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引三条
一伤寒论平脉法第十三节。问曰。脉有灾怪。何谓也。师曰。假令人病。脉得太阳。与形证相应。因为作汤。比还送汤如食顷。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师曰。我前来不见此证。今乃变异。是名灾怪。问曰。何缘得此吐利。答曰。或有旧时服药。今乃发作。故为灾怪耳。程郊倩注曰。望问固医家之事。亦须病家毫无隐讳。方能尽医家之长。因复出此条。
为病家服药瞒医之戒。灾因自作。而反怪及医。故曰灾怪。然更有怪灾病。不可不知。得仲景法。处仲景方。病家大怪。以示诸医。益摇脑吐舌而大怪。乃从其不怪者治之。轻者剧。
重者死。而灾及其身。终不解其病谓何病。此病近日竟成疫。沿门渐染。仲景却未言及。想仲景时只有灾怪病。尚无怪灾病耳。一噱。
按程郊倩谓怪灾病。孽不在庸医之好造谣言。而在病家之贵耳贱目。执俗本之本草。查对名医之处方。执俗本之套语。贬驳名医之治法。以致名医叹息而不与辨。决然而去。岂非灾由自取耶。忆戊辰春。
李太守名符清。患气短病。余主以桂苓甘术汤与肾气丸间服。许以半月必效。旋有所闻。
惊怪而阻。另延津门陶老医。服葶苈、杏仁、枇杷叶、木通之类三十余剂。胀肿癃闭而逝。
候补知县叶名钧。偶患咳嗽。微发热。小便不利。余曰。小青龙汤一服可效。渠怪而不服。
另贝母之类为佐。二十余日后。与余相遇于北关官廨。自言咳嗽已愈。惟早起气觉短促。余无他病。余察其面部皮里膜外伏青黯之色。圜口尤甚。按其脉数而弦芤。重按之散而无神。
直告之曰。此群阴用事。阳光欲熄之候。宜抛去前药。以白术、附子浓煎。调生姜自然汁半杯。六七服。尚可急救。叶公以余言太激而不答。是晚自觉倦怠异常。前医仍用熟地一两。
党参五钱。枸杞、麦冬、阿胶各三钱。杜仲、酒芍、当归各二钱。炙甘草一钱。服之次早神昏不语。痰涎如涌。渠胞弟惊告余曰。前言一线残阳。扶之尚恐不及。况以熟地等助其阴霾之气乎。今阴霾之气。上弥天际。痰涎涌盛。状如中风。盖以肝为风木之脏。人当东方生气将脱之顷。往往外呈此象。其证与中风无异也。诊其脉。弦数散乱。三五不调。余直辞不治。
次日未刻果殁。庚午秋七月。前任天津尹丁名攀龙。过余旅寓。见其面上皮里黧黑。环唇更甚。
卧蚕微肿。鼻上带些青色。余直告之曰。君有水饮之病根。挟肝气而横行无忌。此时急疗可愈。若迟至二十日。病一发作。恐医日多。方日杂。总不外气血痰郁四字。定出搔不着痒之套方。即有谈及水饮。缓治以六君、二陈加减。峻治以滚痰、黑锡专方。此敷衍题面。
而题理题神则尽错矣。以药试病。试穷则变计。虽卢扁莫何。丁君心怪言之过激。弗听。至七月下旬病作。中秋后渐重。九月下旬邀诊。余告之曰。向者所陈之弊。今一一蹈之。前说明病发后毋庸用药。非自今推诿。
然无中生有之治法。惟金匮咳嗽篇用十枣汤。云。咳家其脉弦者。有水。此主之。又云。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不卒死。至一百日或一岁。亦宜用此汤。推病根成于旧岁冬初。未及一岁。且病发止六十余日。尚在百日之内。喻嘉言医门,法律咳嗽续论篇。言之甚详。俟有识有胆者用之。而余则不能。坐中有一老医力争不可。余姑拟龙、牡、甘、苓行水化气等药附子、肉桂、人参。服之不断。渐至大喘。肿胀吐血。大衄。耳目俱出血。小水全无而殁。
此皆怪灾病之新案。
征引三条
