纳了,以至于施蜇存先生回忆起沈从文的时候,觉得沈从文“虽然不像个洋绅士,但他也是个土绅士”,以至于到30年代,一些个文学青年来到北京,那个时候首先要拜访的是沈从文,而且沈从文经常邀请这些年轻人到中山公园喝茶,在喝茶当中沈从文是核心人物。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公报》文艺副刊的主编了,他已经被这个城市所接纳了,他已经成了北京城市的主人了。在某种意义上说,沈从文以他特有的方式征服了北京城。或者说,北京这个城市以他特有的宽容接纳了这样一个来自乡下的作家。这是乡下人和北京发生的第一个故事。
再看一看沈从文在北京的感受。我们从一个历史细节讲起。1922年他刚住在会馆里的时候,他整天被电车隆隆响声搞得非常烦恼,他不能接受北京电车的声音,他拒绝这个。这使我们想起了张爱玲是从电车的声音中感到了城市的美。但是1925年,他因偶尔的原因到了香山,他突然在香山听到了鸡的叫声,他好兴奋。鸡在那里活泼地跳舞,让他想起了家乡湘西的鸡,但他觉得北京这个鸡还不如湘西的鸡活泼。他对这鸡声就非常感慨。这一细节告诉我们,北京对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通过这个鸡声的出现,他发现北京的另一面,就是乡土北京的那一面。他拒绝北京都市的一面,但他通过鸡声了解北京乡土的一面,因此北京对他来说既是乡土同时又是异乡,所以北京对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
因此就勾起他一系列难忘的经历。比如他到北京,半夜里独游北京西山望月。望着那个月亮,他有一段描写:“西山一切,小麻雀的声音,青绿色的天空,山谷中的溪流,晚风,牵牛花附着的露珠,萤火,群星,白云,山泉的水,红玫瑰”都使他“想起了梦里的美人”。“梦里的美人”是什么呢?就是他的家乡。他在北京的西山里发现了他梦里寻求的美人,这些景色就是翠翠所生活的那个世界。他在北京发现了骆驼,那个骆驼从容不迫地在灰尘仆仆的道路上前进,给他带来一种意义特殊的感觉。他还发现了北京的风沙等等。他到北京的附近看到古老的运河,唤起他对古老的种种温馨的回忆。所以,他对这样一个北京的发现,对北京熟悉而陌生的这样一种发现,或者说对北京具有的乡土性的发现,使他产生了非常复杂的感受和体验。
大体上说,是三个层面上的感受和体验。首先,北京的风景和古城的人,唤起了他对自己家乡的回忆和几乎是无所不在的联想和想象。他发现,无论是北京的风景还是北京的人的性格,都和他家乡的风景和人有种内在的相通。因此,他见了所有的北京人,都会引起他的联想,产生说不出的亲切感。因此他的有些小说分析起来很困难,有些细节证明他是湘西人,有些细节让人觉得是北京的,分不清楚了。
另一方面,北京的乡土毕竟不是湘西的乡土,北京是皇城,北京有一种它特有的博大、深厚和精辟,北京文化代表的是一种博大的、深厚的、精致的中国乡土文化。这是沈从文所没有的,这是超出沈从文之外。沈从文原来笔下的中国不是这样一个中国,但他慢慢在北京呆久了,他就慢慢浸透了北京这种博大的、丰厚的、精致的文化的影响。因此,他再来写乡土小说,就发生变化了。那个韩国学生就说,在阅读沈从文写在北京的《边城》的时候,就发现《边城》和其它乡土小说有着很大的区别,《边城》背后有一种大气,一种阔大、庄严,一种浑厚之感,其它乡土小说境界比较狭窄。他就认为这种博大的、庄严的浑厚之气,是北京精神对沈从文的一个影响的结果,是北京的文化精神先影响了沈从文的精神境界,然后影响到他的乡土小说的创作,使得它就不简简单单是湘西文化的复现,而是在乡土记忆中实现了以北京为代表的乡土中国的另一番景象,使得沈从文的乡土小说不仅超越了同时代的乡土小说,同时也超越了他自己的乡土小说。
