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参加猥亵的跳舞时,他们才用鸟羽制成的腰带,一直挂在膝部,装饰他们自己。塔斯马尼亚人的腰饰,至少,也是同样的不充分。男女都系一条窄的腰带;但只为了实用,不是为了衣蔽,也不是为了装饰。事实既如上述,现在就到了要问腰饰的用意到底是什么了。这些腰饰是为了装饰呢,抑或是为了掩蔽,大多数文明史家都毫不迟疑地认它们为掩蔽物。最近有一位写《衣裳哲学》的舒尔兹(Schurtz)对于这种观点给了一个极着力的表白。他在引了几个连起码的掩蔽物还够不上的例证之后,就告诉我们说:羞耻观念普遍存在的最好的证据,就是这些腰部掩蔽物的存在,这种掩蔽物是很难以其他的理由来作充分的说明的;在第二页上他又下了一个绝对的断语,衣服的起源,除了羞耻感之外,不能找求其他的理由。假设掩蔽物的存在是羞耻感的最好的证据,那么原始民族对于这一习惯实在表演得太差了。我们刚才说过翡及安人及菩托库多人的男女都是赤身露体的,明科彼的男人也从来不掩蔽他们的裸体、澳洲的男人和女人,也除未婚女子外,惯定不穿围裙,——简言之,羞耻之感在原始部落间是很不普遍的。在低级文化中,裸体并非偶然的例外,反而,许多事件都证明衣服是一种权宜的情形,并不是经常的状况。在澳洲只有宴会时穿上围裙,在平素只束一根腰带就得了。澳洲如此,别的地方也是一样,原始性器官部分的掩蔽物不过是腰带的一种附属装饰,并不是用来衣蔽,只是用来装饰。为什么原始人类要觉得必须掩蔽他们的性器官呢?兽类对于这些东西是完全不觉得羞耻的;人类又是从那里学来的呢?一位正统派哲学家对此一定会用羞耻之心是跟各人的有生俱来的话头来解答。如果这位哲学家说的话是对的,那么,对于我们的小孩子的行为又将作何解释呢?在他们受到教导之前,他们会毫无掩藏地显露他们的性器官,而且他们起初的时候还不了解为什么不准他们显露出来。如果有一个人并不肯完全谦恭地听信别人的话,而较信他自己亲见的事实。则看见了小孩这样天真的事实,一定会对他的哲学发惊的。事实上,那种掩蔽人体是与生俱来的断语,是和说戴大礼帽是英国人天生的需求同样的不合理的。但须首先注意到一个欧洲的哲学者裸体是和一个澳洲的勇士裸体不同的。卫斯特马克(WesterAmarck)对于这件事说得很对:一个大家都通行裸体的地方,裸体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我们每天看见的东西,就不会有特殊的印象。但当男女们一用光亮的流苏加在上面时,不论是一对斑驳的羽毛、一串小珠、一簇叶子或一个发亮的贝壳,就不能逃避同伴们的注意,这小小的衣饰,实作了很强烈的可以设法引起的性感的刺激物。如果性部的掩蔽真是由与生俱来的羞耻引起的,那就可惜用的手段太差了,因为这样遮掩并不适于转移这个部分的注意,倒反容易引起对于这个部分的注意。事实上也真不能怀疑原始人的使用性器官掩饰物,除了故意引人注意之外还有其他什么目的。这样说,我们才能说明那些平常老是裸体的澳洲妇女为什么会在参加显然企图激起性感的猥亵的跳舞时,要穿起羽制的围裙;同时也能说明为什么明科彼妇女在赴同样目的的跳舞时,要装一张特别大的叶子。这许多的装饰显然不是要掩藏些什么而是要表彰些什么。总之,原始身体遮护首先而且重要的意义,不是一种衣着,而是一种装饰品,而这种装饰又和其他大部分的装饰一样,为的要帮助装饰人得到异性的喜爱。所以遮羞的衣服的起源不能归之于羞耻的感情,而羞耻感情的起源倒可以说是穿衣服的这个习惯的结果。我们刚才说过的原始衣饰的这种任务又很能将这种感情发扬光大起来。在较低的文化层中虽则不是常穿衣服,但在文明较高的级层中,衣服已变为男女两性最不可少的部分。