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便于专制”的儒术,或者当做一种专制官僚统治手段来看的儒家学说,稍微仔细分析起来,就知道它备有以这三项可供利用的内容:
(一)天道观念;
(二)大一统观念;
(三)纲常教义。
这三者对于专制官僚统治的维护,是缺一不可的。
先就第一点天道观念来说。
儒家不言鬼,不言神,却倡言“天”。言神,在神学范畴,言天,进了一步,在玄学范畴。在近代初期的欧洲,专制官僚政治的推行,例皆配衬以强调所谓“自然秩序”、“自然法”、“自然权”的玄学。以往贵族社会的秩序,原被宣扬为由神所定立,各国启蒙学者殆无一不抬出“自然”的大帽子,在消极方面藉此否定神,否定神定的贵族政治的社会秩序;而在积极方面,则又是藉此定立新的专制官僚秩序,以为这新的专制官僚社会秩序乃依据自然秩序而建立起来。这种玄学,在我们今日稍受政治科学洗礼的人听来,虽觉得非常好笑,但当时作这种主张的,却是一些头号的哲学家、经济学家或法学家哩!
中国儒家所强调的“天”,显然比欧洲启蒙学者所宣扬的自然,有更多的神性,所谓“君万物者莫大乎天”(《易》系辞上),所谓“天道福善祸淫”(《书经》汤诰),所谓“皇矣上帝,降临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诗经》小雅)……都表明冥冥之中,有一个司吉凶祸福的人格神在那里主宰;但同时却又有更浓厚的政治性,所谓“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左传》文公),所谓“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书经》秦誓),所谓“天子为民父母,以为天下王”(《书经》洪范)……都表明天或上帝不能自行其意志,而必假手于天子或帝王以行之,于是帝王或天子的所作所为,就是所谓“天功人其代之”,换句通俗的话,就是“替天行道”。
可是替天行道的事过于繁重,天子一个人做不了,要大大小小的官吏在一种政治组织下来代他或帮同他处理,结局,单是把帝王或天子的存在地位神秘化了、神圣化了还不够,必得使他的官吏们,使他们大家所由进行统治的政治秩序,也都取得一种“玄之又玄”的或“先天的”存在依据才行。关于这一点,儒家的集大成者如孔子乃至以后的孟轲都不曾讲得明白,直到汉武帝时主张罢黜百家、崇尚儒术的董仲舒,才为了适应专制官僚体制合理化、神圣化、神秘化的要求而痛快地予以发挥了。他说:“一岁之中有四时,一时之中有三长(按指上文之‘有孟有仲有季’),天之节也。人生于天而体天之节,故亦有大小厚薄之变,人之气也。先天因人之气而分其变,以为四选。是故三公之位,圣王之选也;三卿之位,君子之选也;三大夫之位,善人之选也;三士之位,正直之选也。分人之变,以为四选,选立三臣,如天之分岁之变以为四时,时有三节也。天以四时之选,与十二节相和而成岁,王以四位之选与十二臣相砥砺而致极。”(《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不仅如此,天有春夏秋冬之异气,圣人则“副天之所行以为政”,而分别出以庆赏罚刑,所谓“王者配天”。
这天人相通的玄学,与欧洲启蒙学者所强调的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相通的玄学比较,显然表现得很低级,更牵强附会,但其本质的要求是极相类似的:即专制官僚政治秩序,没有贵族政治秩序那样有外部的一见便明的自然血统条件可资依据,它就需要托之于天,假手于不可见、不可知的冥冥主宰,以杜绝野心者的非法觊觎。至若中国历代王朝末期的犯上作乱者,往往也假托天命,讹言端异,以加强其政治号召。那正是现实历史辩证表现之一例,而于专制官僚政体需要一种玄学为其政治出发点的主张,并无抵触,每一个王朝的开国君臣,都是会把“天予不取,反受其殃”,“予弗顺天,厥罪惟钧”的经典文句,背诵得烂熟的。
次就第二点,大一统主义而言。
前所谓“受命于天”的帝王或天子,乃是“天地”或“天下”的最高主权者,所谓“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书经》大禹谟)这句话的翻译,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子依着这天命最高主权不可分割的命题出发,而主张“尊王”,主张恢复西周形式上的大一统,而对于破坏那种大一统,并各霸一方各自为政的乱臣贼子,不惜口诛笔伐。至于“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是否真正有些恐惧,当然是另一个问题,但孔子托春秋以明其“复梦见周公”之志,想把当时分崩离析的局面多少挽回过来,却是一个事实。又孔子所梦想恢复的大一统,原不过是西周那种只在形式上表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贵族政治秩序,可是专制的官僚的统治,却正好需要这种“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的学说来支持其中央集权的政治独占局面。