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丙午,命左春坊左中允李本、右春坊右赞善吴山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郭朴、右春坊右中允孙升主应天试。
二十六年丁未,命掌詹事府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孙承恩、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张治为考试官,取中胡正蒙等。廷试,赐李春芳、张春、胡正蒙及第。改进士孙世芳、张思静、汪镗孙、朱大韶、亢思谦、胡杰、毛起、张居正、殷士儋、林燫、马一龙、张勉学、谢登之、蓝璧、黎澄、李敏、刘泾、赵镗、刘锡、任士凭、任有龄、蔡文、陈一松、马三才、孙裒、莫如士为庶吉士,命张治及吏部左侍郎兼学士徐阶教习,后续命吏部左侍郎兼学士欧阳德。林燫,翰林廷机子也。
二十八年己酉,命翰林院侍读康太和、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阎朴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敖铣、修撰黄廷用主应天试。
二十九年庚戌,命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张治、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欧阳德为考试官,取中傅夏器等。廷试,赐唐汝楫、姜金和、吕调阳及第。时以汝楫与首相有连,故得第云。
三十一年壬子,命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郭朴、翰林院修撰秦鸣雷主顺天试。
命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修撰尹台、翰林院修撰郭鎜主应天试。
三十二年癸丑,命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徐阶、翰林院侍讲学士敖铣为考试官,取中曹大章等。廷试,赐陈谨、曹大章、温应禄及第。是岁,特开科,凡四百人。改进士张四维、王希烈、姜宝、万浩、南轩、孙铤、吴可行、梁梦龙、孙应鳌、晁东吴、孙九功、冯叶、陆泰、马自强、李贵、赵祖鹏、吕旻、方万有、胡汝嘉、徐师曾、王文炳、姚弘谟、张巽言、王学颜、郭敬言、李蓘、蒋淳、王咏为庶吉士,命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程文德、礼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闵如霖教习。晁东吴,翰林瑮子。孙铤,吏侍升子。
三十四年乙卯,命右春坊右谕德王维桢、翰林院侍讲袁炜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严讷、潘晟主应天试。
是岁,上以应天试录中词旨不明,且有所忤。内阁大臣为解释其义,乃寝。
三十五年丙辰,命太子太保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李本、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尹台为考试官,取中金达等。廷试,赐诸大绶、陶大临、金达及第。
【三十七年】戊午,命太常少卿兼翰林院学士董份、侍读高拱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瞿景淳、陈升主应天试。
【三十八年】己未,命吏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掌詹事府事李机、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学士掌院事严讷为考试官,取中蔡茂春等。廷试,赐丁士美、毛惇元、林士章及第。
四十年辛酉,命司经局洗马裴宇、翰林院侍读胡正蒙主顺天试。
命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吴情、翰林院侍读胡杰王应天试。
礼科都给事中丘岳等奏:应天录文既已传布,而考试官吴情屡行更易,胡杰不行救正,乞分别究治。得旨,俱调外任。情遂调广东市舶提举,杰广平府通判。吴君,无锡人,其邑之预荐者凡十余人,以是藉藉,而胡之家僮有泄题而遁者,未必皆有徇也。其后胡旋起,亦竟不利,而吴以老不赴官。自是南畿之在翰林者不得入南试,以为例。
四十一年壬戌,命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袁炜、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董份为考试官,取中王锡爵等。廷试,赐申时行、王锡爵、余有丁及第。是岁,炜承恩特赐白金文绮、御膳于棘院,份亦与焉,盖异数也。少保兵部尚书杨博、左都御史潘恩以子中式,辞读卷,不许。工部尚书雷礼以督工辞读卷,许之,仍敕列名于录。又特用吏部左侍郎李春芳,不为例。
是岁考庶吉士,得旨行矣,以科疏乞严核,罢不复考。
