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高帝建元元年(魏太和三年)四月甲午,即皇帝位于南郊,设坛柴燎告天,大赦。改昇明三年为建元元年。赐人爵二级,文武进位二等。
封宋帝为汝阴王,筑宫丹阳县,优崇之礼,皆仿宋初。降宋晋熙王燮等为公,郡公主为县君,县公主为乡君。诏:宋氏通侯,宜随运省替。惟留刘穆之、何无忌、王弘之后,降爵有差。以司空褚渊为司徒。诏: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悉原赦。诸负亹流徙,听还本土。以齐国左卫将军陈显达为中护军,以中领军王敬则为南兖州刺史,左卫将军李安民为中领军,以荆州刺史嶷为尚书令、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西中郎将晃为南徐州刺史。断四方上庆礼。己亥,诏曰:“自庐井改制,农桑易业。盐铁妨民,货鬻伤治。历代成俗,流蠹潜滋。援拯遗弊,革末反本。使公不专利,氓无失业。二宫诸王,悉不得营立屯邸,封略山湖。太官池御,宫亭税入,优量省置。”庚子,诏:“宋帝藩王诸陵,宜置守卫。”
五月丙午,诏:“宋氏第秩,有预效屯夷,宣力齐业者,一仍本封,无所减降。”改元嘉历为建元历。丁未,诏曰:设募取将,悬赏购士,盖出权宜,自今可断众募。乙卯,河南国遣使贡献。己未,汝阴王殂,追谥为宋顺帝。辛酉,杀宋室阴安公燮等。
六月辛未,诏:“相国骠骑中军三府职,可依资劳度二官,若职限已盈,所余可赐满。”壬申,以游击将军周山图为兖州刺史。乙亥,诏:宋末以来,枯骸毁榇,宜下埋藏。庚辰,奉七庙主于太庙。甲申,立齐太子赜为皇太子,降死罪刑,并申前赦百日。乙酉,葬宋顺帝于遂宁陵。
七月丁巳,诏:“南兰陵桑梓本乡,长蠲租布;武进王业所基,复十年。”
九月辛丑,诏:“二吴、义兴三郡遭水,减今年田租。”乙巳,以新除尚书令、骠骑将军豫章王嶷为荆、湘二州刺史,临川王映为扬州刺史。丙午,司空褚渊为尚书令。戊申,车驾幸宣武堂宴会,诏诸王公以下赋诗。
十月丙子,立彭城刘胤为汝阴王,奉宋帝后。己卯,车驾祀太庙。辛巳,诏曰:“朕殷缀世务,三十余岁。末路屯夷,戎车岁驾,诚藉时来之运,实资士民之力。宋元徽二年以来,诸从军得官者,未悉蒙禄,可催速下访,随正即给。才堪余任者,访洗量序。”汝阴太妃王氏薨,追赠为宋恭皇后。
十一月癸丑,魏遣假梁王嘉出淮阴,陇西公琛出广陵,河东公薛虎子出寿阳,奉丹阳王刘昶来侵;南兖州刺史王敬则闻魏将济淮,委镇还建康,士民惊骇,既而魏竟不至。上以其功臣,不问。是年,罢南兖州之北淮阳、北下邳、北济阴、东莞四郡,并广陵郡。
二年(魏太和四年)正月戊戌朔,大赦。以司空、尚书令褚渊为司徒,中领军李安民为领军将军,中护军陈显达为护军将军,尚书右仆射王俭为左仆射。辛丑,车驾亲祀南郊。魏遣陇西公琛等攻拔马头戍,杀太守刘从。乙卯,诏内外綦严,发兵拒魏,征南郡王长懋为中军将军,镇石头。
二月乙酉,徐州刺史崔文仲遣军主陈靖拔魏竹邑,崔叔延破魏睢陵,杀淮阳太守梁恶。辛卯,诏西境献捷,解严。甲午,诏:“江西北民避难流徙者,制遣还本土,蠲今年租税。单贫及贫老不能自存者,即听番籍,郡县押领。”
三月戊戌,以护军将军陈显达为南兖州刺史,吴郡太守张岱为中护军。己亥,车驾幸乐游苑。
五月,立六门都墙。自晋以来,建康宫之外城,惟设竹篱,而有六门。会有发白虎樽者,言:“白门三重关,竹篱穿不完。”上感其言,命改立都墙。
七月甲寅,以卢绍之为青、冀二州刺史。戊午,诏南郡王长懋移镇西州。
八月,角城戍主举城降魏;丁酉,魏遣徐州刺史梁王嘉迎之。又遣平南将军郎大檀等出朐城,将军白吐头等出海西,将军元泰等出连口,将军封延等出角城,同来侵。
九月甲午,芮芮来聘。
闰月辛巳,遣李安民循行清、泗诸戍以备魏。庚寅,台遣军主崔灵建将兵万余人自淮入海,援朐山,魏师还。
