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晉如鼫鼠,貞厲。鼫,音石。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蓋危道也。故為鼫鼠之象。占者如是,雖正亦危。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以陰居陽,宜有悔矣。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順從,故占者得之,則其悔亡。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則往吉而無不利也。然亦必有其德,乃應其占耳。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角剛而居上。上九剛進之極,有其象矣。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且無咎。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夷,傷也。為卦下離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見傷之象,故為明夷。又其上六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於艱難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以卦象釋卦名。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難,去聲。下同。以卦德釋卦義。蒙大難,謂遭紂之亂而見囚也。“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內難,謂為紂近親,在其國內,如六五之近於上六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初九,明夷於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飛而垂翼,見傷之象,占者行而不食。所如不合,時義當然,不得而避也。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唯義所在,不食可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拯,之陵反。《渙》初爻同。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免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以剛居剛,又在明體之上,而屈於至暗之下,正與上六暗主為應,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惡之象。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成湯起于夏台,文王興於羑裏,正合此爻之義,而小事亦有然者。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此爻之義未詳。竊疑左腹者,幽隱之處。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者,得意於遠去之義。言筮而得此者,其自處當如是也。蓋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隨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淺,故猶可以得意於遠去。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為內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上則極乎暗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於暗,而又足以傷人之明。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暗君也。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意,葉音臆。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貞之至也。利貞,以戒占者。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以陰居坤之極,不明其德以至於晦。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終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照四國,以位言。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家人者,一家之人。卦之九五、六二,外內各得其正,故為家人。利女貞者,欲先正乎內也。內正則外無不正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以卦體九五、六二,釋利女貞之義。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亦謂二五。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
正家而天下定矣。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婦,五兄三弟,以卦畫推之,又有此象。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行,下孟反。身修則家治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初九以剛陽處有家之始,能防閑之,其悔亡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志未變而預防之。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內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嗃,呼落反。嘻,喜悲反。《象》同。以剛居剛而不中,過乎剛者也,故有嗃嗃嚴厲之象。如是,則雖有悔厲而吉也。嘻嘻者,嗃嗃之反,吝之道也。占者各以其德為應,故兩言之。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陽主義,陰主利,以陰居陰而在上位,能富其家者也。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更白反。假,至也,如“假於太廟”之“假”。有家,猶言有國也。九五,剛健中正,下應六二之柔順中正,王者以是至於其家,則勿用憂恤而吉可必矣。蓋聘納後妃之吉占,而凡有是德者遇之,皆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程子曰:“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上九以剛居上,在卦之終,故言正家久遠之道。占者必有誠信嚴威,則終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謂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則人畏服之矣。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睽,苦圭反。睽,乖異也。為卦上火下澤,性相違異;中女、少女,志不同歸,故為睽。然以卦德言之,內說而外明。以卦變言之,則自《離》來者,柔進居三,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自《家人》來者兼之。以卦體言之,則六五得中,而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其占不可大事,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上、下俱上聲。下同。以卦象釋卦名義。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說,音悅。以卦德、卦變、卦體釋卦辭。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極言其理而贊之。
第五章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二卦合體而性不同。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喪,去聲。上無正應,有悔也。而居睽之時,同德相應,其悔亡矣。故有喪馬勿逐而自複之象。然亦必見惡人,然後可以辟咎,如孔子之于陽貨也。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辟,音避。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二、五陰陽正應,居睽之時,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乃為無咎,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本其正應,非有邪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曳,以制反。掣,昌逝反。劓,魚器反。六三、上九正應,而三居二陽之間,後為二所曳,前為四所掣,而當睽之時,上九猜很方深,故又有髡劓之傷。然邪不勝正,終必得合,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