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明科彼人的装潢艺术曾否有同样的工艺的临摹,我们是既不能确认又不能否认。一个图样的第一次印象往往会叫我们假定它是有的;但是我们早就知道,在这种情境里,我们是不能够相信第一次印象的。一幅看去象摹仿带条或编织物的花样,有时实际上却是一幅兽皮或蛇皮的传统图画。只有在下述的一种情形中我们才能完全承认是由工艺产生出来的;明科彼人是在低级文化中知道制造陶器的唯一民族。他们能徒手制造各种大小的粗糙瓦器,以为碗碟之用。这些瓦器大多都有一种我们认为是摹拟编织物的装潢在上面。表面的相似虽然不能给我们的假定以重大的证实;但是明科彼人惯常把他们的陶器包一层编织物在外面以便利端捧提携——一种实际的用途,把编织图样介绍到陶器的这个事实,就把陶器上的编织装潢证实了。我们在此后更当详细讨论一下编织花样转到陶器上去的背景。在澳洲人的装潢艺术中,工艺性质的图画是很明显地出现在草编的筐篮上,枪矛的柄上也有自由刻划或涂画上去的线条。盾牌和棍杖上有很多好象带条和编织物的花样;有许多图样也可以认明它们是起源于工艺的。但是我们已经把这些图样的大多数视为便化了的毛羽和鳞甲画像。虽则第一眼看去好像是和这种解释不符的,但是进一步来说,里面的理由是贯彻的。澳洲人为什么要把这些带条和编织花样加在那些和手工艺术既不同来源又不同用途的器具上呢?这是很不可能的。而反过来讲,我们是很容易了解他们是可以在武器上饰上便化了的动物和皮甲的图形的。色彩在原始的装潢艺术中,比式样为次要。澳洲人打仗用的武器普通都是没有涂彩过的;但是盾牌上的花样却全涂上多种的颜色。图形中凹刻下去的线缝,大多用不同的颜料填进去——例如白色和红色间隔着用。要不然就光用颜色涂画上去。澳洲人在用具上用的颜料,和他们用以涂在身上的一样。红色和白色都很流行,黑色和黄色则比较地少见。那很少见的蓝色,大概是由欧洲人那里运输进去的。在五种颜色混用的时候,红、白两色往往用得最多。而且,也没有人能够发见澳洲人用装饰颜料的一定原则。不过我们可以假定澳洲装潢品中用的颜色,往往是受自然界的物象所启发的。例如那在昆斯兰德地方发见的盾牌(第四图b,)上面着色的图形,就非常象一块蛇皮。但他们对于色颜彩的选择,有很多是任意的。安达曼人在装潢艺术上所用的颜色,和他们的图画一样,和澳洲人的很相象。明科彼人也不怕厌烦重复地用红色和白色。此外,和涂在身上的一样,也用褐色的颜料;可是黑色和黄色却好象是完全没有的。北极民族的装潢艺术色彩最为简单,他们在浅黄的骨头上涂上黑色,有时也用红色,可是总只有一种颜色。关于原始装潢的起源,我们所能够确定地证述的,已尽于此了。这固然是太略太少,可是我们也不能再有所期待。因为未经撒种的园地,是不易有收获的。关于艺术的起源的问题,只有到当地去作贯彻而广博的研究,才能得到解决。而这种研究,却从来没有人做过。我们自己既然能力不及,我们只得把我们知识上的赤贫和不足置信的情形暴露出来,以便别人看了会有所激发。在上面,我们把一切从原始民族用具上发见的图形都叫做装潢。但在本题开始时,我们已经承认这些当中只有一部分是装潢,其他还有铭刻字形、产业标记、落部徽章
等,并没有纯粹审美的意义。我们要进一步追问这两类是否可以划分开来的。我们今日的文字跟我们的装潢不大相同,它们是不会混错的,而在澳洲人中铭刻字和装潢却雷同得几乎不可分辨。我们看到一根传信木上的雕刻(见十四图,据土人解释,系召集围猎的意思,)就会把它们当作是平常的装潢花样。除了这种传信木以外,欧洲人恐怕就不会承认澳洲人是有铭刻文字的。澳洲人的原始字形不是专门铭刻在传信木上的,据说在南方的民族还时常把重要的事件刻在飞去来器上。北方人也是一样的,斯迈斯氏从一件昆斯兰德的掷枪上录了几个图形下来,他说:这些图形在黑人看来都是有可了解的意思的。但是我们如果根据上述的几点简单的说明,就想把铭刻字形和装饰花样的武器划分作两类,那是白费心血的。根本就没有严格的标准。澳洲人到底有没有固定的象形文字,我们到现在还不能确定地说明。对于北极民族的装潢和文字的关系,我们也同样证据不充分。有人以为他们用具上的动物图形,往往是带有文字的意思的——例如箭擦子上的六头鹿,就是表明物主所杀的鹿的数目。这种解释有时是对的,可是有时却不对。但是北极人的字形及其他绘画文字——即便化而又统一化的减缩图形——却没有绝对是自然和随意的。不过北极人的装潢中,也有是象形文字的——如那些我们认为是代表日或月的圆圈是。这些圆圈往往连接成规则的一串。在印第安人的绘画文字中,也有同样的花样是代时日的,所以我们疑心那些圆圈也有同样的意义。但是如果有人问那些圆圈是不是像一串珍珠,我们只得承认那也是同样可能的。我们虽然可以思考出一种假定来反对旁的假定,可是终究,不过是一个假定而已。产业标记较容易和装潢本身区别出来。我们早已经知道,几乎所有的狩猎民族,他们各人的武器上都是有专门的标记;产业标记为什么在狩猎文明时代会有这样普遍的发展,是很容易了解的。因为受箭或矛击伤了的野兽,不一定是就地死亡,往往会在别处发见它的尸体。在这种情形之下,猎者如果不能用附着在伤口上的武器来确定他的权利,则他必将失去他的猎得物。一个澳洲人如果发见了一个蜂窝,就在树皮上划一个记号;这蜂窝从划了记号之后,就成了他个人的产业,正如有着同样记号的武器和用具一样。但是有时候澳洲人的武器上的记号,是指制造者而不是指所有者的。据霍纳雷(Honery)氏记载某一种部落说:每一武器上都有制造者的标记。那些记号是弯曲或锯齿状的线条和刻痕。可惜他的书上没有插图,使我们不能决定那些花样是专门的个人记名或是前述的皮甲花纹。如果我们从ReliquiaeAquitanicae上所画的澳洲人的产业标记去判断,则此种记号和装潢是显然可分的,因为在图中所举的记号只是单独的刻痕,和装饰用的花纹是完全不同的。埃斯基摩人常用以标识武器——尤其是箭和鲸叉——的记号,是很易明白的,平常不易和装潢相混淆。那些记号普通都是一些真直和微曲的线,上面放射出数目不同方向各异的短线(见十一图b.)此外还有一些装潢的花样,例如在科最部(Kotzebue)海湾发见的船桨就是。我们现在把科利斯(Choris)的图画抄在这里(第十六图,b、c、d、e,)那些桨上用各种颜色涂许多记号,每人都认识他自己的产业。明科彼人的产业标记,也完全和他们装潢一样。每个猎者在他自己的箭和矛上,就是在武器和柄接住的地方,做一个特别的绳结,作为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