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言。则与坤对。坤司载物。乾司覆物。坤为生。乾为化。乾知大始。坤代有终。
皆功用之相当也。故位相比。此亦先後天之同异也。
在五行生制中。万物生化以成。固气之所推荡也。八卦之分五行以象物。因二气生降消长。以象生化之迹。而以後天之卦为最明显。
盖先天之卦。为示气之本体。与其行至之序。非如後天均可按之事物也。
後天卦象。全体生化。有行至之序。有变迁之迹。有相生制之象。有相循环之式。故分观之。则一节一方之物。合观之则全部全体之事。均贯通者也。
如先天之卦。天地水火对列。山泽风雷抗居。其气布于两间。其数分于万物。而不相联接也。故分为二。以属于乾坤。
後天则不然。以水火为主。金木为辅。四隅相错。皆相接也。因後天之象。由合而分。本无穷尽。虽本先天一气。可统于阴阳。而应五行生化。可变为万用。故水火司乾坤之用。金木助阴阳之功。功用以全。物事以备。
在先天以元气为贵。故乾包坤。而後天以生化为先。故阴先阳。
此离上坎下。与乾上坤下各不同也。生化之用。以阳求阴。得阴始生。阳不独生也。
故曰阴阳。而上离下坎。离阴以代乾。坎阳以代坤。阴阳互济。生化乃见。此实天下至理。万物大本。而後天卦象位次之要义也。
若仍如先天之象。则生化不成。气数不续。道之穷也。穷则必变。变则後天之象见。此文王之卦。必继伏羲而明。而离坎之位必代乾坤而立者也。
物变必因阴阳之交。事变必因气数之易。天地尚不得不变。况下者乎。
後天者变象也。变于先天。而成现在之象。故人道存焉。
人道以为主。则乾坤退用。此离坎属人。为後天位次之枢。而主八卦之用也。学者当思之。
文王六十四卦讲义——宣圣讲义「孔子」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无论伏羲文王一也。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无论先後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有本宫次序。有本卦次序。有相错次序。有相和次序。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各八变。成六十四卦。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分属一卦。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相错者以卦之交错。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相交错而成行。以循环而为序。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合其体用。明其常变。和先後天之例。一伏羲文王之序。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即杂卦传之序也。盖卦变本多。变必有例。易以明变。则一变有一序也。以此四者举其凡。若尽其变。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八卦之序。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自分多类。不过後天易象重在交错。二五流行。无不交互。天下万类无非错行。合则以生。分则以化。推之不尽。用之不穷。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
以能象现在之事物。而可推诸往来之气数也。其他各例。以备参考。俾知序变则用殊。易道不穷。则变例无尽。
有後圣者出。推而广之亦足与文王易同。则变例之存。将有待于推阐。不独溯源探本已也。
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大别之为上下篇。而上篇统于乾坤坎离。下篇统于震艮巽兑。此大略也。
其实皆相错交互。明气之周流。二气消息往复无已。自为环行。系後天自然之象。
由先天既变。气随形化。数随事见。天道存于人物。化育寓于时位。皆莫为而为。莫致而至。以继往启来。垂今鉴古。无不符合。故为易之主体。而见卦之大用也。
上篇三十。首乾坤而终坎离。明先後天之卦象异主。坎离即以代乾坤。为宇宙之枢机。运阴阳之中极。而天地间万物从此生化也。
下篇首咸怛终既未济。即本上篇乾坤坎离交错。而成人类之万事万象。
以震艮巽兑纵横其间。明事物之回环曲折。无穷无尽。人主其中。以代天地。并化育。为世界开化。为物类建极。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
而全易卦六爻之用。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终。与上篇大同。皆以乾坤起。坎离终。而更交错之也。
盖後天之象异先天者。以多变也。变因于交错。而天地既判。人物已繁。往来其中者。形与气也。司形者数。司气者神。神主于隐。数行于显。于是一者分为二矣。
先天一气。同属乾坤。虽二仍一。以气同也。後天之变。乾坤分居。坎离代用。形气并具。二者乃分。
故後天统于水火。分于木金。而同寓于土。非复先天二气之一源。生化尽于乾坤。周回归于阴阳。其象简。其数单。而明显易见。纯一易名也。
故後天之卦。必以交错为用。愈交愈生。愈错愈化。生化日众。交错益多。此六十四卦。虽大类统于水火。属於四正。而其往复之迹。消息之机。无不纵横如织。回环若轮也。此文王六十四卦定序之义也。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虽因交错。而因异本宫本卦之序。而其取法者。则仍乾坤对列之八卦位次也。
盖乾坤对列之位次。虽属先天卦象。究为卦象本体。不得弃之而别取法也。若上离下坎之象。虽名後天位次。其为用只与本宫本卦之序相证。而非文王六十四卦序所本也。
此其异者。以先天之至後天。因其变。变有其例。因于体用。体此而用则彼。体先而用则後。文王八卦位次。仿自伏羲八卦。而与本宫本卦之序相应。一先一後。一体一用也。
二者同出异用。一常一变。常者不变。故其用能变。变而不失其常。若体已变。则何以用变。以变为变。将不复知有常矣。
则易道乱。乱则何以神其用哉。故变者本于不变。而後天必本于先天也。
世之习易者。以文王六十四卦。不合其八卦位次。而其八卦位次。恰与本宫之序同。
有疑为不如是者。不知六十四卦者。全易之象。八卦亦在其中。文王六十四卦之序。即後天之象。与伏羲本宫卦序。正为体应。非可疑也。
苟就六十四卦之象前後观之。其气消息。其数盈虚。其行往复。其道回环。无不与伏羲八卦位次同。盖可见其取法所自矣。
且六十四卦之序。不有数例在乎。试各按之。皆足以参证其用。以本宫言之。三变而後。则属对宫。七变为游魂。八变为归魂。仍本先天八卦方位者也。
盖变多必因交错。气交数错。变乃无尽。後天以变为主。固必取交错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