二张隐庵曰。顺治辛卯岁。予年四十有二。八月中生一胃脘痈。在鸠尾斜下右寸许。微肿不红。按之不痛。隐隐然如一鸡卵在内。姚继元先生视之曰。此胃脘痈也。一名捧心痈。速宜解散。否则有性命之忧。与一大张膏药。上加末药二三钱。午间烘贴。至暮手足苏软。渐至身不能转侧。仰卧于书斋。心烦意乱。屏去家人。至初更时。痈上起一毒瓦斯。从左乳下至肋下胁。入于左肾。入时如烧锥刺入。眼中一阵火光。大如车轮。神气昏晕。痛楚难言。火光渐摇漾而散。神昏始苏。过半时许。其气复起。其行如旧。痛楚如前。如此者三四次。予思之。此戊与癸合也。然腑邪入脏。自分必死。妄想此毒瓦斯不从胁下入肾。得从中而入于肠胃。则生矣。如此静而行之。初次不从。二次即随想而仍从于左乳下入于肠中。腹中大鸣。
无从前之痛楚矣。随起随想。因悟修养之道。气随想而运用者也。(运气法大能起鼓胀之证。
劳怯咳嗽亦妙。)至天明大泄数次。胸膈宽疏。继元先生复视之曰。毒已散解。无妨事矣。
至次年中秋复发。仍用膏药末药。毫无前番之状。而肿亦不消。予因想运气之妙。径行坐卧。
以手按摩按读此案。知病家不能深信。断断不可勉强相从。且不必言及治当何法。应用何方。
征引三条
三喻嘉言寓意草云。王岵翁深知医理。投剂咸中肯綮。所以长年久世。然苦耳鸣。不乐对客。其左右侍从。谁能究心医药之事。前病获安。竞以为人参之力。而卸祸者反得居功。谓其意中原欲用参。但不敢专主。姑进余商榷。以示详慎耳。于是善后之宜。一以诿之。曾不顾夫一误再误也。前所患虚风症。余用甘寒药二剂稍效。俄焉更医而致危。不得已又召余视之。虽用旋复代赭二剂回天。然前此虚风本症。尚无暇于驱除。而主家及医。其时方竞夸人参之力。谓调理更宜倍用。无俟参酌。独不思虚风酝酿日深。他日再求良治。不能及矣。余向为岵翁视病。言无不听。独患此大病。竟不乐与交谈。且日来喜食羊肉河豚以召风。然亦不自由也。盖风煽胃中。如转丸之捷。食入易消。不得不借资于浓味。而不知胃中元气。久从暗耗。设虚风止熄。即清薄之味尚不易化。况于肥甘乎。今之医家。全不究病前病后消息。
明语以虚风之证。竟不知虚风为何物。奈何言医耶。奈何言调摄耶。彼时余适有浙游。旋日复得重恙。召诊时语余云。一病几危。今幸稍可。但彻夜撰改本章不辍。神乱奈何。余对曰。
胃风久炽。津液干槁。真火内燔。宜用知母一两。人参、甘草各一钱。日进二剂自安。众议方中用参太少。且无补药佐之。全无取义。竟置不用。连进参、术大剂不效。越三日。剂中人参竟加一两。服后顷刻气高不返而逝。
按读此案。以自知医理。与平时心服之人。忽为时医蛊惑。侍从尼阻。竟至不能用而死。
可知命之所定。非人力所能主也。嘉言既尽其道。可告无罪于王岵翁。而人言不足恤也。余因之有感焉。天下事事后易为智。大病一愈。邀功者议补议温。纷纷不一。以致既愈之后。
仍留遗患者有之。垂成忽败者有之。夫大病自我愈之。而善后之计不复一商者。其故有二。
一以胜任有人也。一以酬谢可免也。偷薄之风。适以殒命。堪发一叹。
钱天来云。汉之一两。即今之二钱七分也。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汪苓友云。古云铢者。
之一剂。三分之一。谓之一服。凡用古方。先照原剂。按今之码子折实若干重。古方载三服者。只按今之异也。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
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
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愚按诸说颇有异同。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不泥于古。而亦不离于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