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直符六候進退訣
第一月一日初候,發火一兩,三十時。至二日半,加二兩,至六十時。第六日第二候,初三兩,三十時。加至四兩,滿六十時。第十一日第三候,初五兩,三十時。加至六兩,六十時。第十六日第四候。初還用六兩,三十時。退至五兩,六十時。第二十一日第五候,退用四兩,三十時。復退至三兩,六十時。第二十六日第六候,退用二兩,三十時。復退一兩,六十時。
右六候直符爻象生進退一月法例,周而復始。
第二月初候,二兩,三十時。加至三兩。以次每遇換鼎入月頭初候,加至一兩用事。至九箇月初候,用九兩。是從一至九,金虎吐精,三十時。加至十兩,六十時。以次直符合進合退,但依法刻漏,分明用火。火盛之時,象四月大王,極陽用事,進退港伏,陰陽刑刻,過換鼎,即土王金鄉,三物俱喪,是金土本氣相感也。直符合退之時,象五月陰氣用事,一陰生上九,亢龍有悔,直符運動,至九鼎。是第九月後初候,常九兩,三十時。加一兩,六十時。至第三候終,用十四兩,陽極。第五候陰生,卻退十二兩,三十時。復退至十一兩。至第六候退守十兩,三十時。復退至九兩,六十時足。第十月後,不論年月,常如取九月初候,還甩九兩,三十時。加一兩,六十時。至第三候,用十四兩,退至六候九兩,六十時足。以次序直符加喊,刻漏分明,周而復始,晝夜運動,九杷而畢法。
訣曰:從第一月初候發火,用二十四銖火,為一爻生也。象計二十四氣。守至二日半,加一爻,至五日為一候也。以次用火加爻,每月有六候。常至第三候六十時下,與第四候三十時上,並用武火處也。其火斤兩進退晝夜,即須別添熟炭。常應露火面,則候為本斤兩數也。其直符九箇月半,畢後即須常取第九月火候爻象法則,進退斤兩為定,不論年月也。
復訣曰:惟火候最難,巡歷名山,上格有共論之,皆有所悟。惟土惟火,世之不傳。余之肘後,真訣其源。
直符更漏進退圖
訣曰:直符合加喊時節,須取刻漏,分明合進退,依法用之,更漏合加喊定時,候盈縮有徑門而已。但取晝夜長短,刻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等。從子時初,於水滴看日,照至丑時,合用多少水。但作桶子,高三尺,內圓闊一尺,近底稜邊鑽一小孔子,內烏翅翎管緊安其中,蠟塞四面,即盛水令滿、任於滴下,盡即卻投在內,任滴,看至一辰位,合用水幾桶子,即知諸時用水桶數。晝夜分十二辰位,約定桶子多少,與秤之更漏元別。如滴水有多有少,即晝夜長短,但用意消息,萬不失一。
用火進退直符火記正曆
一月火候訣六+時是五日也
第一初候,一爻三十時,加至二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三爻三十時,加至四爻六十時。第三初候,五爻三十時,加至六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六爻三十時,退用五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四爻三十時,復退至二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二爻三十時,復退至一爻六十時。
二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二爻三十時,加至三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四爻三十時,加至五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六爻三十時,加至七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七爻三十時,退至六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五爻三十時,退至四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三爻三十時,復退至二爻六十時。
三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三爻三十時,加至四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五爻三十時,加至六爻六十時。第三初候,七爻三十時,加至八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八爻三十時,退至七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至六爻三十時,復退至五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四爻三十時,復退至三爻六十時。
四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四爻三十時,加至五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六爻三十時,加至七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八爻三十時,加至九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九爻三十時,退用八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七爻三十時,復退至六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五爻三十時,復退至四爻六十時。
五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五爻三十時,加至六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七爻三十時,加至八爻六十時。第三初候,九爻三十時,加至十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爻三十時,退用九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八爻三十時。復退至七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六爻三十時,復退至五爻六十時。
六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六爻三十時,加至七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八爻三十時。加至九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爻三十時,加至十一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一爻三十時,退至十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九爻三十時,復退至八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七爻三十時,復退至六爻六十時。
