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罕讯狂
王罕大卿知潭州时,有老妪病狂,数邀知州诉事,言无伦理,知州却之,则又悖詈,但命徼者屏逐而已。罕至,复出诉。左右欲逐之,罕令引归厅事。召之
叩阶,徐问其意。妪虽语言杂乱无次,然时有可晓者。乃本为人嫡妻,无子,其妾有子,夫死,为妾所逐,家赀妾尽据之。屡诉不得直,因忿恚发狂。罕为直其
事,尽以家赀还妪。见涑水纪闻。
颡叫子诉冤
沈括内翰云:世人以竹木牙骨之类为叫子,置喉中吹之,能作人言,谓之“颡叫子”。尝有病喑者,为人所苦,烦冤无以自言。听讼者试取叫子,令颡之作
声,如傀儡子,粗能辨其一二,乃获伸。此亦可记。见梦溪笔谈。
按:狂者人所忽略,喑者人所鄙弃,有冤不伸,斯亦可怜。故着此二事,使尽心君子得以为鉴也。
折狱龟鉴译注卷三
辨诬
丙吉断财
汉丙吉为廷尉时,陈留有一老人,年八十余。前妻有一女,已适人。后妻生一子,而翁死家甚富,子方数岁,女欲夺其财,乃诬:“后母所生非我父之子。”郡县皆不能决,闻于台省。吉乃言曰:“吾闻老人之子不耐寒,日中无影。”时方八月,取同岁儿,均服单衣,唯老人之子畏寒变色。又令与诸儿立于日中,
唯老人之子无影。遂夺财物,归后母之男。前女服诬母之罪。旧不着出处。
按:或疑无影,恐其不然。南史萧映传:“荆州上津张元始,年九十七生儿,遂无影。”前代之人固尝验此,尚有疑哉?
寒朗廷争
后汉寒朗,以谒者守侍御史,与三府掾属共考案楚狱颜忠、王平等,辞连耿建、臧信、邓鲤、刘建四侯。建等辞未尝与忠、平相见。是时,显宗怒甚,吏皆
惶恐,诸所连及,率一切陷入,无敢以情恕者。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乃召朗入,问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朗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
如是,四侯无事,何不早奏,狱竟而久系至今邪?”朗对曰:“臣虽考之无事,然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故未敢时上。”帝怒骂曰:“吏持两端!”促提下。左
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国耳。”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污染人,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臣见考
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
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牾陛下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
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出后汉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传言朗廷争冤狱,范晔以比“晏子一言,齐侯省刑”,云:“笃矣乎,仁者之情也!”彼其惶恐,一切陷入,无敢以情恕者,唯务一己逃责,岂恤众人
负冤,斯不仁哉!“仁者必有勇”,于朗见之矣,是故能辨诬也。
孙亮破矢
吴废帝孙亮,暑月游西苑,食生梅,使黄门以银椀并盖,就中藏吏取蜜。黄门素怨藏吏,乃以鼠矢投蜜中,启言藏吏不谨。亮即呼吏持蜜瓶入,问曰:“既
盖覆之,无缘有此,黄门不有求于尔乎?”吏叩头曰:“彼尝从臣贷宫席,不与。”亮曰:“必为此也,亦易知耳。”乃令破鼠矢,内燥。亮笑曰:“若先在蜜
中,当内外俱湿,今内燥者,乃枉之耳。”于是黄门服罪。旧出吴志注。先引吴历云:亮出西苑,食生梅,使黄门至中藏取蜜渍梅。蜜中有鼠矢,召问藏吏,藏吏叩头。亮问曰:“
黄门从汝求蜜邪?”吏曰:“向求,实不敢与。”黄门不服,侍中张邠等启:“黄门、藏吏辞语不同,请付狱推究。”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矢里燥。亮大笑,谓邠等曰:“若矢先在蜜中,中外当俱湿。今外湿里燥,必是黄门所为。”黄门首服,左右莫不惊悚。又引江表传云:亮使黄门
以银椀并盖,就中藏吏取交州所献甘庶饧。黄门先恨藏吏,以鼠矢投饧中,启言藏吏不谨。亮呼吏持饧器入,问曰:“此器既盖之,且有掩覆,无缘有此。黄门
将有恨于汝耶?”吏叩头曰:“尝从臣求宫中莞席,宫席有数,不敢与。”亮曰:“必是此也。”覆问黄门,黄门首服。两说小异,凝杂取之,故破矢事出吴历
,求席事出江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