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民族那样的元气淋漓,生机活泼,有如狮如虎如野熊之观,大约因为他们的文化比较年轻的缘故。我们要想恢复民族的青春,便应当接受西洋文化。接受西洋文化,便应先养成强悍粗犷的气质。记得一个曰本学者曾说中国人比之曰本人和西洋人,面貌上似乎缺乏一种野兽气息。五四运动前陈独秀在《新青年》上极力提倡青年的兽性,或者就是为此。沈从文虽然也是这老大民族中间的一分子,但他属于生活力较强的湖南民族,又生长湘西地方,比我们多带一分蛮野气质。他很想将这分蛮野气质当做火炬,引燃整个民族青春之焰,所以他把“雄强”、“犷悍”,整天挂在嘴边。他爱写湘西民族的下等阶级,从他们龌龊,卑鄙,粗暴,淫乱的性格中;酗酒,赌博,打架,争吵,偷窃,劫掠的行为中,发现他们也有一颗同我们一样的鲜红热烈的心,也有一种同我们一样的人性。那怕是炒人心肝吃的刽子手,割负心情妇舌头来下酒的军官,谋财害命的工人,掳人勒索的绑票匪,也有他的天真可爱处。他极力介绍苗瑶的生活,虽然他觉得苗瑶是被汉族赶入深山退化民族,但他们没有沐浴汉族文化,而且多与大自然接触,生活介于人兽之间,精力似乎较汉族盛旺。所以故意将苗族的英雄儿女,装点得像希腊神话里阿波罗、维纳斯一样。他嘲讽中国文化的地方也极多,如《阿丽思中国游记》,《猎人故事》等等皆是。沈从文文字能得多数青年的同情,或者就因为他文字中具有这种投合青年心理的哲学思想吧。
谈到沈从文作品的艺术,我也有点意见想倾吐。沈氏作品艺术好处,第一是能创造一种特殊的风格。在鲁迅,茅盾,叶绍钧等系统之外另成一派。丁玲在文坛上的地位虽然高过他,但丁玲文体却显然受过他的影响。他的文字虽然很有疵病,而永远不肯落他人窠臼,永远新鲜活泼,永远表现自己。他获到这套工具之后,无论什么平凡的题材也能写出不平凡的文字来。好像吕纯阳的指头,触到山石都成黄金,好像神话里的魔杖能够将平常境界幻化为缥渺仙国。第二,结构多变化。茅盾在《宿莽》弁言中曾说:“一个已经发表过若干作品的作家的问题,也就是怎样使自己不至于粘滞在自己所铸成的一定的模型中。”郁达夫除自叙体小说外,不能写别的东西,张资平三角恋爱小说千篇一律,可见茅盾所说的困难打破之不易。沈从文小说题材既极广博,结构上要使它不雷同很难办到。但我们的作家,在这方面很显了些手段。他的小说有些是逆起的,例如《喽罗》;有些是顺起的,例如《岚生同岚生太太》;有些是以议论引起来的,例如《第四》;有些是以一封信引起来的,例如《男子须知》。他虽然写了许多篇短篇小说,差不多每篇都有一个新结构,不使读者感到单调与重复,其组织力之伟大,果然值得赞美。而且每篇小说结束时,必有一个“急剧转变”。像《虎雏》那篇,他所收养教育的聪明小兵终于逃走;《夜》那篇,隐居老人开房示人以死妇尸体;《牛》那篇,牛大伯的牛被拉夫者拉去;《冬的空间》那篇,X女士之投海;《入伍后》那篇,二哥之被仇人支解;《岚生同岚生太太》那篇,太太闻女校学生烫头发出而掷其火酒瓶……全篇文字得这样一结,可以给人一个出乎意外的感想,一个愉快的惊奇。
第二,句法短峭简练,富有单纯的美。听说沈氏常以此自夸,则这种文笔之造成,一定是他有意的努力。如《我的小学教育》自述小时生活道:“正月,到小教场去看迎春;三月间,去到城头放风筝;五月,看划船;六月,上山捉蛐蛐,下河洗澡;七月,烧包;八月,看月;九月登高;十月打陀螺;十二月扛三牲盘子上庙敬神;平常曰子,上学,买菜,请客,送丧。”这似由一首旧式儿歌变化而来,句法则似《月令》。举此一例可概其余了。
