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兇。
孚者,信也。中孚者,信在内也。卦体外四阳,而内二阴,虚于内而实于外,虚实相当,内外相应,且卦德内悦而外巽,悦而巽行,不即不离而行道,故谓中孚。此虚以求实之卦,承上涣卦而来。涣者,阳为阴陷,阴潜入而阳渐消,若欲阴不陷阳而顺阳,使阴阳相合,非笃信于道者不能。
夫人之不能入道者,皆由心不信道。心不信道,则悬虚不实,行持不力,必至有始而无终。若果心信,一念纯真,万虑俱息,诚中达外,即能真履实践,自卑登高,由浅及深,渐可至于深造自得之地矣。
夫金丹之道,以黄婆为阴阳之媒娉。中孚者,中信也。信属土,即黄婆也。黄婆在中,可以调阴阳、通人我、应万事,无一物不可感通,是以中孚豚鱼吉也。豚鱼为无知之物,信能感之,则无知者且能顺其我,而况有知者乎。
修道者,能以感豚鱼之信,用之修性命,未有不致其吉者。但信能行之于顺,不能行之于逆,其信不真,终必败。信犹不为吉,人之信于道者有矣,信道而在平易之境,顺顺序序行去者亦有矣。若遇大难大困,大魔大障,颠沛流离,难堪之处,为道忘躯,不失所守者,万中无一,能于难堪之处,不动不摇,过得去、打得出,方是感豚鱼之信。
中孚之吉,是以又利涉大川也。大川至险之地,逆境也。逆境能涉,则顺境能涉,自不待言,顺之逆之,俱皆过去得,其信无往不利,无往不吉矣。虽然旁门三千六百,曲径七十二家,俱皆着空执相,非尽性至命之学,假足以乱真,邪足以混正。若不分真假邪正,而即信之,则信之不正,不正即不利,不利仍不吉,是以尤利于贞耳,以正而信,以正而行,动与吉会,逆顺无碍,自有为而入无为,由了命而至了性,全始全终,可于理决之也。
初九,在信之初,虞度其可信而方信,能谨于始,自吉于终,倘不能虞度其是非,忽信此,又信彼,反覆无常,难以全信,是有他而不得燕乐矣。此信道必谨于始也。
九二,真信在中,知自守黑,阴阳隔碍潜通,神明自来,如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不期然而然者。此潜修密炼之信也。
六三,入于旁门,执着一身,强扭强捏,如得敌之信,信至于敌,久必有变,始而信此,既而信彼,这条不成,又作那条,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虚而不实,所谓“同类易施功,非种难为巧”,信非所信,终必败信,此认假为真之信也。
六四,居上阳下阴之间,柔而守正,顺其阳而不顺阴,如月几望马匹亡也。人身纯阴无阳,如月本无光也。必借他家之阳,然后生丹者,如月借日光也。月于晦朔之半,与日相交,初三,光辉方生,十五与日对望,光辉圆满,阴顺其阳也。十六一阴潜生,渐至三十,与日相背,光辉全无,阴违其阳也。
金丹之道,始而以阴求阳,复于纯乾,如月几望也。既可借阳退阴,以化其气质,如马匹亡也。顺其阳而绝其阴,一粒宝珠,悬于太虚空中,圆陀陀、光灼灼、净倮倮、赤洒洒,无物不照,无物能瞒,更何有咎之不无乎?此柔而求刚之信也。
九五,刚而中正,阴阳混合,性情精神,皆归中央,仁、义、礼、智,皆归于心,五行攒簇,诚一不二,是信之挛,如固结而不可解,所谓“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工夫到此,浑然天理,万缘俱空,自然无咎。此刚柔如一之信也。
上九,自用聪明,妄猜私议,不能巽下求人,穷究实理,冒然修为,其进锐者,其退速,本欲登高,反而落下,是亦翰音而已,何能冲举登天,以成天下稀有之事乎?此误用聪明之信也。
然则,中孚之道,贵乎信而得中,尤贵乎信而得正。信而得中,则志念坚固,经久不变,信而得正,则是非分明,修道最易。能中能正,信于道,即能行其道。行其道,即能成其道,一信而未有不吉,未有不利者也。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飛鳥以兇。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