假使在四境之内,或在声教所及的小天地间,有一个国土或有一个民族自树一帜,不肯对那个自视为“诞受天命”的政权表示服从,就算它安其土而子其民,治理得颇有条理秩序,也认为非挞伐用张使其解体屈服不可。而且,那种独树一帜或未曾就范的政权,愈是治理得有办法,它便愈要成为“王赫斯怒,爰整其旅”的征伐的目标。照理,“天下为私”的专制者,自己既强制别人接受自己的统治,他究竟何所根据而阻止别人不各自为治?或者至少他将如何劝说别人不各自为治呢?在这种场合,“天命”和“春秋大一统主义”便被反复发挥与宣传,大一统主义在吕不韦的《吕氏春秋》中是讲解得非常明透的,到了“天人相通”的董仲舒则更公式化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由是,久而久之,“谬种流传,演为故智”,致使在现代以前,中国人的政治辞典中,始终没有“分治”、“联治”那一类名词。“一统的江山”或“一统的政治”未曾实现,就称为“创业未半”,已实现而后为人割裂,就称为“偏安”。每到一个朝代末期,群雄并起,互相厮杀,直到最后有力有势者,混一宇内,才使那些为人忙着打天下的老百姓,得到一点喘息的机会。“真命天子”出现了,儒家“大一统”的理想,又实现一回。
最后,就纲常教义来说。
任何一个专制君主,无论他的天下是怎么得来的,是出于强夺,抑是由于篡窃,他一登大宝,总不会忘记提出与他取得天下正相反对的大义名分来,藉以防阻他臣下的效尤“强夺”或“篡窃”。所谓“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就是这个道理。
本来在统一的专制政治局面下,始终存在一个统治上的矛盾:一方面要尽可能使普天之下都收入版图,接受治化,同时,扩充的版图愈大,要使宇内道一风同、心悦诚服就愈感困难。为了解决这个治化上的矛盾,自汉朝武帝君臣起就多方设法推行儒家的纲常教义。纲常之教的重心在乎三纲,即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亦即君权、父权、夫权的确认。从表面上看,只有君臣的关系是有关政治的,而父子、夫妇关系则是有关家族的。但中国纲常教义的真正精神,却正好在于它们之间的政治联系。中国一般读书人都很记得“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的格言,把表现的方式换一下,就是“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为什么一般人也有这大的政治作为呢?我们的“圣人”是这样注释得明白的:在积极一方面讲,“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君”(《孝经》广扬名)。在消极一方面讲,“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所以,孔子答复一个说他不肯从事政治工作的人说:在家里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就有政治作用,就等于从政,何必一定要立在政治舞台上?(“推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论语》为政)这在一方面说,是家族政治化,在另一方面说,又是国家家族化,伦理政治的神髓就在此。但我们应当明了,这种政治的目的不在使全国的人都变成一家人一样的互相亲爱,而在使全国被支配的人民都变成奴隶一般的驯顺。所谓“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君”,所谓“移孝作忠”,都不过表示“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结局无非是要加强“君为臣纲”的统治作用。把防止“犯上作乱”的责任,通过家庭,通过族姓关系,叫为人父的,为人夫的,为人族长、家长的去分别承担。在社会上,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到处存在的,亦就因此之故,政治统治的功用,就无形渗透进了社会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间的毛细孔。而且,家族政治有一种联带责任:在有所劝的场合,就是“一人成佛,鸡犬皆仙”,“满门有庆”;在有所惩的场合,就是一人犯法,九族株连;其结果,父劝其子,妻励其夫,无非是要大家安于现状,在现状中求“长进”,求安富尊荣。而天下就因此“太平”了。
所以,儒家的“大一统”,由尽量扩大政治版图所选出的上述统治上的困难问题,就由其尽量控行纲常之教或伦理的治化,而相当的得到解决,而这又暗示那些把广土众民治理得服服帖帖的专制君主及其“燮理阴阳”、“参赞化育”的大臣们,真像是“呜呼!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惟天生聪明时乂!”(《书经》仲虺之告)“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荀子》王制篇)这一来,天道观念,大一统主张,纲常教义,就成功为“三位一体”了。