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
什么是恶;恶的不同种类
从本性来说,人倾向于从自己出发判断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而这是为了更快懂得注意自我保全)
,凡是间接或直接使他不快或触犯他的事物,他都称之为恶。然而由于思考和。
研究,他学会了对这个总的概念作出区分。
我们把使我们不快的物质变化称为自然之恶。一朵美丽的花、几件有用的产品的毁坏,对于我们说来是一种损失或损害;我们会感到不快和惋惜。某种纯粹被动的事物伤害我们,引起我们痛苦或某些不快之感,如石头撞击就是如此;出于这种事物而发生的偶然事故也都属于自然之恶,我们把这叫做不幸,出自灵性原因而造成不快、触犯或伤害的作用,即为道。
德之恶,存心行此恶的人便是恶人。
如果你站到这些令人痛心的关系的反面,你就会得出不同名称的善的观念。由非灵性的原因而带给我们的善,是自然之善;我们从灵性的原因所获得的善,是道德之善。这些原因统称为善因;其效果是善行,我们的感受是快乐,事情。
本身是成功,我们的景况即为幸福。如果能够的话,我们要。
尽可能争取缩小那已经够大的、令我们痛苦的事物的范围,并将我们幸福的狭窄界限加以扩大,但我们的道德家们却似乎是以缩小这个界限为己任的。
在神灵面前没有自然之恶我认为,自然之恶来自我们在自然界中所处的关系和地位的易变性,但这些关系和地位完全没有始因我不打算证。
明谁也没有提出争议的问题,即在宇宙的总秩序中,就无限英明的造物主看来,一切东西都尽善尽美,在其创造物中,没有什么东西会使他不快。因而,在造物主面前没有什么自然之恶。
再者,自然之恶也绝不会来自创造一切秩序的造物主;因为这是无生命的创造物之间的关系的紊乱,而这种紊乱也就等于无穷智慧中的无知、谬误,这是令人不堪设想的。这对于我们来说,也就是首因之中有着极坏的品质;这种想法比第一种想法同样令人反感。可见,确切地说来,我们称之为自然之恶的事物,即使对于我们来说,也并非如此。首先,因为令我们不快的大部分偶然事件都是由于我们狭隘的眼光不能看到事物的秩序和联系才违反我们的意愿的。我们只看到其中若干片段,由于只能看到它,便以为不完整。这些偶然事件的另一部分,对于我们来说,主要的不是自然之恶,而是让我们摆脱或防范对我们有害的事物之紧急启示。我们还应该不要把这一切事情看作是最高意志存心损害我们所起的作用,而应当看作是来自它的善行。尽管我们象无生命之物一样,不能永久长存,然而我们不能抱怨把我们逐步投进冷漠的虚无之中的盲目原因;我们也就更不非难善意而明智的主宰了,它之所以能够而且想要我们遭受短暂的变故,仅仅由于这是在他的计划之中;而举凡有理性的活动物都会逐渐感到它的仁慈,体会到其全部价值。
道德之恶只触及到人从这一切可以得出结论:宇宙中只存在道德之恶而没有。
其他的恶。道德之恶只对具备理性的人发生作用;只能打击和触犯人。
我们已经说过,在原因中有一种放肆为害的存心,那就是恶意;而对感受这种恶意的人说来,那就是侮辱、损害。然而,如果认为神也受这种十分可恶的关系支配,那是荒谬的事情;这等于假定神也和我们一样,变化无常而且会死亡。
有人说,不对,道德之恶不象触犯人一样侵害神,亦即它不能使神悲痛,也不能打扰神的永恒的安宁;不过它能使神不快,这就象我们看到对他人行恶会影响和激动我们一样,虽然我们本身毫不担心受同样的威胁。我们这种善良的感情就是神的善意在我们身上的反映。
我很快就要证明:这种比较虽然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下有用,然而它却是多么的虚假。它不过是一种有益的谬见,类似我们感觉上的谬误,当人们不再听从自然的教训时,用以弥补这方面教训的缺乏;如果人类服从原始的法律,这种谬误对人就毫无用处。
我认为,如果人没有背离自然感情所规定他做的事情,他就无须想象他的越轨行为会把神得罪,因为,正如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在自然感情的巧妙支配下,人不可能作恶;在这种状态中,一切都向人表明,一切都使人强烈感觉到必须为善。
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之间的相似上帝对于人的行为,正如对于世界的自然秩序一样,定下了总规律,定下一种不随任何运动变化的原则;所有事物一旦按照因其单纯性和其成果的广泛丰富性而令人赞叹的计划进行安排时,一切就都会异常协调地前进和运动。似乎全能之主对于次要的原因和特殊的效果都听其自然,要是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掌握的是其进程和联系。科学已把人引到相当接近这部机器的总发条,以便让人窥见其端倪。
神始终如一,也在道德世界为人规定了不可动摇的纯洁。
原则,它要赋予人们以这样的能力,使之自身能够互相保全。
正如它让无生命之物进行盲目、机械的运动一样,它把人们交给了一个向导,这个向导深入他们,可以说完全掌握住他们。这就是我们自爱的感情,而这种感情没有他人的帮助便无能为力,于是使我们产生必须为善的良好愿望。我们的弱点,在我们身上象一种惯性,正象物体的惯性一样,它使我。
们服从总规律,这条规律把所有道德的生物联结在一起。而当理性没有受到任何东西蒙蔽的时候,还会增加这种吸引的力量。
行善是我们第一个道德观念在我们需要不得为非作歹的训诫以前,早就学习为善。
我们的童年时光正是这一美好的学习时期。这个期间让我们有足够时间不受任何恶念侵袭,从而发扬和加强我们的善行观念。
社会性的动物都经历一个与这种温和的倾向所该获得的力量程度相称的童年:其最初的动作是需要的示意,而并非凶狠意向的表示。这个天真活泼的童年,对于受辱只保留短暂的印象,稍微表示一点善意,这种印象便很容易消除。虽然他的激动和忧虑常常好象异常强烈,但这是他敏感的表现,而非堕落的标志;他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曾尝试而想要经历一切的人。他不会对什么认真生气;他追求快乐,而不顾虑障碍;他直接寻求愉快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