第三方面,沈从文在北京看到他梦里,他如此醉心的博大精深的北京文化的美在意识形态中逐渐消失,他对美的丧失的一种感慨使他立刻就联想到他的湘西,因为湘西同样使他醉心的那种淳朴而粗犷的美也无可避免地在消失的过程中。所以,他对北京文化的思考更加深了他对湘西文化的一些思考一些忧虑,以至就引起了对整个乡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消失的可能性所产生的一种忧虑,这包括美学忧虑。这样就使得他的乡土牧歌又渗入了哀歌的调子,而这个哀歌的调子既是献给湘西的,同时也是献给北京的。这是沈从文和北京的关系的一个方面,就是一种乡土的亲近性。同时作为故事中的乡下人,他是不可能完全融入北京城的,即使他完全被这个城市所接纳,他也不能完全摆脱他那根深蒂固的陌生感。
沈从文对一种文化的判断,常常是从性的角度去观察。有一篇小说叫《十四夜间》,主人公是北京的一个小官僚,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就想找一个妓女,但找的时候,他很紧张,自己是个京官要有架子,他就为这事犹豫不决。有一细节,他叫堂倌去找,一会要找,一会又不找。沈从文说,性爱是体现人的生命力的。他说北京文化熏陶出来的人的生命的惰性、怯懦、犹豫不决、无能,比起大胆放肆的乡下人,说明你们生命力的衰落。乡下人的那种热情,要爱就爱,不像你这种犹豫不决。他从这些角度来嘲讽他们。在北京人的生命中那种惰性、怯懦,从中他发现北京古城生命力的衰退,反过来加深了他对湘西雄强生命力的体验,所以最终他保持了维持了乡下人的自傲和自尊。但有的研究者分析,这种乡下人的自尊和自傲背后还隐藏着对北京文化非常复杂的自傲自卑。这就是沈从文和北京之间的关系。
沈从文与上海的故事
再简略地说一下沈从文和上海的关系。
年1月2日,沈从文从北京来到上海,一个星期之后给北京的朋友写信。他说,他把在上海住的称为“塌而霉、塞”,就是很狭窄很发霉的一个小房间。他说我到上海第一个和出版社的经理见面。暂且说经理以前藐视他是因为他没钱,藐视态度不说,假装亲热的态度真叫人伤心哭泪。他说,明明是瞧不起我,但假装亲热让我更加觉得受到屈辱,我在北京就不一样,问一个博士借五块钱,博士马上借给我了,北京人不把钱看得那么重,上海人怎么这么怕借钱,怕借钱不要紧,但又假装亲热。他觉得非常不舒服。
他住在上海,主人也是讲钱。小小房子,每个月要给二房东13块钱,还外加倒马桶费1块钱、打扫灰尘费1块钱,洗衣费1块钱。他说,北京不一样,北京可以欠钱的。他非常怀念北京,不喜欢上海。然后,他说上海最讨厌的是吵闹,吵得头疼,没有北京的安静。他说我怎么办呢,我只能深夜去大马路,每一个人的脸我都仔细观察一遍。他用乡下人的眼光毫不客气地看。上海人最讨厌被人盯着看,但他不管,就盯着看,然后统计。他说,100个穿皮领子的新式女人中,没有5个够格,每个人脸上都是憔悴的脸色,每个人好像都是受了伤,每个人都有姨太太或者窑姐的味道。他说,我想我是不适宜做上海人的。
他对上海没有好话。更重要的呢,上海也拒绝他。他说,我在上海是什么身份呢?他说,我在上海是一个文化工人。我来上海就是整天写作,上海资本家就整天敲诈我,逼得我成了写作机器,我一天不写就没有钱,没有钱在上海就没办法生存,因此,我只能拼命写。老板只给他很少的钱,逼着他签合同,榨干净他身上的每一滴血,榨干他所有的智慧。在这种压榨下,他疲劳不堪,一点创造兴趣都没有。在上海,他始终是一个文化工人的角色。
因此,他对上海的观察就跟北京不太一样。他说,有一天我在上海的阳台上看上海的城市,我伏在湿栏杆上在想另一个窗子里的另一个人家在做什么事。他说,我不知道工厂的夜班是如何的忙碌,我想象的夜班是在一些小房子里总有一些小学徒一边打盹一边做事情,我想象那些铜匠、那些印刷工人他们大概和我一样没有办法睡好觉,他们是那样的肮脏,走近他们的身边有一种难闻的气味,手上全是油腻和铁锈,头脑又是那么愚蠢。他说这样的生活是人的生活吗?但是我想想,他们那么蠢,我有责任来释放他们。
