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壬戌,南宫平城内屋坏。
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殿。
初,河间孝王生解渎亭侯淑,淑生苌,苌生宏。帝崩无嗣,大将军窦武召御史刘倏,倏盛称宏于武,武与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诏曰:“大行皇帝,德配天
地,光照上下,不获胤嗣之祚,早弃万国,朕忧心摧伤。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览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质。春秋之
义,为人后者为之子。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使光禄大夫刘倏持节之国奉迎。
后汉孝灵皇帝纪上卷第二十三
建宁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将军窦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以)将军窦武〔及〕(为)司徒胡广录尚书事〔一〕。诏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谔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笃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
〔一〕据范书灵帝纪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一〕范书灵帝纪作“二月辛酉”。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无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当以范书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范书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苌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为慎园贵人。
〔一〕范书作“闰月甲午”。朔闰考曰:“闰月戊申朔。谷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满戊寅在四月朔日。杨统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闰。纪有甲午疑误。”
〔二〕范书灵帝纪及独断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一〕四月戊寅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窦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一〕。豪彊战栗,晏开早闭。功曹
张敞谏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
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于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二〕;随会为政,晋盗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于刑。”
畅于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
〔一〕疑“移”系“夷”之误。
〔二〕出论语颜渊。
〔三〕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随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
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曰:
“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一〕疑“车”系衍文。
〔二〕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逼下。”
〔三〕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
〔四〕李贤曰:“论语:孔子曰‘
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意本在奢则僣上,俭失礼耳。与其僣上而不逊,不若俭之但失礼耳。
〔五〕并见史记。前者乃循吏传,后者乃滑稽传也。
〔六〕见论语里仁。
〔七〕见孟子万章章句下。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于是天下英隽,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娆求谄于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谏,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
李、杜祸及妻子〔一〕。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将军除之〔二〕。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
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内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并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
〔一〕李,李固;杜,杜乔。范书“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纪恐脱。
〔二〕时蕃已八十岁,故曰“余年”。
是时太白犯上将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将发。于是以朱
宇为司隶校尉,刘佑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内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
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
中黄门朱瑀曰〔二〕:“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玺绶。
〔一〕
通鉴与袁纪同。而范书窦武传作“太白犯房左骖,上将星入太微”。按晋书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将也。太微,天子庭也。则范书标点本断句误耳。续汉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将星也。
〔二〕朱瑀原误作朱宇,袁纪灵帝纪中卷及范书均作朱瑀,故迳改。
九月辛亥〔一〕,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谒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诏收大将军窦武,武不受诏。与子绍将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
〔一〕范书作“丁亥”。通鉴考异曰:“范书帝纪作‘丁亥’,袁纪作‘辛亥’。按长历,是年九月乙已朔,无丁亥。今从袁纪。”标点本据以改范书。
太傅陈蕃闻起兵,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一〕。”有使者出开门〔二〕,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将军窦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
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宴,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
挠,遂送蕃北寺狱〔三〕。
〔一〕春秋以赵鞅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书曰“赵鞅以晋阳叛”,未尝义之。后因韩、魏之请,鞅盟于公宫,亦无清君侧之举。春秋三传均不见,未知陈蕃何据。
〔二〕范书作“突入承明门”。通鉴从范书。
〔三〕御览卷三五二引汉南记曰:
“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阍寺之党于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范书作“蕃拔剑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狱”。通鉴从袁纪。
节又称诏,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将军〔一〕,与匈奴中郎将张奂、王甫持节共以讨武等,与武陈兵于阙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随之
反乎?先降有重赏。”〔二〕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于是(免)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于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三〕,绍
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于云台。于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锢。
〔一〕范书“周静”作“周靖”。袁纪下文之“靖”,乃绍弟靖。
〔二〕范书窦武传曰:“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
归甫。”按黄本“武令”作“甫令”,然与其所言身份不符;蒋本作“武令”,文虽可通,然与武军散归甫营又不合,疑袁纪脱误恐多。通鉴两存之,武令系于屯兵
都亭之时,甫令系于阙下对阵之际。又“中官”原误作“中宫”,迳改之。
〔三〕范书言武、绍并自杀,而未及靖被斩之事。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阆〕(闳)为郡功曹〔一〕,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于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
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
〔一〕据范书改。
〔二〕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于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