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此卦序,纯本先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时;上下有次,左右有纪;升降有度,往复有制;
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毛;故其致用不同後天,而异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而异乎本宫各卦之序;
其象之所指,为明先天之物与事,俾知气数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圆以象天,天地既立,万有斯定;
故其制为道家所重,实足以探先天之奥,明无为之道;超形迹之上,达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与本宫序,二者有可印证处;
如本卦乾卦所生八卦,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诸卦。
合之本宫;则仅本卦之乾,与归魂之大有,属乾宫;
其泰、大壮、夬、需、四卦,则属对宫坤宫;
其小畜、大畜、二卦、则一属巽宫,一属艮宫;
是八卦分属四宫也。而所属者,仍与本宫之例合;
如对宫四卦,原由本宫变;乾坤对变,原定例也;
大小畜二卦,虽非本对宫,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宫一世之所变;大畜与艮合,即本宫二世之所变;
本宫一世为姤,亦变巽也;二世为遯,亦变艮也;卦虽不同,所合之例仍同。
故本宫乾宫八卦,由对宫与对宫合变者,亦四卦;
与巽艮合变者,亦二卦;是与本卦之变例,异而不异也,坤卦亦然;
所属八卦除本宫外,亦属乾宫者四卦,属震兑二者二卦,与本宫之变例皆同;
故卦虽殊,气之所合不殊也。乾之气由西下,而与对宫坤合;
坤之气由东上,而与对宫乾合;无论何序,其例不差,盖天地阴阳之气,原来如是也;
凡本卦各卦,皆以阴阳升降,本对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乱,故其序有定,如指与臂;其象有数,如线串珠;无或差池,无少凌乱。
不过本卦之序,明先天之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复始;
故其卦以下卦为主;本宫序则为明後天之象,由内而外,溯源达流,故其卦以上卦为本;
一自下而上,一自上而下,其变化次序不同耳。
苟细按之,自得其故;如为人事吉凶,物理变化;
则本宫之序,便于用也。如为天道往复,元气动静,则本卦之序,得其真也;
故术家卜筮,必取本宫飞伏纳甲之图;而道家修恃,必重本卦方圆合数之象;
皆易中精妙,非浅识可得;此不过举其大要,以明其用耳。
易之合岁时者,有辟卦序、有六日七分、岁象序;
辟卦者,以乾坤二宫卦,除游魂归魂二卦外,分配十二月;自四月起乾,五月乾之一世姤,六月二世遯,七月三世否,八月四世观,九月五世剥;
十月则为坤,十一月坤之一世复,十二月二世临,正月三世泰,二月四世大壮,三月五世夬;
周而复始,以象二气之流行,明寒暑之迭更也。
另有分各月属春夏秋冬四时,而分各宫分配之者;即以震巽二宫分配四孟月,离坎二宫分配四仲月,艮兑二宫分配四季月,而循环交错,以周一岁,与十二辟卦相应;
其取义盖本周天之数,三百六十;天地主其纲,则半为天,半为地,各得百八十;故以乾坤二宫之卦,分主冬夏;自已至戌,属天气,即乾主之;
自亥至辰,属地气,即坤主之;而更以六子,分象四季之气;
震巽为长,乾坤之长男长女,故震配春夏二孟月,即正月四月;
巽配秋冬二孟月,即七月十月;
坎离为中男中女,故配四仲月,即二五八十一月;
艮兑为少男少女,故配四季月,即三六九十二月;
如是乾坤二宫总主一岁,犹二气之升降消息也。
震巽六子分主四时,犹五行之分合生化也;故一年三百六十余日,合之于六子之爻,亦三百六十爻;
乾坤二宫,则合十二月;虽纲目交错,日月代嬗;若不相接,实则後天二五生化,固交错而行,代嬗以成,非复先天之单纯也。故卦象往复,爻象错杂;
气数相间,循环无尽;虽以一岁为例,非限于岁月也。
本来卦象,无所不包;其序既殊,其用自异;而一岁气数,恰符周天之数;
日月推行,恰符阴阳消息之度;远者可譬于近,难者可喻于易;
就其简明者衍之,足以推于精微。极于高深;非日六十四卦,专为岁序用也;
故此岁序之易,亦言易之一例,有不可不知者焉。
六日七分岁象序者,以全易六十四卦分配一岁;
而将坎离震兑四卦,当二至二分;震主春分,离主夏至,兑主秋分,坎主冬至,谓之四正;
余六十卦,以每月五卦,一卦主六日七分;
因一岁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一,则卦六十合三百六十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