四十三年甲子春,礼部覆南道御史史官所陈两京乡试革弊事宜:一、今后两京主考,不用本省人。如资序挨及,南人用北,北人用南,以别嫌疑。一、同考用京官进士出身者,《易》《诗》《书》各二员,《春秋》《礼记》各一员,其余参用教官,以便览察。一、誊录用书手,对读用生员,以防洗改。但此三事专为两京乡试而设,其各省及会试,亦当因其说而广之。因更上(六)【四】事:一、会试及两京乡试,监试官预于二十日前选差,以便防范。一、巡视、搜捡,务加严慎,以杜奸弊。一、各省务精选才望内帘官,无令外帘干预。应举生儒,二十五名中一名。中式之文,务崇简易,凡浮繁冗杂、诡僻不经,悉行黜汰。仍参取后场,以采实学。一、解原卷到部,以凭稽查,不用公据。得旨:“各乡试但照旧规,(今)【令】监临公同考官揭书出题,提调、监试等官不得干预。余皆如议行。”
命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侍讲林燫、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殷士儋主顺天试。
命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汪镗、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孙世芳主应天试。世芳以病卒于贡院,舆尸而出,同考官吏部主事蔡国珍代为《后序》。
是岁,诏自今两京乡试,同考官仍择文行俱优、年力精壮教职充之,罢部臣勿遣。时给事中辛自修、邓楚望、御史罗元佑交章摘发科场奸弊,冒籍生员章礼等五人、关节监生项元深等三人。元深乃礼部主事戚元佐所荐同里人也。于是自修等并劾元佐。曹栋复言:“户部尚书高耀荐属官陈洙为考官,托其子高堂,遂得中式。而外帘为之关节者,即宛平县丞高灿,耀之亲弟也。踪迹显然,人所共知。俱请论如法,以振颓纲。”疏下礼部查议,独黜冒籍陈道箴、吕祖望回籍充附,礼等各行原籍勘实。堂、元深等以覆试文可,俱准中式。耀、元佐、洙俱不坐。灿以始不引嫌,调外任。于是罢部僚与试。而行提学御史徐爌通查在京冒籍生员,斥遣有差。复诏增拓举场前地,临入试时,增遣监场御史二员,先于场门外捡阅以进,着为令。
四十四年乙丑,礼部会试天下举人,命御史李邦珍、鲍承荫监视,周弘祖、顾廷对场外搜检。诏申严怀挟传递之禁,犯者执送法司问罪,仍于礼部前枷号一月。已,邦珍等条上革弊四事:“一、举人试卷,礼部印钤既完,送提调官收领。临期,举人入场,至大门内验票【给】领,以防洗改脚色及彼此交换之弊。一、请留朝觐二司及府县官,临期督集所属举人,照依省分及府县次第,挨次点验序进,以防冒替代笔之弊。一、举人有不服搜检,及搀先落后、不循序进如新规者,轻则扶出,重则参奏,以防喧竞抗违之弊。一、请增军三百余名,严密搜捡。场外仍选差参将官一员,带领官军(置)【昼】夜巡逻,俟揭晓乃止,以防怀挟透漏之弊。”诏皆允行。
命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高拱、翰林院侍读学士胡正蒙主试。初场进题,上以“民之秉夷”为忌,问少师阶,欲究治拱等。阶解释之,乃已。取中陈栋等四百人。廷试,赐范应期、李自华、陈栋及第。是岁,读卷工部尚书管吏部左侍郎事董份,亦用李春芳例也。份迁礼部,坐事为民,与大学士袁炜以病,故《登科录》不载。
是岁,进士陶大顺、子允淳同科,亦奇事也。
改进士许国、陈懿德、戴洵、沈渊、周子义、严用和、韩楫、杨允中、吴学诗、李存文、王湘、沈鲤、张秩、高启愚、何洛文、陈思育、陈行健、林皆春、杨一桂、陈经邦、王嘉言、钟继英、李良臣、管大勋、成宪、王玺、王弘诲、麻永吉为庶吉士,命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高仪教习。仪迁官,礼部左侍郎兼学士陈以勤代之。
直隶提学御史耿定向奏科场事宜:
一、两京乡试主考,宜简学行兼长者,毋拘年资。
一、两京同考官,广取正备卷呈送主考。如所取未称,责令再阅,或付别房覆校。主考仍自行搜阅落【卷】。若果有异材,亟收录之,毋避嫌轻弃。
一、主考官宜发初场试卷付同考分经校阅,二三场更易品订,毋专委一人,致令偏重初场,遗真才积学之士。
一、迩来经书时义体制大坏,有浮蔓至千余字者。宜严立程序,一篇止许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违式者不与誊录。
一、命两京、各省于揭晓之日,以中式举人朱墨卷发提学官查验钤封,送京府、各布政司解部,以防伪滥。
一、革去两京应试监生字号,与生员一体弥封,取中之数,仍如旧额满三十五名则止。
已而御史陈联芳亦言重后场以罗实学,及令两京同考阅卷不必书各房字样,主考止以文字去取,毋以考官为额数、分房为次第。礼部议覆,俱允行之。
礼科给事中何起鸣奏申饬科场事宜:一曰重怀挟之罪,一曰革传递之奸,一曰慎同考之选,一曰正谄谀之风,一曰预监临之差,一曰严诓骗之罚。疏下礼部覆奏,得旨:“怀挟、传递诸弊依议,枷号重处。今后科场搜检不严、关防不密,责在外帘。举动不慎、校阅不公,责在内帘。礼部并都察院分别参奏。余悉如议行。”
遣御史凌儒、陈联芳监顺天乡试。
上以科场事宜迩年弊多,谕儒等悉心综理,严加禁革。先是,两京监试御史皆临期方遣,礼部以为仓卒之际不便防奸,故是岁遣官特早云。
监顺天乡试御史凌儒、陈联芳条上科场六弊:一买求,二倩代,三通同,四夹带,五传递,六偏重,请尽行厘革。上皆从之。内“偏重”一事谓“考官故抑贡生及世家子弟”,盖臆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