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抚刘铭传咨报委由德商李德代办器材安设基隆沪尾至安平间陆路电线
六月十七日(七、一八),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据会办台北通商委员李彤恩禀称:”窃彤恩面奉宪谕:台北孤悬海外,而南北袤长十余里。倘无轮船之便,信息经旬莫通;水路电线,亟应克日举办。适有上海德国泰来行李德到台,面呈陆路电线所需机器料件价银清摺,愿代承办。饬与该洋人妥商议定先将陆线赶办,以速邮政等因。奉此,彤恩即邀该洋人李德到局,将其所呈清摺逐查考;适台南电报局委员、船政学生、候选县丞苏汝灼请假来北,并邀会同估计。细核摺内所开台地由北至南一千五百里,需银三万二千八百两,每里合银三十七两五钱一节,数目多有不符。诘据李德声称:摺内仅开机器价银数目,其运脚、保险一切不在其内。彤恩复诘设电事宜尚有应需各项机器物件,摺内漏开甚多,自应逐一开明添入;令其补办,以免缺乏。又打电局所拟设五处,每局需机器一切,亦应详细开列;一并办齐,以备足用。该洋人深以为是。伏查此次设立陆路电线,应以基隆、沪尾两海口起,互通至台北府城,由府城直达台湾府安平口止,约计长七百余里。所办线条各项,有八百里足可敷用。至沿途溪河,倘难安插木杆;应令预备水线,以免临时周章。
惟所开价银三万二千八百两。系照一千五百里而算;兹仅用八百里,则价银自应核减。第摺内所开应用机器等项,有不能短少者,自宜照数购备;惟七号电线一项按里而计,应可减少。查该洋人所开电线需银一万三千零九两,计除七百里应除银六千一百一十二两,若照原开总数三万二千八百两除银六千一十二两外,仅应给银二万六千六百八十八两。此外,加给苏汝灼所开添补各器共银一千六百五十两。核计仅应给银二万八千三百三十八两,彤恩拟照此数发给承办。据该洋人声称:此次代办电器,原属急公效劳,非敢希图中饱。坚以运费、保险一切尚须数千元,万难赔垫;固执至再、至三,未能定议。彤恩兹拟增给运费、保险一切一千六百余两,合共给其规平洋银三万两。以八百里计,每里适合三十七两五钱;与该洋人原议亦属相符,该洋人始肯应允。请定合同之日,在於福州给交银一万两;余俟六个月电线、机器运到之日,再行找给二万两。所有事宜均列合同之内,是否有当?理合开摺呈请察夺。如蒙俞允,俟奉批示,再与该洋人画押定议。至应用木料工作一切需费若干?俯容再行核估请示办理“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批”据禀已悉。陆路设电需用物件,既经该委员与洋商李德分款议定价目,应即画押立据,仰候分别咨行查照。此缴印发“并分别咨行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粘抄合同
立合同,台北通商委员前浙江补用〔知〕府李彤恩、德国上海泰来洋行李德。同奉钦差福建台湾爵抚宪刘谕,将台北由沪尾、基隆两处海口起至台北府城,又由府城至台湾府安平止,设立陆路电线,以通信息。兹李德愿出承办电线机器一切,计由沪尾、基隆两海口至安平以华里八百里为率,中设电局五处,共需价银规平三万两。立约之日,先交给一万两;电线到齐,找还银二万两。所有应办物件细数,另列清单之内。惟电杆所用木料及安电工作,一切概由中国自办。自立合同之日起,限六个月将电线物件包运至沪尾口交卸。所有运费、保险一切,均由李德发给。若机器物件照约依期运到中国,不得退还异说。倘李德不照合同,有迟误、短少致中国难以应期兴工,李德愿罚银二千两。彼此当立汉、洋合同各一纸,各执为据。
一、约明用双条十七号电线,以华里八百八十里为率,中设电局五处。所有沿途电线及局中应用机器物件,另列清单之内。以上共需价银规平三万两物件到齐,应将外国所买发票原单呈请查核。