请注意,他观察上海他所注意的是那些工人,这显然是和他的文化工人的身份相似的,他观察的城市是贫民窟的上海,他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受,但是他又不同于左翼作家的那种感受,他觉得工人们蠢;也不同于新月派的那些绅士们的感受,他还想到自己的责任。所以他的观察非常独特。他说上海给人的感觉总是一个夏天的午后的感觉,这个地方整个的都很无聊,一切生命都是浪费。他对上海抓住了两个词:无聊和浪费。我觉得这是相当精彩的、独特的直觉性的感受。而且他用腐烂两个字来概括上海都市文明。这个文明是金钱渗入,一切都是物质化、利益化,不仅是上流社会的糜烂,这整个人的生命的激情都已丧失。他特别讲到了上海的“君子”,他说上海出现了一种“新君子”。“新君子”的特点是什么呢?是“毁人于有意而无形中”,自己还不失为君子,这是很尖刻的观察。他说,上海的这种中间人,他们享有聪明、稳重和尊重文明的命运,就是看起来他们很聪明,很稳重,很尊重文明,有一种迷人的风度,但是却是内在的生命的枯竭。
他从生命立意的角度出发,生命立意是他的一个观察点。他说北京人的生命是怯懦的,而他在上海看到生命力的枯竭。他的小说《罗汉》写一个女人,所有男人都拼命追求这个女人,有的用客气的表现,有的用委婉的、压制的书信,有的用虐待自夸的献媚,凡是社交场合所必须有的绅士风度的行为,男人都做过了,但这个女人全看不上,因为她需要利益,需要强壮,这是上海绅士提供不了的,最后她自动跑到了一个军人的身边,因为她追求的是雄强的生命活力。他和上海的关系是一种内在的紧张,所以他拒绝上海,上海也拒绝他。他对上海是以一种乡下人的角度,认为上海文明是腐烂的文明,非常的精辟。
更使我们想象不到的,面对这样一种上海文化,他产生了恐惧感,产生了自我危机感。他说,我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我再呆在这里,我原有的生命力,我的祖先给我的生命力也没了。他向先祖忏悔,说你们给我的诚实、勇敢、热情,血质的遗传到如今恐怕都已经荡然无存,我在上海我的生命力要枯竭了。对现代城市文明他有一种强烈的恐惧感和危机感。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在上海所体验到的这样一种都市文明的撞击所产生的对人的生命的危机感,使他联想起了乡土的恐惧感。沈从文的《丈夫》这篇小说是写在上海的,他从上海亲身感受到了这种生命的危机感,就是原始生命的活力有可能被现代所吞噬这样的危机感,使他想到了他的家乡这样的危机已经出现了。《丈夫》就是写这种精神关系已经渗透到山村,当地的农民把自己的老婆送去船上去卖唱。他就写这个女人从乡下到城里去变成城里人,变成城里人之后她的习惯什么都变化了。这种精神关系渗透到山村之后,他产生一种危机感,是在上海的体验加深了这种危机感。
这很有意思,他在北京写了《边城》,在上海写了《丈夫》,这显然是和他在北京、上海的不同体验有关的。他在上海感受到的文明危机,使他加深了家乡的同样被现代文明吞噬的危机感。同时,他面对上海这种他所拒绝的都市文化,他提出了他的文化理想,一个是不是需要重新恢复、重新唤起他家乡所谓的苗族文化所代表的乡土文化所拥有的生命活力,面对着都市文化的糜烂,是不是需要唤起他家乡的包括少数民族的那种比较原始、雄强的生命活力来做一个补充,所以这一时期也就是在上海的时期,他用理想化的眼光,用理想化的笔触创作了《龙朱》、《媚金》、《豹子和那羊》、《七个野人和最后的迎新节》、《雨后》。在这些小说里面,就和《边城》的那种宁静、肃穆、和谐不同,在这样的乡土小说里面充满了无忌的野性,一种圆满健全的生命力,这是被上海糜烂的都市文化所激起的乡土想象,而且乡土想象是被他圣洁化的,被他理想化的。他想用这种平凡的、简朴的、单纯的生活方式来对抗这种畸形的都市文化,他觉得这种存在于自然状态中的一种生命形态极有可能抑制现代都市的弊病。因此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作为乡下人的自傲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