十一月戊寅,丹阳尹王僧虔上言:“郡县狱相承,有上汤杀囚,名为救疾,实行冤暴。愚谓囚病,必先刺郡,求职司与医对共诊验,远县家人省视,然后处治。”上从之。
十二月戊戌,以司空褚渊为司徒。乙巳,车驾幸中堂听讼。壬子,豫章王嶷自荆州为司空,扬州刺史,代临川王映。
三年(魏太和五年)正月壬戌朔,诏王公卿士荐谠言。丙子,陈显达改益州,以贞阳公柳世隆为南兖州刺史。魏人侵淮阳,围军主成买于角城,上遣将军李安民为都督,与军主周盘龙等救之。魏人缘淮大掠,江北民皆惊走渡江,成买力战死。盘龙之子奉叔以二百人陷阵深入,魏师遂败。李安民等引兵追之,战于孙溪渚,又破之。
二月丁酉,游击将军桓康复败魏师于淮阳,进攻樊谐城,拔之。
四月,徐州民桓标之等有众数万,据险求援。庚子,诏李安民督诸将往迎之,又使兖州刺史周山图自淮入清,倍道应接。李安民赴救迟留,标之等皆为魏所灭,余众得南归者数千家。
六月壬子,大赦。逋租宿债除减有差。
七月,使后军参军车僧朗使于魏。
九月辛未,柔然遣使来聘。尉元入为侍中、都曹尚书,薛虎子为彭城镇将,迁徐州刺史。上言:“在镇之兵,不减数万,资粮之绢,人十二匹;用度无准,未及代下,不免饥寒,公私损费。今徐州良田十万余顷,水陆肥沃,清、汴通流,足以溉灌。若以兵绢市牛,可得万头,兴置屯田,一岁之中,且给官食。半兵芸殖,余兵屯戍,且耕且守,不妨扞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皆贮公库,五稔之后,谷帛俱溢,非直戍卒温饱,亦有吞敌之势。”魏人从之。
是年,魏彭城镇将薛虎子为徐州刺史。(《资治通鉴》、本传在太和四年。)四年(魏太和六年)正月壬戌,诏:“今关燧无虞,时和岁稔。便可式遵前准,修建教学,精选儒官,广延国胄。”癸亥,诏:“建元以来战亡,赏蠲租布二十年,杂役十年。其不得收尸,主军保押,亦同此例。”以后将军长沙王晃为护军将军,南郡王长懋为南徐州刺史。
二月乙未,上不豫。庚辰,诏原京师囚系有差,元年以前逋责皆蠲除。
三月庚申,召司徒褚渊、左仆射王俭受顾命。壬戌,上崩于临光殿,年五十六。太子赜即位,大赦。征镇州郡令长军屯营部,各行丧三日,不得擅离任,都邑城守防备幢队,一不得还。乙丑,称先帝遗诏,以褚渊录尚书事,尚书左仆射王俭为尚书令。诏曰:“丧礼虽有定制,先旨每存简约,内官可三日一还临,外官间一日还临,后有大丧皆如之。”庚午,以司空豫章王嶷为太尉。癸酉,诏免逋城钱。自今以后,申明旧制。初,晋宋旧制,受官二十日,辄送修城钱一千。庚辰,诏:“比岁未稔,贫穷不少,京师二岸,多有其弊。遣中书舍人优量赈恤。”
四月庚寅,上大行皇帝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丙午,葬武进为泰安陵。辅国将军张倪为兖州刺史。
五月乙丑,以丹阳尹竟陵公子良为南徐州刺史。癸未,以雨水频降,京邑居民多所淹溃,遣中书舍人与两县官长优量赈恤。
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长懋为皇太子。诏申壬戌赦恩百日。戊戌,诏:“京都囚系,可克日讯决;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建康、秣陵二县贫民加赈赐,必令周悉。吴兴、义兴与遭水县,蠲除租调。”癸卯,以褚渊为司空、车骑将军。
七月壬戌,以垣荣祖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癸卯,司空褚渊卒。
九月丁巳,以国哀,罢国子学。
十月乙未,以中书令王延之为尚书左仆射。
十二月己丑。诏曰:“缘淮戍将,久处边劳,三元行始,宜沾恩庆,可遣中书舍人宣旨临会。后每岁皆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