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丁酉,江南苏松巡按马腾升奏:“前因京口失守,特遣固山额真驻防镇江,诚虑之周也。而臣
窃以为有不便者三:镇江之民疮痍未复,传闻大军驻扎,惶惧窜徒,若果兵临,势必侵扰,民何能安?
且恐满兵骄悍成习,即号令有不能施,不便者一;以重兵驻防京口者,御海寇也,必须修备战艘,练习
水师,此非满兵所长,不便者二;用兵之道,将有号令,兵有纪律,事权归一,兵力自优,何必设此无
统摄之满兵株守一城,以虚糜兵饷,不便者三。臣为要地起见,为万民请命,不得不为皇上痛陈之。”
得旨:“京口要地,向因防兵单弱,致海逆入寇失陷,故特遣满兵驻防。马腾升乃云未能御寇,辄先扰
民。前贼至之日,镇江阖城从贼,理应诛戮,免其追究,已属法外之仁,今遣兵驻防,原以为民,何为
反云扰民?征剿寇盗、平定地方,皆满兵之力,何云满兵骄悍成习?设防之兵,当水陆兼备,江宁大捷
亦由陆兵力战败贼,何云非满兵所长?驻防之兵,该固山额真自能统摄,如有寇警,该固山额真自当相
机堵剿,何云无统摄之满兵株守一城、虚糜兵饷?镇江原有绿旗兵不能御贼,地方文官不能以一矢加贼
,马腾升身为巡方,远避他府,今乃借口为地方起见,妄行条奏,沽名市恩,且马腾升系何国之人,乃称满兵骄悍成习。是何意见,着作速明白回奏。”
十二月丁亥朔,苏松巡按马腾升遵旨回奏:“兵火之后,臣目击地方残破、人民流离。又过镇江,
见谭家洲当江口瓜、镇之中,于此建立营垒,设立重兵,使深明水性之将练习舟师,统于督臣,足资弹
压。讵知庙算神谟,动出万全,特遣满兵驻防,原使水陆兼备,靖寇卫民。臣一时愚昧,思虑未周,发
此狂沦,罪复何辞!惟痛自刻责,仰听处分而已。”得旨:“此回奏巧言支饰,殊为可恶,着吏部从重
议处具奏。”辛亥,以击败海寇功授苏松水师总兵官梁化凤三等阿达哈哈番,仍加左都督、太子太保。
十七年正月壬戌,裁苏州、镇江、徐州、太仓、镇海各卫经历,镇江织造局大使,通州通济库大使
,松江递运所所官,毗陵、孟城、锡山各驿驿丞。丙寅,以朱国治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宁。
二月癸巳,先是,漕运总督蔡士英奏:“国初设总漕一员,驻淮安;凤阳巡抚一员,驻泰州。自顺
治六年,巡抚标兵调入粤西,遂撤凤抚归并漕督。漕务、海防势难兼理,请仍照初制,专管分任。”至
是,九卿、科道会议:应如士英所请,其抚标官兵俟兵部议设。从之。戊戌,命总兵官杨捷驻扎扬州,
防江北一路要汛。壬寅,免江南淮、扬二府、徐州去年份水灾额赋。甲寅,徐州夏镇民、涂弘德奏讦工部分司顾大申贪赃四十余万,令提京严审。
三月己巳,差户、兵、工三部官各一员,清查江南拖欠钱粮。
四月戊子,以蓝润为江南按察使。己丑,命总兵官刘芳名驻防江宁。乙未,遣御史张凤起巡按苏、松。
六月癸巳,以白色纯署河道总督。
八月甲申朔,议政王、贝勒、大臣、兵部、刑部议奏:“江南提督马逢知纵放奸细,阴附逆贼,贻
误封疆,负国重恩,情罪重大。马逢知并其子俱应斩立决,妻妾家产俱籍没入官。江南巡按马腾升与逢
知结为弟兄,同谋徇隐,亦应斩立决。”得旨:“据审马逢知交通海逆,情罪重大,但逢知彼时或贼至
献城,或率兵从贼,叛迹显着,自应并伊子即行正法。今阅招内将海逆差来伪副将刘澄不即诛戮,仍行
放回,阴附逆贼是真。至显为叛逆之处,尚未得实情。事关重辟,宜加详慎。马逢知并其亲子及马腾升
俱应斩,着牢固监候,家产依议籍没。该部选才能侍郎一员,前往会同刘之源,郎廷佐、梁化凤确察逢知当日叛逆事迹,果有确据,再行加等治罪。”
九月戊午,江宁巡抚朱国治言:“郑逆未靖,请于海边、江口多设烽堠、炮台,以守御。”下所司速议。
十八年正月癸酉,户部议复:“御史胡文学疏言,江南等省漕粮改折收银,恐有杂派,乞严饬抚按
痛除积弊,止许照价征收,不得仍借兑漕为名,恣行科索。”从之。巡按苏、松六府御史张凤起疏言:
“苏、松、常、镇四府差繁赋重,漕米折价请仍照原议,每石折银一两。”下部知之。
二月己丑,免崇明县顺治十六年、十七年旧欠钱粮。戊申,江南总督郎廷佐疏言:临江、临海百姓修理烽墩,奉法惟谨,应予豁免丁徭,略示优恤。从之。
四月癸卯,江宁巡抚朱国治议复:“巡按苏、松御史马腾升疏言海防官驻扎事宜,请将苏州海防同
知移驻常熟县,松江海防同知移驻上海县,各令其督修沿海桥梁、马路、墩堡,协催兵饷,严行保甲之
法,稽查出洋船只。有警,与各营汛将弁相机商酌,庶责任专而事无贻误。”下部知之。
五月癸亥,以刘兴汉为江南按察使。
六月庚辰,江宁巡抚朱国治疏言:“苏、松、常、镇四府属并溧阳县,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
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应严提究拟。”得旨:“绅衿抗粮殊为可恶,
该部照定例严加议处。”丙午,溧阳县妖人端应国、妖妇曹氏妄称大乘邪教,煽惑愚民。江宁巡抚朱国治捕获以闻。
七月已酉,免江南盐城、萧县、睢宁去年旱灾赋。
八月甲寅,户部遵旨议复:“查明季加增练饷并无旧案,止有遣单一纸,每亩派征一分。直隶、山
东、河南、江南、山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福建、陕西、广西、四川十三省,共计五百七十七
万一千余顷,每亩一分派征,计征银五百余万两。请敕该抚于十八年为始,限三月征完解部。”得旨:
“如议速行。”已未,谕户部:“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濒海地方逼近贼巢,海逆不时侵犯,以
致生民不获宁宇,故尽令迁移内地,实为保全民生。今若不逮给田地居屋,小民何以资生。着该督抚详
察酌给,务须亲身料理,安插得所,使小民尽沾实惠,不得但委属员;草率了事。尔部即遵谕速行。”命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
九月丁亥,改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为江南总督。壬辰,裁江、安提督、庐凤提督二缺,改苏松提督粱化凤为江南通省提督。
十月己酉,以林起龙为漕运总督。丁巳,以祖永烈为苏州宁海将军,驻扎苏州。辛酉,韩世琦调江宁巡抚。
十一月壬辰,以孙代为江南右布政使。
十二月庚戌,户部议复:江南总督郎廷佐疏言,崇明县地丁钱粮虽已蠲免,其盐课仍应完解。得旨
:崇明孤悬海外,逆贼来犯,皆赖兵民同心协力,固守全城,所欠盐课着予豁免。己未,以柳天擎为江南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