到了这样的情境之下,人体的显露就成为不平常的希奇事儿;和这种习惯冲突,正和其他情形一样,要发生一种交代不过去的感情。当一个人觉得违反了社会习惯时,总容易发生一种羞耻之感和生理的征象——如红脸、垂眼等。这实在只是人类的合群本能的反应。阿拉斯卡(Alaska)的妇女,以在人前不带他们古代的部落标志——唇栓——为可羞。拉?培卢斯(érouse)说:有时候,我们劝他们去掉这种装饰品,她们虽则很勉强地照着做了,但总显出一种难为情和不安的神情,正和欧洲妇女解开胸襟时的态度一样。一个欧洲女人,固然觉得坦露胸膛在街上行走为可耻,因为那是违背风习的,但照着规矩,在跳舞时的华光之下显露她的肢体,却并不觉得可羞。尼罗(Nile)的黑肤妇人坦露胸部却用皮围裙小心地蔽下体,理由也是一样的。同时还有第二个很强烈的原因,使他和高级文化中人一样不喜欢裸露她的性器官。在低级文化间,偶然的掩蔽性器官固然可以有性刺激,但等到掩蔽的习惯成为普通的经常的行为时,就会失去其原来的意义;因为我们天天看见的事,就不会有特别的印象。结果成为我们现在的性刺激的就不是习惯的掩蔽,而是偶然的无掩蔽。文明的发展,至今已完全改变了这种性刺激的社会感情。当原始人偶然将他的性器官掩蔽起来的时候,他的同伴是不会受惊的;而在文明较高的人类中,如果有人偶然裸露了他的下体,却要引起莫大的物议。这中间已经有了一种很重大的伦理的进展——性的自制已经成为一种道德。这种伦理的进展,和别的进步一样,是社会进步——家庭的和社会的父权制的完成——的一种结果。在这制度里,妻子往往被视为丈夫的财产,如果她的方面有任何失贞之处,就当作对丈夫财产权的侵犯,要责骂她、刑罚她。所以女人如果在这样的社会里露裸她自己,就是对社会法则作了双重的触犯;而贞操观念事实上就成了以在女性间为最普遍、最强烈。这种观念在男性间的传播是很迟缓的,两性间在这点上至今尚有许多差别。所以蔽身这种行为在文明民族间,原是从性的羞耻转变而来的,而在低级民族间则来源大不相同。它除了装饰之外,别无其他目的,所以我们很有权利将它圈入我们的研究范围里来。四肢的装饰可以作一种很简单的研究。臂上和腿上所装饰的,也和项上所用的带子和绳子种类完全相同。而且,原始民族所戴在四肢上的也不尽是装饰。例如澳洲跳科罗薄利舞者缚在踝骨上的树叶,仅是为了要增加舞蹈动作的音节。有些臂带是戴着作护身符的,正如雅拉(Yarra)族人在臂上系着松鼠的皮带靠它壮身一样。布须曼人在胫部所系的韧皮带子,也是藉以防护荆棘的动机比藉以做装饰的动机来得浓些。在我们记述活动的装饰中,还没有提起有一个原始民族——埃斯基摩人。实际上,他们在这上面占据着一个很特殊的地位。其他一切狩猎民族都是不顾衣饰专门追求装饰,埃斯基摩人却当置备一种抵御北极严寒保护身体的衣着为其第一要着。不过他们也并没有忘记装饰;只是以性质论,他们的身体装饰并不能勉强纳入我们所分类的那些裸体的狩猎民族的范畴中。除了他们衣着上的装饰之外,我们不能在他们中间找到颈项的、腰上的或臂部的装饰。他们用各种颜色不同的皮条修饰他们的裘裳,而在背后面前,特别是接缝处,挂上皮的流苏、牙齿、骨和金属的珍宝、铜铃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对于这些东西,女人至少也和男人同样的多。此外她们又用一种臀部装饰来区别她们自己,那是从背心的后面延出一条象尾巴似的东西,那东西一直挂到膝弯为止。埃斯基摩的男女两性对于装饰事情的共同参加,使埃斯基摩人和那些跟他们同文化阶层的其他民族有所不同。我们关于原始身体装饰的速写难道一字不提他们的时尚的转变,就可以结束了吗?狩猎民族,是变动最少的唯一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