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衣被万物,故曰“显诸仁”。日用而不知,故曰“藏诸用”。
(2)万物由之以化,故曰“鼓万物”也。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全无以为体,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也。
(3)夫物之所以通,事之所以理,莫不由乎道也。圣人功用之母,体同乎道,盛德大业,所以能至。(4)广大悉备,故曰“富有”。(5)体化合变,故曰“日新”。
(6)阴阳转易,以成化生。(7)拟乾之象。(8)效坤之法。(9)物穷则变,变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
(10)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阴阳不测”。尝试论之曰:原夫两仪之运,万物之动,岂有使之然哉!莫不独化於大虚,欻尔而自造矣。造之非我,理自玄应;化之无主,数自冥运,故不知所以然,而况之神。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言变化而称极乎神也。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盖资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於神也。
(11)穷幽极深,无所止也。(12)则近而当。(13)专,专一也。直,刚正也。
(14)翕,敛也。止则翕敛其气,动则关开以生物也。乾统天首物,为变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坤则顺以承阳,功尽於已,用止乎形者也。故乾以专直言乎其材,坤以翕辟言乎其形。
(15)《易》之所载配此四义。(16)穷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济万物,其业广也。(17)知以崇为贵,礼以卑为用。
(18)极知之崇,象天高而统物;备礼之用,象地广而载物也。(19)天地者,易之门户,而易之为义,兼周万物,故曰“行乎其中矣”。(20)物之存成,由乎道义也。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1),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2),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3),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4)。“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5)。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6)。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7)。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1)乾刚坤柔,各有其体,故曰“拟诸形容”。(2)典礼,适时之所用。(3)《易》之为书,不可远也。恶之则逆於顺,错之则乖於理。
(4)拟议以动,则尽变化之道。
(5)鹤鸣则子和,修诚则物应,我有好爵,与物散之,物亦以善应也。明拟议之道,继以斯义者,诚以吉凶失得存乎无所动。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违之。莫不以同相顺,以类相应。动之斯来,缓之斯至。鹤鸣于阴,气同则和。出言户庭,千里或应。出言犹然,况其大者乎;千里或应,况其迩者乎。故夫忧悔吝者,存乎纤介;定失得者,慎於枢机。是以君子拟议以动,慎其微也。
(6)枢机,制动之主。(7)同人终获后笑者,以有同心之应也。夫所况同者,岂系乎一方哉!君子出处默语,不违其中,则其迹虽异,道同则应。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1)?《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1)言盗亦乘衅而至也。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1)。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於仂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仂而后挂(2)。天数五(3)。地数五(4)。五位相得而各有合(5),天数二十有五(6),地数三十(7)。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8)。《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9),坤之策百四十有四(10)。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11)。是故四营而成易(12),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13)。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显道(14),神德行(15),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16)。
(1)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2)奇,况四揲之馀,不足复揲者也。分而为二,既揲之馀,合挂於一,故曰“再仂而后挂”。凡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3)五,奇也。
(4)五,耦也。(5)天地之数各五,五数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6)五奇合为二十五。(7)五耦合为三十。(8)变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
(9)阳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10)阴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11)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合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12)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三营也。归奇於仂,四营也。(13)伸之六十四卦。(14)显,明也。(15)由神以成其用。
(16)可以应对万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犹应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