第三,造语新奇,有时想入非非,令人发笑。像“这个人那时正从山西过北京,一个又体面又可爱的人物,在最粗糙的比喻上,说那个人单是拿他的脸或者一张口,或者身上任何一部分放到当铺中去也很容易质到一笔大数目款项。”(《第四》)“因为好的天气,是不比印子钱可以用息金借来的。”(《牛》)“人家的怜悯,虽不一定比送礼物来得不慷慨,却实在比礼物还无用的一种东西。”(《爹爹》)诸如此类的言语,沈氏作品中几于俯拾即是,不必具引。别说这是容易,一个性灵尚未被旧文学格式压扁和窒死的人才能有这样自由的想象,才能作这样有趣的譬喻。
沈从文创作的缺点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首为过于随笔化。他好像是专门拿Essay
Conter的笔法来写小说的。他曾自己解释道:“从这一小本集子上看,可以得一结论,就是文章更近于小品散文,于描写虽同样尽力,于结构更疏忽了。照一般说法,短篇小说的必需条件所谓‘事物的中心’、‘人物的中心’、‘提高’或‘拉紧’,我全没有顾到。也像有意这样做,我只平平的写去,到要完了就止,事情完全是平常的事情,故既不夸张,也不剪裁的把它写下去了……我还是没有写过一篇一般人所谓的小说的小说,是因为我愿意在章法外接受失败,不想在章法内得到成功。”
虽然力求短峭简炼,描写却依然繁冗拖沓。有时累累数百言还不能达出“中心思想”。有似老妪谈家常,叨叨絮絮,说了半天,听者尚茫然不知其命意之所在;又好像用软绵绵的拳头去打胖子,打不倒他的痛处。他用一千字写的一段文章,我们将它缩成百字,原意仍可不失。因此他的文字不能像利剑一般刺进读者的心灵,他的故事即写得如何悲惨可怕,也不能在读者脑筋里留下永久不能磨灭的印像。在这一点上他与王统照初期作风倒有相象处。据赵景深说,王统照的文字“都是经过若干次的修改和锤炼的”,然而我们读了他的《春雨之夜》,《黄昏》,《一叶》等作只觉得它们“肉多于骨”,只觉得它们重复,琐碎,令人厌倦。世上如真有“文章病院”的话,王统照的文字应该割去二三十斤的脂肪,沈从文的文字则应当抽去十几条使它全身松懈的懒筋。作者写文字时信笔挥洒毫不着急,思想到了哪里,他的笔锋也就到了哪里。不幸他的思想是有些夹杂不清的,所以文字的体裁也就不能十分精醇爽利。
作者虽未曾受过高深的教育,未曾读过多少书,然而他有像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磁石一般善于吸收的头脑,野猫一般善于侦伺的眼光。那怕在一个平凡人生经验上,一篇书上,一句普通朋友谈话上,都可以找到他创作的灵感。似乎世间没有一件事一件东西不足融化而为他写作的题材的。有时他的灵感从什么地方得来,我们都可以清楚知道,不过叫我们去写却写不出来。他自己说能在一件事上发生五十种联想(《阿丽思中国游记自序》),大约不是一句夸诞的话。为了他有这样能力,所以拼命大量生产,拼命将酝酿未曾成熟的情感,观察未曾明晰的对象,写成文章。有时甚至不惜捏造离奇古怪不合情理的事实来吸引读者的兴趣,像《都市一妇人》和《医生》简直写成了一篇低级趣味的Romance,他文章的轻飘,空虚,浮泛等病均由此而起。这时候他过强的想象力变成了他天才的障碍,左右逢源的妙笔也变成他写作技巧的致命伤了。我常说沈从文是一个新文学界的魔术家。他能从一个空盘里倒出数不清的苹果鸡蛋;能从一方手帕里扯出许多红红绿绿的缎带纸条;能从一把空壶里喷出洒洒不穷的清泉;
能从一方包袱下变出一盆烈焰飞腾的大火,不过观众在点头微笑和热烈鼓掌之中,心里总有“这不过玩手法”的感想。沈从文之所以不能如鲁迅,茅盾,叶绍钧,丁玲等成为第一流作家,便是被这“玩手法”三字决定了的!
但是作者的天才究竟是可赞美的。他的永不疲乏的创作力尤其值得人惊异。只要他以后不滥用他过多的想象力,将作品产量节制一点,好好去收集人生经验,细细磨琢他的文笔,还有光明灿烂的黄金时代等着他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