一、约明应需木料并工作一切不在合同之内,由中国自理。倘将来兴工要用洋匠帮同工作,李德当选派精熟电务洋匠一名到台;每月另给薪水、火食银二百两,轿价在外。
一、约明自立合同之日起,限六个月内将电线、机器一切全数包运到沪尾口交卸。船到沪时,除风雨不计外,限二十四点钟耽搁起卸物件;倘过二十四点钟外,每天应贴船侢银二百元。
一、约明所有价银,共计规平银三万两。立约之日,议由福州先交三分之一,应规平银一万两;尚余规平银二万两,约俟电线、机器到齐之日,仍由福州再行找清,不得迟延。
一、约明所办电线、机器物具一切自到台安设之日起,保固一年为限;如限内原有损坏,李德愿赔修。倘所办物件有不合适用,应准中国剔换退还;李德当另行补齐应用,不敢异议。
一、电线机器到日,倘有以李德所办之物不合於用,彼此议论不一;应请中国电报局选派熟悉之人秉公议估,不可刁难受累。至机器到台,所有应完关税暨驳船侢银,均由中国自理。
一、由沪尾、基隆至安平所用电线,中有隔溪应用水线若干里?此时殊难悬揣。应由李德预备若干购运到台,以便足敷安设。
一、此次议设陆路电线为国家有益起见,所有议价一切,均由钦差爵抚宪与李德当面议定。所有局中繙绎、通事、丁胥人等,不敢勒索花红规例。
一、李德此次承办台湾陆路电线原为效劳出力起见,约明价银三万两。倘在英国采办价值勿须三万两,李德愿按照外国发价原单数目缴还中国,以表报效之忱。
一、约明电线、机器一到香港,十天以前即须通知台北电报总局,以便预备驳船听候盘运,庶免临时周章。
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六号),立合同李彤恩、李德。
谨将沿途电线应需各物,开列於左。计开:
巴明行第七号双条电线,华里八百八十里长。
巴明行第十六号电线,三墩。
达挪依单钩碗钩,一万五千副。
双钩碗钩,五千副。
铁挺钩,五百磅。
盐强水,三百四十磅。
接桌螺丝,十五打。
接七号线螺丝,十五打。
粗树胶线,二千码。
细树胶线,二千码。
碗钻,八打。
小本绞关,十根。
铁练,八条。
大摇车,六付。
修水线器具,二付。
理线拑,十付。
小辘车缆,十四付。
手锯,十把。
螺丝郎头,八个。
大拑,三打。
小拑,三打。
蟹剪,八把。
途用机器,三付。
角挫,二打。
大角挫,三打。
以上系泰来洋行原开数目物件。
加大摇线,一付(二十四元)。
指南针,二架(每架四元)。
净铅,一百磅。
白铅,一百磅。
净锡,三百磅。
铜号头,十个。
寒暑表,三枝。
布带尺,二匣。
开地钻,一十二把(每把十八元)。
焊筋,十个。
风炉,五架。
测远机,一架。
测高机,一架。
铁连尺,一条(计二十英尺)。
白漆,三百磅。
红漆,三百磅。
各色鑢,六打(每打四元)。
石油,三百磅(每磅一角二尖)。
黄铜焊,三百磅(每磅二角五尖)。
以上系中国添办物件,核计需银一千六百余两。
谨将五所电局应需各物开列於左。计开:
西门机器,十二付。
莫耳斯纸条,一万盘。
四线档电机,五付。
二线档电机,二付。
爱庚冷电池,八百全付。
汤生验电表,三付。
切线表,六尺。
四线分电匙,六付。
六线分电匙,六付。
八线分电匙,六付。
五线转电板,六付。
马掌吸铁石,五块。
蓝油纸,一千张。
机器墨水,一千小瓶。
机器油,二千瓶。
顶好电报钟,十二付(每付二十元)。
脑沙(上等),一千三百磅(每磅一角四尖)。
小电表,六只。
以上系泰来洋行原开数目物件。
煤精,五百磅(每磅五尖)。
卑好乐西门加呢,五百磅(每磅一角一尖)。
水银,六十磅(每磅一元一角)。
大铜板,六块(长五尺、阔三。五尺、厚二分,系英尺)。
紫铜线,五十磅(每磅七角)。
黄铜线,一百磅。
天王钟,五架(每架二十元)。
以上系中国添办数目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