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其他各种艺术,虽然能够指点出有明白而又分明的关系存在于艺术能力、艺术活动与审美文化生活的其余部门之间,但还没有人对于音乐寻出问题的解决法,虽然人们常常在探讨这个问题。腓赫纳说:“虽则有人,他的文化程度很浅,倘若他比较熟习音乐的赏鉴和理解而且有比较大的天生音乐才能,他就能够领受比之受过教育的人更高强的直接音乐印象,更能够了解音乐的真正意义,而且可以由此享受更大的乐趣;但是音乐的副产物,却会对于别人更加有意义。”音乐的才能实际似乎跟各种心灵的才能相照应。很有一些人别种知识在水平线以下,而音乐的才能却很发达;也有一些人有很高的知识以至艺术的才能,但完全缺乏音乐的才能。我们觉得各民族表现音乐才能,也和各个个人的音乐才能一样,是变化无常而且各自独立的。布须曼人的音乐才能超出了一切其他民族之上,然而其余的文明却完全和别种民族一样的粗陋和枯窘。甚至就较发达的国家去观察,文明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很明白的。为什么德国民族富有极高超的音乐天才降临,而在关系极密切的英国人中间竟不能产生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呢?答案是德国人音乐才能的天赋比英国独厚些;然而,问题还是要苛求,那种卓越性是从那里来的呢?我们势必不会否认有一种规则的关系存在音乐天才和某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文明之间;但是我们定当坦白承认,我们没有知道那种关系究竟是什么。倘若一个民族的音乐和那个民族的文明没有关系,那么也可以倒转来说一个民族的文明和那个民族的音乐根本没有关系。虽然在文化的最低阶段里,音乐的间接的实际影响、也远在其直接的音乐效用之下;而且往后发展,也常是后者(就是直接的音乐效用)占优势。音乐愈发展其特有的音乐原素,调和,它的性质就愈是音乐的,它的效用也愈成为专门音乐的。音乐的最高超最纯粹的形式——比方贝多芬(Beethoven)的器乐——是离实际生活挺远的;它没有实际或伦理的意义,也没有别的什么社会的意义,只有一种既不能增也不能减的审美的、音乐的意义。柏拉图的主张,音乐是大众教育的工具,现在已经都会背诵了。想从音乐搜寻别的什么的人,只是证明他不曾欣赏音乐的贡献就是了。所以音乐,以其性质和魅力,在诸艺术间立于无可伦比的地位,成为一种独自的艺术。一切别的艺术都不得不为别的生活的目的卖力;音乐全然只为艺术的目的。就这个意义说,音乐可以说是最纯粹的艺术。特别是在音乐和诗歌中间虽则它们有着密切的外部关系,却存在着深刻的内部对立。诗歌主宰着整个现象世界;反之,音乐自家可以说:“我的国度不在这个世界上。”结论我们好象一个探索新发见的地境的探险家一样,已经踏遍了原始艺术的全境地。我们虽则不能找出平坦的大路,但是不得不为自己开辟一条小径。我们每步都遇到障碍。在许多地方,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实际情形,正和那不能直接通过必须绕道而行的澳洲稠密森林一样,纷纷乱乱;在其余的地方还得在摇摇欲倒的临时桥梁上渡过张着大口的深坑;有许多广大的地域,因为它们全部都隐藏在浓雾里,我还不能窥察它们的底里;有些我们以为我们能够在地平线上看见的山峰,常常只是欺人的云片。从这种远征中带回来的地图,自然显露空白的地方比之有记载的地点还要多;我们只能以“我们所以得的少许知识也许是真知识”这种希望来自慰。在我们从事原始艺术的研究之前,我们曾经试向一般艺术的性质加了一番探讨。我们的定义曾经说过,艺术的努力是要由它的整个过程或者它的结果来引起审美感情。但是我们既经熟悉了狩猎民族的艺术创作。我们必须承认这个定义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十分切合实际的。原始民族的大半艺术作品都不是纯粹从审美的动机出发,而长同时想使它在实际的目的上有用的,而且后者往往还是主要的动机,审美的要求只是满足次要的欲望而已。例如原始的装潢就大体而且全然不是作为装饰之用,而是当作实用的象征和标记。在其他的艺术中,虽则也有审美目的占了主要地位;可是照例还是只有音乐把审美当作单纯的动机。关于这一点,就是高级民族也并没有超出狩猎部落之上的特殊地位。在高级民族的艺术中,除了音乐和装潢,我们也很少发见有一种专门追求审美兴趣的作品。但是艺术的努力在最低级的文化阶段里虽然难得见到纯一不杂的,却仍处处可以明白看出来——而且本质上还是和在高级文化阶段里所显现的是一样的形式。在原始民族中只有一种艺术我们无法探寻;那就是建筑艺术,不规则的狩猎生活妨碍了它的发展。原始民族用以避免恶劣天气的庇身处,顶篷以及芦舍等,只能满足最迫切的实际需要。除此以外,凡文明国民所采用的其他一切艺术,都是狩猎民族所已经熟知的。尤其使我们确信的是三类基要的诗并非在文化向上发展的过程中从某种“不分体的原始的诗”分出,却在最低级文化阶段中就以独立的个性出现了。最野蛮民族的艺术和最文明民族的艺术工作的一致点不但在宽度,而且在深度。艺术的原始形式有时候骤然看去好像是怪异而不像艺术的,但一经我们深切考察,便可看出它们也是依照那主宰着艺术的最高创作的同样法则制成的。不但澳洲人和埃斯基摩人所用的节奏、对称、对比、最高点以及调和等基本的大原理和雅典人和佛罗伦斯人(Florentines)所用的完全相同,而且我们已经一再断言——特别是关于人体装饰——便是细节上通常以为随意决定的,也都属于离文明最远的民族所共通的美的要素。这种事实在美学上当然不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的研究已经证明了以前美学单单提过的一句话:至少在人类,是有对于美感普遍有效的条件,因此也有关于艺术创作普遍有效的法则。和这基本的一致对照起来,那就见得原始的和高级的艺术形式之间的差别是量的方面多过质的方面。原始艺术中所表现的情绪是狭隘而粗野的,它的材料是贫乏的,它的形式是简陋而拙劣的,然而那主要动机、手法和目的,最初期的艺术还是和其他一切时代的艺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