七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七爻三十時,加至八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九爻三十時,加至十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一爻三十時,加至十二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二爻三十時,退至十一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十爻三十時,復退至九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八爻三十時。復退至七爻六十時。
八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八爻三十時,加至九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十爻三十時,加至十一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二爻三十時,加至十三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三爻三十時,退至十二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十一爻三十時。復退至十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九爻三十時,復退至八爻六十時。
九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九爻三十時,加至十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十一爻三十時,加至十二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三爻三十時,加至十四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四爻三十時,退至十三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十二爻三十時,復退至十一爻六十時。第六初候,十爻三十時,復退至九爻六十時。
元君潛運手鏡訣
訣曰:天地二氣相感,日月迭照,成自然還丹。上界仙官,守護收採。非俗士之所遇,皆仙人則而取之。三皇以敬至道修生,以直符運動三年,象自然之氣運,火候依節,符乾坤坎離,運動火候斤兩,須得真經師受口訣。凡言不載,若不從師受參差,藥物交雜,終元得理。聖人觀天符之門守一,但得本父母相制,必成大丹。則陰陽變化之道,神通自在,返歸其色。
訣曰:直符法喻,假令十,一月建子,陽氣始生法象,夏至前一日夜雞嗚時一陰生,陰氣用事,是天地陰陽進退,一年十二月,生成用事也。故月有六候直符,生成潛伏,五行出沒,交會形刻,並在內申。故云火木前十五日,白月三候,極陽用事。證後陽退陰生,九六陰水也,後十五日,黑月三候,極陰用事。周而復始,故七八九六道自合,三十終金水。本喻立月候晝夜,用火港伏,象一年陰陽節候,用直符晝夜,此是天地樞機在乎手,名曰出世之方,神通變化,玄之又玄。但發火之時,便是十一月,受陽用事也。
訣曰:第一鼎第一月初候,火一爻生,直符象十一月建子,陽氣用事。初九,潛龍勿用。一爻生晝夜,二日半三十時。加至二爻,至五日一候六十時,巡十一日一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五周各六十時,為一候。初候五日,驚墊震來受符,運至上弦八日,金性低昂半受死,守至十五日為一氣,金性全滅。二十日,萌者不生,陽伸陰屈,水不動,剛柔相使,自然丹耳。二十一日,巽來受符,金水性己滅竭亡,二精呼吸,吞飲同死。震巽二木漸順,汞雖得乾,未是大丹。三十日,道窮返歸乎坤元,受符成丹,三物同沒於土。四十五日,為一節,一節相嘔相通運至。六十日,卯當夾鍾,夾到卯門,榆莢墜落,還歸其根。二月,榆死魁剛卯,刑德相負,晝夜始分,故云榆莢丹。
訣曰:日有三照,月有三移。日月合氣,故萬物三變而至極,經四時自然之道。月有三百六十時,時計象一年十二月,得四千三百二十時,一時當一年,計四千三百二十年,象自然之還丹,陰陽交媾,寒暑而成象。
訣曰:港伏陽伸陰屈,餘並依節候卦象,直符氣候,法是九鼎。九鼎九箇月。
訣曰:九鼎各須三分者,每鼎各守三十日,受氣二百七十日足,陰陽俱盛,十月土王而生,故云子母脫胎,世人莫知之矣。水火相剋。互相制伏,更為父母,不越五行,藏伏成形,守運一千日,大元氣足,性歸北方癸水,黑色,始得名曰大還丹也。
訣曰:取元氣金水,但分兩停相和,合其體本,立喻上下弦數二八斤之數,應陰陽二金,本乎一物,而生二象氣候,雌雄黃白,自然情性相依,陰陽合為一體元二。二曰火,一曰水,除水火為藥,元別入分。若有異類,終不成丹。得之不在斤兩數耳。
訣曰:但將金水入鼎,如法固濟,取四殺刑剋。陽日陽時發火,自置更漏,節候分明,知加臧不失金水,在於鼎中,混沌未分,被直符運動,陰陽交騰,吞飲變化,元氣清濁,上下玄黃,金水成形,象雞子,元氣在殼中,受陽氣,含其真而抱一也。
訣曰:丹砂金砂,金液倒長砂,黃牙天鉛,砂汞鉛汞,真陰真陽,金土水火,乾坤坎離,化生龍虎黑虎,西靈金丹,玉液九轉,還返大還,盡是還丹之異名。皆是古人藏機之隱祕,不一悟者。若遇《肘後訣》、《參同契》,其理歸一元二,故曰還丹。還丹有返,忌覆盆血。覆盆血者,不吉之人。慎勿與同心泄天道也。及合金入鼎,直符用事,鍊丹之所,守慎清淨不穢,元生死哭泣安屍靈屋宇不道之地。須擇福德形勝安爭之處,方可結壇,焚香,虔志祭祀土地靈祇,水陸等,方可安即,百靈助祐,天道和合,諸仙來護,但心行不二,若於常常之處修鍊,亦須謹諍觸穢,不可容易鑪樣,及指藥所在圖本,祭醮法則並在別訣中。
火瓶直符定節刻訣
假令五月十七日子時起,至二十日巳時過。一五。
二十日午起,至二十二日亥過。二五。
二十二日子起,至二十五日巳過。三五。
二十五日午起,至二十七日亥過。四五。
二十七日子起,至三十日巳過。五五。
三十日午起,至六月二日亥過。六五。
六月二日子起,至五日巳過。退六五。
五日午起,至七亥過。退五五。
七日子起,至十日巳過。退四五。
十日午起,至十二日亥過。退三五。
十二日子起,至十五日巳過。退二五。
十五日午起,至十七日亥過。退一五。
玉清內書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